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重罰100萬,Google 將台灣 Android Market 付費 app 全部下架

北市重罰100萬,Google 將台灣 Android Market 付費 app 全部下架

由於Google目前在台北市政府進行退費機制的研議,所以目前台灣Android Market的付費應用程式都已經關閉下載。稍早Google也發出新聞稿說明,但沒有表示什麼時候才會再次開放付費用應用程式下載。對於 Google 的處理方式,台北市政府快速回應,祭出重罰100萬的手段。

Android app不賣了

今天早上不少人應該都發現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應用程式都不見了,這是因為台北市政府要求Google提供退費機制,並提供七天猶豫期。而Google本身就已經提供了15分鐘鑑賞期,是否會延長到七天,目前還在討論。而在這期間,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應用程式可能都會停止下載,暫時不開放購買。

北市重罰100萬,Google 將台灣 Android Market 付費 app 全部下架

▲目前Android Market只會出現免費應用程式。

北市重罰100萬,Google 將台灣 Android Market 付費 app 全部下架

▲所有付費程式都已經下架,搜尋不到。

以下為Google官方新聞稿

Google表示:
在持續與台北市政府研議退費機制的同時,我們將在台灣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Android Market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15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我們從這項機制觀察到幾個現象:使用者可透過線上更新立即獲得付費應用程式,而大部分欲退費的使用者在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我們相信這項政策不但能協助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更能幫助台灣軟體開發人員有效管理業務。

 

網路上一片討論聲浪

目前網路上一片哀號,不管是噗浪還是Twitter都有不少人在討論,也有不少人反諷表示現在Android Market的程式都不用錢,非常讚。在此列舉一些討論串:

不來恩噗浪的討論串

C Jay噗浪的討論串

北市重罰100萬,Google 將台灣 Android Market 付費 app 全部下架

▲噗浪上出現許多Android Market下架付費應用程式的噗。

北市重罰100萬,Google 將台灣 Android Market 付費 app 全部下架

▲Twitter上也有許多人發表這次的看法。

2:44 更新:

Google已經由美國官方致電台北市政府,表示拒絕台灣消保法的強制規定,並停止付費應用程式的銷售。台北市政府則決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對Google重罰新台幣100萬元,並限令Google於7月1日前提出改善計畫。(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在此)

延伸閱讀:

變身美國人買Android程式

電信廠商發新聞稿表明立場

19:05 更新:

遠傳新聞稿:

遠傳電信一向以提供優質服務為宗旨,重視用戶的使用經驗。遠傳S市集目前已有完整的退費機制以保障用戶權益,用戶若遇到以下情況,可打電話至遠傳客服中心反映:
1. 下載之軟體不支援該終端設備 (如;某軟體只支援甲產品,在乙手機不支援)
2. 下載該軟體後開啟執行,卻在該終端設備上無法正常使用
3. 利用S市集檢舉機制,檢舉惡意欺騙、不實或不法之軟體
經確認後,遠傳電信會對前述狀況進行退費。
 
鑒於內容文創和軟體產業也是台灣非常珍貴的力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遠傳對於App、音樂、電子書、和影視著作的著作權人的權益也同樣重視。

 

台灣大哥大新聞稿:

  1. 用戶若在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下載軟體後有不滿意的情形,進線188客服專線,我們會立即為用戶辦理退租,不同於國際大廠的經營方式,用戶在電信業者經營的軟體市集進行消費,可以獲得最大的保障與後續服務。
  2. Android market上的一些優質軟體,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也有,而且有些費用又較Android market有競爭力,甚至常常有一些獨家軟體,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在商品力、服務力皆較國際大廠更優。
  • 對消費者,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在地化經營,最了解用戶需求,對軟體品質有把關,消費者一旦有問題,可立即回應協助解決
  • 對開發商,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長期深耕在地市場,不但能給開發商最多宣傳管道,也能保障其軟體不被莫名下架
無敵小恩恩
作者

我只是個打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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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chuiyi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2:56)
Apple能同意為什麼Google不能同意???
因為Apple一開始給30天, 政府要求他改成7天, 當然同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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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孤單伴奏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2:58)
※ 引述《無敵超人》的留言:
> ※ 引述《孤單伴奏》的留言:
> > 如同買書,總不能讓消費者看到完然後七天內退貨吧?
> 網路買書就是看過後還能退阿,難到沒買過嗎?
>

抱歉,小弟無知
不過我發現買到不是我要的書
不會看完或拖拉拉等到第七天才退貨
這是個人道德素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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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chuiyi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2:58)
我只看到台北市政府的霸道, Google的我倒是看不到,
塑化劑中盤都罰不到100萬, Android Market竟然可以罰到100萬,
台灣政府真是太有才了啊, 台灣的市場或許還沒讓Google賺到100萬哩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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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chuiyi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32)
Apple的好太多了???
1.你必須使用iTunes不可(某些人可能Don't Care, 即使你組了台愛妻, 打開他還是慢如牛龜)
2.你必須把"Report a Problem快速的理解成"退費功能"(雖然這比畢卡索的畫還抽象, 但某些人可能Don't Care)
3.你必須寫英文信(雖然某些人不懂英文, 但他們可能Don't Care)

用目前使用iPhone, 我也退過費, 我也知道iOS的退費機制是沒有問題的,
但如果要冠上"好太多了"的大帽子, 我還真的不敢跟Don't Care一族站在同一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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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39)
大家這麼維護廠商的權益,不如呼籲政府取消所有郵購的七天鑑賞期的規定如何?一視同仁,才公平。
蘋果做得到,GOOGLE做不到?還理直氣壯嗎?
你們這些人真是佛心阿,還會主動為廠商抱不平哩。
擔心人家軟體被免費用7天被退,有損廠商權益,那硬體不可以借用七天再退嗎,怎麼沒聽難你們為硬體廠商抱不平?說不定還常常「善用」這7天鑑賞期哩??
消費者保護本來就是由地方政府來執行。這些說台北市政府管太多管太寬的人,最好你以後有消費糾紛也不要找各縣市消保官,你自己來解決。

天下竟然有幫你真取權益來要被你罵的?我就不相信你們這些說下載不到的人真的都在用ADROID APP,況且才今天一個早上下架不賣,你們就受不老了嗎? GOOGLR APP是水還是空氣,沒有會死人喔?沒水喝還可一撐三天哩?一早上買不到軟體就要死了喔?你早之前是幹嘛的?一定要等今天買?

最好你們這些人GOOGLE 妥協之後,以們永遠不要用7天這項福利,也不不用等GOOGLE,蘋果也不要退,最好你買所有東西永遠都不退!你就有資格罵!

我猜這些罵台北市政府的的人,政治用心掛帥的居多吧?
要是這件事換高雄市來做,你們在這裡罵的人會一樣的罵嗎?還是拍拍手手說市長真會為民爭取福利呢?這種行政命令的小事關郝龍斌什麼事,一看就知道是政治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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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RB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52)
※ 引述《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的留言:

> 天下竟然有幫你真取權益來要被你罵的?我就不相信你們這些說下載不到的人真的都在用ADROID APP,況且才今天一個早上下架不賣,你們就受不老了嗎? GOOGLR APP是水還是空氣,沒有會死人喔?沒水喝還可一撐三天哩?一早上買不到軟體就要死了喔?你早之前是幹嘛的?一定要等今天買?

買了不能下載不能更新,原因是付費程式被隱藏處理,你受得了錢交出去買東西要取貨結果被人摸走東西嗎


> 我猜這些罵台北市政府的的人,政治用心掛帥的居多吧?
> 要是這件事換高雄市來做...
>
你其他句話我可以忍,但是我痛恨政治,亂貼標籤的傢伙給我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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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chuiyi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53)
樓上打這麼大一篇, 我的結論也是只有四個字"政治用心"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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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阿丹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54)
我想你誤解我的本意了吧....
本篇在討論退費機制的時間,

蘋果原本就是定30天╮(╯_╰)╭,我說的好太多了是指這個....
機制上 - 15分鐘跟30天,我覺得差很多了,
妳組一台愛妻很慢,根本篇沒有任何關係

反應有點超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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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chuiyi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54)
※ 引述《chuiyi》的留言:
> 樓上打這麼大一篇, 我的結論也是只有四個字"政治用心" ╮(╯_╰)╭
RB大大不是說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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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zz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57)
爭取權益?爭取版面吧!╯-__-)╯ ╩╩
google大可以學apple答應7天可退,
不過要寫10000字英文論文論述退費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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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57)
還有人問全世界有這個先例嗎?
你的「全世界」是指哪裡,每美洲還是非洲。
所以您的意思是,世界上只要是別人沒有的福利台灣人也不能有是嗎?
別沒不最的事情台灣也不可以做事嗎?
你怎麼不拿所有的事情都跟全世界比哩?

不是有些人說現在政府都跟財「團掛」勾嗎?

現在活生生要開罰財「團幫」你爭取權益,又被你們罵個半死說罔顧廠商權益、扼殺產業了?


對了,我知道這些人會怎麼說了
他會說GOOGLE 是科技智慧產業,對對,你要幫他說話的時候就說人家是「產業」,你要用來批評的時候就說人家是「財團」
全世界只有你們永遠正確

真是從沒有看到這麼同仇敵慨幫廠商講話的消費者

這真的是消費者的心聲嗎?
還是政治的批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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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23:59)
回71樓,我就是政治用心!!!!
面對已經被政治化事情,請問不用政治用心要用什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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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RB (發表於 2011年6月28日 00:06)
※ 引述《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的留言:
> 回71樓,我就是政治用心!!!!
> 面對已經被政治化事情,請問不用政治用心要用什麼心?

這邊就你在扯政治扣帽子貼標籤自我高潮的很高興

※ 引述 chuiyi 的留言:
>※ 引述《chuiyi》的留言:
>> 樓上打這麼大一篇, 我的結論也是只有四個字"政治用心" >╮(╯_╰)╭
>RB大大不是說你 >.<
我不會誤會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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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 (發表於 2011年6月28日 00:06)
不用明明是政治用心還假裝就事論事
爭取消費權益還被罵,
那今天自由時到頭版寫中油A全民,降價降一半
請問那是爭取權益而是扼殺產業呢?
你們要不要罵一下自由時報?

德賢
76.  德賢 (發表於 2011年6月28日 00:07)
※ 引述《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的留言:
> 大家這麼維護廠商的權益,不如呼籲政府取消所有郵購的七天鑑賞期的規定如何?一視同仁,才公平。
> 蘋果做得到,GOOGLE做不到?還理直氣壯嗎?
> 你們這些人真是佛心阿,還會主動為廠商抱不平哩。
> 擔心人家軟體被免費用7天被退,有損廠商權益...

我最主要擔心的是有損程式開發者的權益,而不是廠商你懂嗎?
會來T客的大多有些程度,都知道這些軟體大都不是Google寫的
如果都這樣實施
那開發者就沒錢賺了
沒錢賺就沒人要寫軟體給台灣人用
到時候損失的只是開發者還有消費者
而這對Google來說並不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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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 (發表於 2011年6月28日 00:08)
對了,用汽油的人是全民嗎?
國營事業虧錢用所有納稅人的繳的稅的預算來補這些加油的人,這才是A全民吧。
我就是不加油的人,為什麼是油價不照成本反應漲價來補貼加油的人,那我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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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 (發表於 2011年6月28日 00:11)
你們真是會維護智慧財產者的權益
請問有哪一個人敢說他從沒有用盜版軟體的?
哪一位從來沒聽過不要前的MP3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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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呼籲取消7天鑑賞期 (發表於 2011年6月28日 00:15)
GOOLGE是通路,也是系統開發者,沒有APP,請問他的系統拿什麼競爭,他自己先受不吧,還為那些寫程式的個體戶的影響有他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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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zz (發表於 2011年6月28日 00:15)
真是消滅產業不遺餘力╮(╯_╰)╭
這可是小額創業的好機會,就這樣被幹掉了╯-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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