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文解字】自由軟體授權

【搜文解字】自由軟體授權

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雖然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複製、研究、修改、分發,但是並不是代表自由軟體沒有版權,並且能夠毫無規定的使用。自由軟體通常會選擇一種使用協議來保持開放。主流授權協議分為GPL與BSD兩種,彼此有著相當的差異。

名詞

自由軟體授權

  • 英:Free Software License
  • 日:フリーソフトウェアライセンス

GPL

GPL全名為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是由自由軟體運動的精神領袖,同時是自由軟體基金會的創立者Richard Matthew Stallman所撰寫的授權協定。接受GPL就擁有執行程式、發行程式、改進程式後再發行的自由。不過,GPL協定中有著稱為Copyleft的觀念,主要是相對於版權(Copyright)而來。也就你所撰寫的程式中要是採用了以GPL授權程式的原始碼,也就得依照GPL規定開放原始碼、讓使用者擁有基於GPL的各項權利。微軟所發布的將Windows 7下載購買版本燒錄成DVD、轉入USB隨身碟的小程式中,由於採用了部份以GPL授權的程式碼,而被自由軟體界要求開放原始碼,就是最好的例子。

【搜文解字】自由軟體授權
版權左派,GPL授權。以牛頭做為協議標章的GPL依然有所限制,期待以自由軟體衍生出更多的自由軟體,Mozilla Firefox就包含GPL授權的原始碼。

【搜文解字】自由軟體授權
版權中立,BSD授權。Apple與Google等公司多選擇較寬鬆的BSD授權,能將成果做為商業使用。例如Apple的Safari、Google的Chrome、Chrome OS皆是。

BSD

相對於GPL,源自於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的BSD(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License)就比較寬鬆,允許將採用BSD授權的程式、原始碼做為商業軟體、私有軟體使用,所以又被稱為介於Left與Right間的Copycenter。例如Apple的Mac OS X中,就含有部份FreeBSD作業系統的元件。Apple的Safari瀏覽器背後使用的Webkit引擎,也是採用BSD。另外,像是Google創立了使用BSD授權的Chromium開放原始碼計畫,產出的成果掛上了Chrome品牌,就成了Google的私有軟體。而在兩種協議之外,還有著更為自由的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當作品、軟體等進入公共領域後,公眾都能自由使用。例如超過版權法規保障期限的作品,以及作者主動放棄版權,像是倉頡輸入法就因為作者朱邦復先生放棄版權而進入公共領域。

【搜文解字】自由軟體授權
公共領域,眾人皆可使用。超過版權法規保護期限的作品,或擁有者自行放棄版權的作品就進入了公共領域,任何人都能不加限制地使用,例如倉頡輸入法。

Dr.J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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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痕
1.  無痕 (發表於 2010年4月16日 22:28)
原來這就是「Copyright」的由來阿
我還以為是「複製版權權利」的意思
原來是「複製版權右派」....Orz

自行整理一下:
保留所有權利屬「Copyright」
GPL 屬「Copyleft」
BSD 屬「Copycenter」
至於完全不保留權利的當然是 Public Domain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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