ComicKing 盜版漫畫程式和解收場,App 淪為盜版溫床,誰該負起監督控管責任?

ComicKing 盜版漫畫程式和解收場,App 淪為盜版溫床,誰該負起監督控管責任?

網路上資源豐富,他人嘔心泣血的創作內容以暗黑手法出現在網路上早已不是新聞,隨著智慧型手機與平板崛起,各類 App 應用程式也悄悄出現。從影音、雜誌、漫畫到小說,各種版權物在網路上被大量複製,視智慧財產權如無物,App 商場嚴然成為盜版軟體新興溫床。

民國 101 年 12 月,國人研發的漫畫App「ComicKing」因提供消費者抓取網路盜版漫畫獲利,當時由新竹地檢署起訴,成為首宗因盜版 App 而遭法辦的案例。「ComicKing」作者今日與尖端出版達成和解,此舉也喚起國內各出版業者的關注,期待社會大眾與政府正視盜版 App 所帶來的影響與傷害。

以一本 100 元的漫畫為例,漫畫 App 有 1 萬人下載、每人下載 10 部漫畫,而每部漫畫 10 本為例,出版商損失金額就高達新台幣 1 億元。

ComicKing 盜版漫畫程式和解收場,App 淪為盜版溫床,誰該負起監督控管責任?

▲ComicKing 在 Apple App Store 還能下載,但因違反版權而移除下載功能,但仍有未知情的用戶花錢下載而受騙。

開發軟體協助散播版權物算不算違法?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多年前紅極一時的 B2B 軟體「Foxy」,安裝此軟體的電腦都將成為提供檔案的傳輸平台,當年爆紅的陳冠希事件也在極短時間透過 FOXY 傳遞,甚至連國軍作戰防禦計劃也倖免於難。引發當時多家唱片、影視公司聯合提告,2011年時 FOXY 負責人亦遭判刑 1 年 6 個月,上訴後獲得緩刑 5 年。

儘管如此,至今仍有不少程式持續遊走法律邊緣,如免費電子雜誌網站「QMAG」、免費電子書網站「好讀」,與 ComicKing 相同類型的也有「ComicShelf」、「布卡漫畫」等等。國內出版業者尋求警方查緝,但因 IP 位置或網路代管位於海外,造成國內追緝困難,即使協請國外單位幫忙,仍無法遏止盜版事件發生。

ComicKing 盜版漫畫程式和解收場,App 淪為盜版溫床,誰該負起監督控管責任?

▲Google Play 上的布卡漫畫也是人氣下載程式,評價數量超過 16,000 次,不難想像下載量會有多少。

回過頭來看,Apple App Store 與 Google Play 商城也該貫徹審核上架內容合法性的機制。從黑暗面來分析,App 商城對於檢舉態度消極,或許可以從下載利潤與開發者按 3:7 分帳有些許關聯,30% 的下載金額對 App 商城來說也是積少成多的利潤來源。

但日本最近出現了另一個極端的例子,漫畫家佐藤秀峰在去年 9 月開放「醫界風雲」這部漫畫的版權,不止提供漫畫免費下載,甚至允許任何人以商業性、非商業性使用作品。開放版權後連帶提升佐藤秀峰其他漫畫及「醫界風雲」周邊產品銷售量,截至今年 3 月為止,短短半年便帶來 3,700 萬日元的收入,若換算成單行本的版稅,相當於賣出 80 萬本漫畫。

ComicKing 盜版漫畫程式和解收場,App 淪為盜版溫床,誰該負起監督控管責任?

▲佐藤秀峰在漫「漫畫onWeb」網頁中開放醫界風雲版權並說明使用規定。

這種實驗性做法成功帶來一筆意外之財,讓人不禁聯想佐藤秀峰若堅持手中版權,這 80 萬本的數量要多久才能到達。手中緊握版權究竟是種保護?或是讓正版流通度更為狹隘?是各個創作者值得深思的問題。

資料來源: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ITmedia漫畫onWeb台灣數位出版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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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文解字】自由軟體授權

Content ID:YouTube 新一代抓盜版+賺大錢的利器

cherry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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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piyo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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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iyopiyolee (發表於 2013年5月15日 18:54)
當年MP3出來的時候唱片業者也是堅持不賣數位版權,結果市場越來越萎縮,直到iTunes出來才整個改變態度,出版業者想要抵抗盜版最好的方法就是推出價格夠吸引人的數位版,用告Napster的方式是不會有錢賺的!
FUCXSOP
2.  FUCXSOP (發表於 2013年5月15日 19:13)
※ 引述《piyopiyolee》的留言:
>
> 當年MP3出來的時候唱片業者也是堅持不賣數位版權,結果市場越來越萎縮,直到iTunes出來才整個改變態度,出版業者想要抵抗盜版最好的方法就是推出價格夠吸引人的數位版,用告Napster的方式是不會有錢賺的!

錯誤
出版業者要抵抗盜版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出版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_╰)╭
吳柏叡
3.  吳柏叡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00:19)
※ 引述《SOP》的留言:
> ※ 引述《piyopiyolee》的留言:
> >
> > 當年MP3出來的時候唱片業者也是堅持不賣數位版權,結果市場越來越萎縮,直到iTunes出來才整個改變態度,出版業者想要抵抗盜版最好的方法就是推出價格夠吸引人的數位版,用告Napster的方式是不會有錢賺的!
>
> 錯誤
> 出版業者要抵抗盜版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出版
>
>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_╰)╭
>
錯誤
不要出版,創作者就會找別間出版商出版
不可能阻止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無知言論╮(╯_╰)╭
ASFA
4.  ASFA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00:24)
※ 引述《SOP》的留言:
> ※ 引述《piyopiyolee》的留言:
> >
> > 當年MP3出來的時候唱片業者也是堅持不賣數位版權,結果市場越來越萎縮,直到iTunes出來才整個改變態度,出版業者想要抵抗盜版最好的方法就是推出價格夠吸引人的數位版,用告Napster的方式是不會有錢賺的!
>
> 錯誤
> 出版業者要抵抗盜版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出版
>
>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_╰)╭
>
您好 我是為您註冊的
可不可以請您不要在屁話了
每次看T客邦的文章 看到您講一些沒營養的東西就煩
而且回帖率還高達90%
您時間這麼多 是都不用工作嗎 難道就不能對社會做些更有意義的事嗎
FUCXSOP
6.  FUCXSOP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01:28)
※ 引述《吳柏叡》的留言:
>
> 錯誤
> 不要出版,創作者就會找別間出版商出版
> 不可能阻止
>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無知言論╮(╯_╰)╭

依照邏輯
你最後還是出版了
所以「不要出版」是抵抗盜版最好的鐵則這點
仍沒有被打破 ╮(╯_╰)╭

※ 引述《ASFA》的留言:
>
> 您好 我是為您註冊的
> 可不可以請您不要在屁話了
> 每次看T客邦的文章 看到您講一些沒營養的東西就煩
> 而且回帖率還高達90%
> 您時間這麼多 是都不用工作嗎 難道就不能對社會做些更有意義的事嗎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台灣不是一個講求言論自由的國家嗎?
你有何權利干涉別人的言論自由?
還是其實你想要回到那個白色恐怖的年代? ╮(╯_╰)╭

我不但有工作
有的更是時間
對社會有意義的事我也每天都在做
只不過你並不需要知道
謝謝關心 ╮(╯_╰)╭
FUCXSOP
7.  FUCXSOP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01:28)
※ 引述《三十二朔月》的留言:
>
> 你們這樣罵SOP
> 等一下SOP惱羞就會開始罵我了〒ˍ〒

我懶得罵你
罵你是一件非常沒有意義的事情 ╮(╯_╰)╭
FUCXSOP
9.  FUCXSOP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02:05)
※ 引述《xyz》的留言:
>
> 你該不會在月月鳥泰工作?

拜託
我在 Techbang 也婊過羶腥貨耶?

╮(╯_╰)╭
FUCXSOP
11.  FUCXSOP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02:26)
※ 引述《xyz》的留言:
>
> 欸~~你認真了嗎~~上勾囉

上勾個頭
我回答你的問題而已 ╮(╯_╰)╭
bbfox
13.  bbfox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09:36)
「Google Play 上的布卡漫畫也是人氣下載程式,有著超過 16,000 次下載量。」

這句說明有誤,那16,000次是評分數,下載量目前在1,000,000 ~ 5,000,000區間
cherryeye
14.  cherryeye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14:37)
啊~~眼殘了,感謝提醒!
※ 引述《bbfox》的留言:
> 「Google Play 上的布卡漫畫也是人氣下載程式,有著超過 16,000 次下載量。」
>
> 這句說明有誤,那16,000次是評分數,下載量目前在1,000,000 ~ 5,000,000區間
三十二朔月
16.  三十二朔月 (發表於 2013年5月16日 19:30)
※ 引述《xyz》的留言:
>
> 你該不會在月月鳥泰工作?

反串也是月月鳥泰的作業流程之一。

SOP應該蟬聯本月最佳員工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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