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 聯絡人電信別遭判違反個資法,業者盼能有完整規範

M+ 聯絡人電信別遭判違反個資法,業者盼能有完整規範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指出,台灣大哥大利用可攜碼資料庫開發通訊軟體 M+ Messenger ,交由關係企業酷樂公司推廣,消費者下載後,手機通訊錄會顯示朋友 手機是哪家電信公司,有民眾主張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索賠五百元;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台哥大違法利用資料庫內容,侵害人格權,應與酷樂公司連帶賠償五百 元。

目前 NCC 開放手機攜碼服務,是由各家電信業者共同建置資料庫,再授權電信技術中心彙整管理給各業者,提告者台灣隱私權顧問協會前秘書長劉佐國認為資料庫適用個資 法,應屬保密範圍;台哥大方則主張 M+ 為提供使用者判別門號節省電話的合理支出,符合公共利益,且該電信業者別為公開資訊無關個人資料。

地院審理後認為,門號所屬的電信業者別同樣可間接辨別個人的社會活動,因此也受個資法保護,用戶免受侵權、侵擾或行銷的危險。台哥大的使用方式未經使用者同意,侵害使用者人格權,因此判台灣大哥大敗訴。台灣大哥大則表示將繼續上訴。

而以來電遮蔽資料庫為主的 Whoscall,也同樣有辨識使用者電信業者別的功能,根據開發公司 Gogolook 行銷總監 Leo Yang 接受科技新報詢問時表示,Whoscall 所使用的資料獲取方式跟 M+ 略有不同,該公司主要是兩個方式提供給使用者:

  1. 第三方公開的資料 API
  2. Whoscall 使用者自願提供個人的資料(見下圖)

 M+ 聯絡人電信別遭判違反個資法,業者盼能有完整規範

以上資料的提供都是在取得使用者對於使用者條款的同意下,才提供給使用者的服務。

目前官司尚未完全結束,台灣大哥大也將上訴,因此 Gogolook 也表示,他們也希望法律上能夠對這部分的資料使用能有更明確規範,讓 App 業者能為使用者提供更為安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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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ews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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