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在起跑點半途就退場,鋰電池先行者Sony黯然離席

贏在起跑點半途就退場,鋰電池先行者Sony黯然離席

1991 年時,Sony 推出首款商業上具經濟效益的鋰離子電池,從此鋰電池的高能源密度逐步改變我們的生活,先從筆記型電腦開始,接著帶動可攜式產品的市場,如今更在特斯拉 (Tesla)領軍下大舉進軍電動車,並看好在能源儲存領域將大有斬獲,但是就在這個鋰電池即將風生水起的時刻,贏在起跑點的 Sony 卻半途退場。

2016 年 7 月 28 日,Sony 與村田製作所宣布簽定備忘錄,Sony 將把電池事業賣給村田製作所,轉讓時間為 2017 年 3 月。轉讓單位包括 Sony 能源裝置公司(Sony Energy Devices Corporation),Sony 在中國與新加坡的電池製造廠房設施,以及 Sony 集團下所有與電池行銷業務與研發相關的人員與資產。

無獨有偶的,2016 年 8 月初,日經報導日產(Nissan)打算停產車用鋰電池,並開始與日本以及中國企業洽談出售電池事業。Nissan 於 2007  年與 NEC 合資成立供應電動車與油電混合車用鋰電池的汽車能源供應公司(Automotive Energy Supply),Nissan 佔 51% 股權,NEC 佔 49%,是僅次於 Panasonic 的全球第二大鋰離子電池製造廠,年營收 336 億日圓,約 103 億元新台幣。

Nissan 對於日經的報導很快回應反駁,表示日經的報導是基於臆測,而非基於公司的正式官方宣布,然而,市場卻對這項反駁做出另外的解讀,因為反駁中竟然沒有強調不 出售電池事業、日經報導不實,使得業界議論紛紛,認為透露出來的玄機,是 Nissan 的確有在考慮出售電池事業。

Sony 的確定退出,與 Nissan 的可能退出,顯示產業長期競爭有如馬拉松,不一定「贏在起跑點上」先跑就先贏,一開始領先者,反而有可能有如配速失當的選手,到最後衝刺階段反而力氣放盡 退出;在初期市場領先的企業,面對的市場並不明朗,往往發展電池是為了其自身的需求,而進入產業成熟期,新進企業挾帶大量資本大規模投資量產標準型產品, 其商業模式運作與發展前期完全不同。

 

改變策略應對

Sony 鋰電池事業的發展過程可說是這個模式的最佳範例,最初 Sony 是為了自身旗下的電子產品發展鋰電池,當時鋰電池市場侷限在高單價的攜帶式電子產品之上,對應不同的產品需求,需要有不同的鋰電池特性,相對的電子產品的 設計上,也需要考量當下鋰電池製造的技術能力,因此 Sony 必須同時掌握鋰電池的研發與電子產品的設計,兩個領域垂直整合。

然 而當鋰電池已經發展成不只是消費性電子產品的附屬品,而是本身成為一大產業的時候,Sony 是否還需保有自己的鋰電池事業,就有了不同考量,首先是在成熟市場中 Sony 可以輕易找到適用的鋰電池供應商,不再必須自行打造;而就競爭層面上,若要維持鋰電池事業的競爭力,勢必投注鉅額資金擴產規模量產,但 Sony 的核心事業終究是電子產品,要投注資金也應該是投注於核心電子產品研發較為合理。

此時,最合理的策略,就是出售鋰電池事業,交付予繼續在鋰電池生產製造上專注投資的買家。

Nissan 的狀況也雷同,在電動車發展初期,所有廠商都還在摸索規格,以及性能和成本的平衡,此時只能摸著石頭過河,一邊開發電動車,同時開發電動車所用的鋰電 池,Nissan 同時開發鋰電池技術與電動車,具有綜效,但是隨著電動車與電池技術發展成熟,如今對手特斯拉甚至標榜自身為綜合能源企業,而不是汽車公司,Nissan 若要與特斯拉在電池方面爭雄,遲早也要做出抉擇:到底是要做汽車廠,還是要當綜合能源廠?

Nissan 顯然比較可能選擇前者,那也就代表,不論此次日經的報導是否為真,Nissan 終究會面臨決定是否割捨鋰電池事業的一天。

Sony 贏在起跑點,卻在最後衝刺階段退賽,並不代表就是輸家,Sony 表示此舉將能把電池事業交付給持續適當投資,確保電池事業永續競爭力的買家手上;另一方面,Sony 本身則免除了砸錢投資的壓力,還能開啟本身核心事業有更多電池供應商選擇,不再因為必須支持自家電池事業而綁死在單一來源,而是可在市場上有更多價格、品 質合宜的選項從中挑選。

自從 1975 年起創立電池事業,1991 年率先推出商用鋰電池的 Sony 出局,告訴我們贏在起跑點不見得永遠有優勢,因為產業初期市場與成熟市場遊戲規則大不相同;另一方面,先行廠商出局的現象,也暗示世人,鋰電池市場邁向成熟期,許多大規模應用將開始起飛。

(首圖來源:S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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