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業各式法律訴訟案例大公開:複雜權利關係,金錢與商譽糾紛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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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音樂也會吃官司

2007年,音樂遊戲《吉他英雄安可:80年代》以昔日的搖滾名曲為號召,吸引老玩家前來共襄盛舉,卻因為曲目糾紛而鬧出風坡。該時代的知名搖滾樂團「The Romantics」對開發商Harmonix、經銷商Activision,與批發商RedOctane提出告訴,認為這款遊戲盜用了他們的歌曲「What I Like About You」。某些樂迷還指出,遊戲使用的歌曲的確和原曲非常相似,遊戲廠商這下不妙了。

Activision對這場官司顯得老神在在,在法庭上出示這首歌曲的翻唱授權書,證明自己站得住腳。The Romantics改指控這首翻唱歌曲與原曲過於相似,應被視為剿竊行為;Activision則是向法院申請預防性禁制令,防止別人用官司干擾遊戲發行。最後法院作出簡易裁決,判決The Romantics敗訴,並指出The Romantics無權干涉Activision的翻唱自由。與其花時間打官司,不如專心把歌給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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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英雄安可:80年代》帶領玩家重溫昔日名曲。

遊戲引擎惹出大麻煩

2007年,開發商Silicon Knights的新作《無間戰神》打算使用Unreal 3繪圖引擎,但是Silicon Knights沒有專心開發遊戲,反而跑法院控告提供引擎的Epic Games,理由是「引擎太爛導致他們遭受損失」。Epic Games不甘示弱,反控Silicon Knights沒有支付引擎權利金。

法院於2012年宣布Epic Games勝訴,指稱Silicon Knights侵權並盜用商業機密,必須賠償445萬美金,還得銷毀所有侵權的資料庫與檔案,以及開發到一半的5款遊戲程式。Silicon Knights不死心地重啟官司,直到2014年,法院第4次駁回Silicon Knights的上訴,並判決Silicon Knights必須額外支付470萬美金的訴訟開銷。

一連串的官司總共讓Silicon Knights必須賠償超過900萬美金,這還不包含沒推出新遊戲所造成的隱性損失,創始人因此被迫離職,原本的遊戲開發計畫《無間戰神》與《X 戰警:天命》分別由微軟與Activision扛下來。Silicon Knights後來試著重組卻失敗,只好在2014年5月宣布解散。開發商不認真開發遊戲,跑去跟別人打官司,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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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間戰神》開發者從Silicon Knights改成微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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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licon Knights一度試圖重組,卻逃不了破產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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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ic Games樹大招風,提供引擎還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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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商Acclaim的奇特作風引來許多人抨擊。

線上遊戲好玩也有錯

2010年,夏威夷的克萊格.史摩塢(Craig Smallwood)控告南韓的開發商NCsoft,指出他們旗下的多人線上角色扮演遊戲《天堂2》具有成癮性,讓他在2004年至2009年之間花了20000小時以上來玩遊戲,造成他對遊戲的強烈心理依賴,讓他無法執行正常的生活作息,包含無法起床穿衣,以及無法與家庭與朋友溝通。

出乎意料的是,NCsoft在這場官司中居然落居下風,理由是他們沒盡到提醒玩家遊戲成癮的義務。這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司法爭奪戰還在進行中,無論結果為何,都會對後來類似的判決產生影響,我們就等著看好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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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2》太好玩,讓許多玩家廢寢忘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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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上遊戲通常不會加註警告成癮的標語。

別把我做進遊戲裡

2009年,兩位前大學運動員,愛德.歐巴農(Ed O’Bannon)與山姆.凱勒(Sam Keller)上法院控告開發商EA,指控EA沒有支付他們肖像權,擅自將他們的造型做進《NCAA美式足球2014》。後來EA與這兩位球員進行場外和解,支付一筆錢來換取撤告。

禍不單行的是,NCAA聯盟也於2013年宣布調整授權方式,授權範圍大幅縮小,每個學校有各自獨立的授權。EA認為NCAA的授權太過囉嗦,與部分學校的授權協商又談不攏,索性宣布以後將不再開發NCAA的相關遊戲。大家都想多賺一點,結果變成一毛都賺不到,這種結局恐怕是玩家們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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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AA美式足球2014》成為系列的絕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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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改規則後,NCAA聯盟的授權難度大為提高。

碧昂絲害大家喝西北風

碧昂絲是個知名歌星,如果拿她來做遊戲,一定很有賺頭。開發商Gate Five就是抱著這個念頭與碧昂絲合作,打算替她開發一款專屬歌舞遊戲《碧昂絲巨星魅力》,並於2010年4月和碧昂絲簽約。同年12月,碧昂絲認為Gate Five給的權利金不夠多,便跟Gate Five要求一大筆權利金,而Gate Five付不出來。碧昂絲隨即取消與Gate Five的遊戲合作計畫,導致Gate Five公司財務惡化,不得不在聖誕節前裁掉70位員工。

Gate Five於2011年上法庭控告碧昂絲惡意違約,並要求1億美金的賠償(據說這個金額是他們估計遊戲順利推出的營利,挺樂觀的嘛)。2013年,碧昂絲與Gate Five和解,這場官司跟著無疾而終。歌星與遊戲開發商理應帶來希望與歡樂,卻在法庭上你爭我奪,這就是現實啊。

卷軸是我的!

2011年,上古卷軸系列的開發商Bethesda前往法院,控告《當個創世神》的開發商Mojang,理由是他們的新作《卷軸》與上古卷軸系列撞名。這場官司聽起來匪夷所思,卻是千真萬確的事。Mojang先跟法院申請了一份中間禁制令,確保《卷軸》的開發計畫不被封殺;後來又與Bethesda達成和解,放棄《卷軸》的註冊商標,保留卷軸的遊戲名稱。為了這種芝麻小事大興訴訟,Bethesda似乎有些過於神經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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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jang的代表作品《當個創世神》。

法律訴訟是危險的兩面刃

遊戲開發商會不計代價維護自己的權益,無論對象是侵權的廠商,還是盜版的玩家,利益談不攏只能用法律訴訟來解決。開發商的作法無可厚非,可是法律訴訟是曠日廢時的兩面刃,一個沒弄好就會搞得元氣大傷,甚至落得關門大吉的下場。而且無論訴訟結果為何,難免影響遊戲開發進度,進而傷害名聲與實績,很危險呢。

說難聽一點,法律訴訟就是一個大型的潘朵拉盒子,裡面上演著廠商們爭權奪利的醜惡戲碼-侵權、盜版、仇恨、忌妒、栽贓,種種危險要素就在法庭幕後波濤洶湧地翻滾。我們就將這些事情一笑置之,專心享受遊戲的樂趣,法律訴訟的無聊戲碼就交給當事人去煩惱吧。

關於Pong

這別看這款乒乓球遊戲其貌不揚,他可是最早期的大型主機遊戲之一,第一款出名的大型主機遊戲,帶動遊戲產業的元老級功臣。Pong於1975年冬季推出家用主機版(一台附上兩個轉輪的遊戲主機),同樣是大受歡迎。許多開發商紛紛推出類似的遊戲(當然都是盜版),使得遊戲界掀起一股桌球風潮。

 

《E.T.外星人》遊戲版的悲劇

時間回到筆者還在吸奶的1982年,主機Atari 2600上面一堆爛遊戲,讓Atari的業界龍頭聲望搖搖欲墜(當年的任天堂還不成氣候)。為了挽回聲譽,Atari決定將當年超熱門的電影《E.T.外星人》改編成遊戲,打算趁著聖誕假期大撈一筆。這款同名遊戲只花了6星期開發便倉促上市,成為遊戲史上最恐怖的災難,玩家被爛翻天的內容氣到吐血,成為搞垮Atari的致命一擊。這款遊戲還能賣出150萬套,也就是說他毀了無數孩童的聖誕節,太可怕了!

 

Atari版小精靈的下場

Atari的小精靈於發售1年後賣了700萬套,成為當時銷售量最高的遊戲,然而這款移植作的表現超爛,甚至比小不點的遊戲表現還要差,被玩家罵到狗血淋頭。贏了官司卻輸了聲譽,Atari你看看你!

歐森雙胞胎

美國加州出身的童星,兩人出生9個月就進入演藝圈,隨即大紅大紫。為了不讓兩人的雙胞胎身分曝光,製作單位刻意將兩人在演出名單的名字寫成「瑪莉-凱特與艾希莉.歐森」(Mary Kate Ashley Olsen)。歐森雙胞胎的星路越走越順,在遊戲、服裝與化妝品市場皆有斬獲,還入選了好萊塢星光大道,成為時尚界影響力最大的女性之一,簡直就是人生勝利組。

罪惡城市

俠盜獵車手系列的第一款外傳,以美國邁阿密為舞台。故事描述主角剛蹲完15年的苦牢,出獄後便重操舊業,與邁阿密的中國與日本黑幫合作幹壞事,後面再把自己的老大給做掉,真是個爛咖。筆者架上有這款遊戲的盒裝原版,當年只玩幾小時便束之高閣,理由是:主角太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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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jang放棄《卷軸》的註冊商標。

關於Midway

Midway成立於80年代末期,是美國早期的主力經銷商與開發商,相當於現在的EA。Midway藉著代理遊戲《太空侵略者》而成功站穩遊戲市場,一度是大台主機的龍頭廠商,在2000年被評定為第4大的經銷商。2000年後的Midway受到網路泡沫化、遊戲叫好不叫座、以及一連串錯誤政策的多重打擊,市值急速萎縮,最後於2009年宣布破產,旗下的遊戲版權大部分被華納兄弟給買走。昔日的經銷龍頭就這樣黯然淡出業界,令筆者感慨無比。

刀魂的改名

刀魂在日本創下熱潮後,Namco隨即將遊戲代理至美國,卻碰上蘭戴爾的找碴。Namco為了息事寧人,索性將美版改名為《Soul Blade》。據說後來Namco將系列改名為劍魂(Soul Calibur),部分原因是為了不讓蘭戴爾再來找麻煩。

倩影特務差點要改名

當EA將新作定名為倩影特務(Mirror's Edge)後,蘭戴爾不意外地找上門來,指控EA侵害他的權益。不過EA可不是被嚇大的,不僅堅持擁有遊戲的命名權,同時向法院提出訴願,要求法院終止蘭戴爾對Edge一字的所有權。蘭戴爾則是聲稱自己才是倩影特務的名稱權利者,戲稱他們的法律行動「只是在拖延時間」。最後法庭決定站在EA這一邊,並廢除蘭戴爾對Edge一字的所有權,EA你總算做了一件好事。

蘭戴爾的Edge爭議落落長

蘭戴爾對Edge的執著已經到了病態的程度,相關訴訟事蹟罄竹難書,簡直可以再寫一篇特別報導了。有機會筆者會整理這些官司,給大家看開開眼界。

關於NCsoft

韓國最負盛名的網路遊戲公司,成立於1997年,代表作為天堂系列與激戰系列,與台灣的遊戲橘子合作成立子公司「吉恩立」。NCsoft打過各種官司,包含控告前員工竊取遊戲程式碼、跟其他開發商爭奪專利、以及理查蓋瑞特(創世紀系列生父)的損害求償。想成為大公司不僅實力要夠,還要會打官司才行。

關於Mojang

Mojang於2009年創立,創立者為《當個創世神》的設計師,馬庫斯.佩爾松(Markus Persson),總部位於瑞典的斯德哥爾摩。Mojang為了確保遊戲理念而不開放投資,婉拒了包含臉書在內的投資提案,卻在2014年9月被微軟以25億美金收購。問題果然出在價碼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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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庫斯佩爾松,Mojang的創始人。

用《雷神之鎚3》一決勝負

Mojang與Bethesda進行名稱官司的時候,佩爾松曾經開玩笑地指出,他願意與Bethesda來挑《雷神之鎚3:競技場》,並用遊戲勝負來解決這場糾紛。如果真的這樣就有好戲看了。

 

 

本文同步刊載於電腦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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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milion
作者

雖然人們對我嗤之以鼻,但當我望著箱中錢財時,內心仍暗自竊喜 -古羅馬名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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