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智慧型手機引發的低頭族行為,除了隨時隨地都要用手機上網外,甚至連看電視也不放過。高達 77% 的使用者會邊看電視邊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俗稱「多螢世代」。小編們也不例外,除了上上 Facebook 、傳傳 Line 之外,這次要介紹讓跨螢幕應用更便利的工具。

前陣子 Google 公佈了一份多螢世代調查,表示 77% 的人看電視同時玩手機、平板。在這份「多螢世代(The Multi-Screen World)」研究報告中指出,現在高達 90% 的日常娛樂與傳播行為,都是建構在電視、電腦、平板及智慧型手機的四螢之上,而且每天平均花費 4.4 個小時在這些螢幕之間。其中在跨螢幕行為中,看電視時會有 77% 人手上還拿支智慧型手機,或著抱著平板和筆電。

你是否也驚覺,你也就是會邊看電視邊把玩智慧型手機或平版的人呢?我們大膽猜測你應該多半在用 Facebook 吧!「多螢世代(The Multi-Screen World)」研究表示跨螢幕活動中,消費者最常見的活動是瀏覽網路(81%)、社群關係建立與聯繫(72%)、以及網路購物/搜尋資訊(67%)。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高達 77% 的使用者看電視時會一邊玩手機或平板電腦。

這回我們也集結了幾位編輯,與各位一同分享小編們除了上社群網站之外,還會使用哪些手機、平板的 App ,以及筆記型電腦達成跨螢幕應用。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看看小編們一邊看電視,會用手機、平板、電腦做什麼事吧。

Google Search App:看電視動口找資料

對小編而言,除了邊看電視邊用手機瀏覽社群網路、RSS 新聞之外,很多時後是用手機做搜尋的動作,因為電視常會出現某些產品、或是某則新聞引起你的興趣,此時就可以馬上搜尋相關的資料。不過用手機打字總是有點麻煩,所以小編都是用 Google Search App 的語音搜尋,不用動手就能找資料。當然這動作在 iOS 系統上也能用 Siri 達成。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只動你口、不動你手。

iOS 版本 QR Code  Andrioid 版本 QR Code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Google Chrome App:懶惰至上免筆記

承上,用手機搜尋資料時會翻出很多網頁,雖然手機的瀏覽器很多,但小編選用 Google Chrome 的原因是支援跨平台同步,用手機瀏覽的網頁,就可以透過 PC 和 Mac 的 Chrome 瀏覽器開啟,可以省下許多記網址的動作。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同步所有裝置的資料是 Chrome 優勢之一。

iOS 版本 QR Code  Andrioid 版本 QR Code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SoundHound App:找歌不求人

相信許多人都遇過電視播的電影、連續劇中,有段讓你覺得很好聽的音樂片段,卻不知道是什麼歌曲嗎?這時候就要推薦音樂隨聽隨找 App。SoundHound App 是小編較推薦的一款,搜尋到音樂的機率相當高(當然一些太冷門的音樂還是無法找到),辨識度也不錯、不太會找成錯的音樂,搜尋到的音樂還能連結到 iTunes 試聽、然後直接購買。使用者甚至可以直接對著它唱歌,也有機會找到歌曲。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沒聽過的歌,用它找歌就對了。

iOS 版本 QR Code  Andrioid 版本 QR Code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Miu PTT App:有沒有XXX的八卦?

身為一個鄉民,隨時上 PTT 是很重要滴(完)。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看什麼新聞,看 PTT 比較快

iOS 版本 QR Code  Andrioid 版本 QR Code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多螢世代裡,小編的跨螢幕 App 應用,大家也一起來分享吧!

(後面還有:無敵小恩恩的跨螢幕應用)

氣象部落客勞倫斯
作者

有一個都市傳說,只要勞倫斯猴買了新東西,就會下雨。

使用 Facebook 留言
4ce820ef4b6206fcbe90c4194b2ee041?size=48&default=wavatar
1.  james616616 (發表於 2012年11月24日 02:00)
Remote App:iPhone 變遙控
[大發現(問題?)]
在PC Win7 裝有iTuens,配對了ios裝置 LAN線長期連接的情況下
配對了iTuens的ios裝置可以使用"Remote"APP經由Wifi啟動關閉了的電腦
4ce820ef4b6206fcbe90c4194b2ee041?size=48&default=wavatar
3.  james616616 (發表於 2012年11月24日 03:19)
to Thomas:
只用1部電腦測試過...還不可以算是發現...吧...
所以想請多幾個人來測試測試
436a3e1c109a902d2bcf4a1dd31b573b?size=48&default=wavatar

4.  Jerome (發表於 2012年11月24日 17:37)

本留言違反使用規定,已被管理員刪除。
刪除原因:涉及人身攻擊、侮辱之留言

Ae05d59c1c23bf4b84acb66359a2cc0b?size=48&default=wavatar
5.  RC (發表於 2012年11月24日 18:58)
※ 引述《Jerome》的留言:
> 原來某編輯還在跟家人住,難怪薪水都可以拿去買蘋果(≧▽≦)

請說明"跟家人住"與"薪水可以買蘋果"的關係
否則我會叫台灣全部買蘋果又跟家人住的人集體叫你踹共
9d962849e322ffc3335dbebdbf951ee8?size=48&default=wavatar
6.  狙擊手 (發表於 2012年11月24日 19:27)
不用付房租啊,有什麼好踹共的這是常識。通常有自己租房子的人比較不會亂花錢。
9530406ad2b086fee372688b25d8e8df?size=48&default=wavatar
7.  ??? (發表於 2012年11月24日 21:09)
自己賺錢、住在家裡,需要踹共啥毀呀?而且有能力買蘋果產品,又礙到誰啦?
編輯分享東西也要被砲,讀者為什麼都沒啥理性啊?╮(╯_╰)╭
436a3e1c109a902d2bcf4a1dd31b573b?size=48&default=wavatar
8.  Jerome (發表於 2012年11月24日 22:09)
請問尊貴的管理員,為什麼陳述事實叫做人身攻擊?請問我使用了什麼侮辱性的字眼?你的標準太主觀了吧(⊙ˍ⊙)
5b07a7a48af3d6c21a472fed761e68a0?size=48&default=wavatar
9.  英國人 (發表於 2012年11月24日 22:49)
※ 引述《Jerome 》的留言:
> 請問尊貴的管理員,為什麼陳述事實叫做人身攻擊?請問我使用了什麼侮辱性的字眼?你的標準太主觀了吧(⊙ˍ⊙)

就像 RC 大大講的,你只要把"跟家人住"與"薪水可以買蘋果"的關係說明清楚,就可以把你的留言還原回去了
436a3e1c109a902d2bcf4a1dd31b573b?size=48&default=wavatar
10.  Jerome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11:38)
看不懂意思可以問啊,沒有必要這麼獨裁。
9530406ad2b086fee372688b25d8e8df?size=48&default=wavatar
11.  ???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15:12)
※ 引述《Jerome 》的留言:
> 看不懂意思可以問啊,沒有必要這麼獨裁。

請問你的意思什麼?
另外,主觀的認定,跟獨裁有何不同?
更何況你的留言根本沒根據,兩者也沒有關係。
刪留言是客氣了,說別人前仙想想自己的言行吧!(≧▽≦)
436a3e1c109a902d2bcf4a1dd31b573b?size=48&default=wavatar
12.  Jerome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15:51)
已經有人解釋了啊,這又不難懂╮(╯_╰)╭
三十二朔月
13.  三十二朔月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16:21)
※ 引述《Jerome 》的留言:
> 為什麼陳述事實叫做人身攻擊?

問題就出在這
裡面肯定有編輯買蘋果又租房子
這又不難懂╮(╯_╰)╭
4acbcc03d3574ffb4cd3902334e2e386?size=48&default=wavatar
14.  SOP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16:49)
※ 引述《Jerome 》的留言:
> 請問尊貴的管理員,為什麼陳述事實叫做人身攻擊?

例一:【Ma the Bumbler】

陳述事實:Yes
人身攻擊:Yes

例二:【原來某編輯還在跟家人住,難怪薪水都可以拿去買蘋果】

陳述事實:Yes
人身攻擊:Yes
436a3e1c109a902d2bcf4a1dd31b573b?size=48&default=wavatar
15.  Jerome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17:20)
bumbler本身可能有負面的意思,請問我使用了哪一個負面字眼?
436a3e1c109a902d2bcf4a1dd31b573b?size=48&default=wavatar
16.  Jerome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17:23)
※ 引述《三十二朔月》的留言:
> ※ 引述《Jerome 》的留言:
> > 為什麼陳述事實叫做人身攻擊?
>
> 問題就出在這
> 裡面肯定有編輯買蘋果又租房子
> 這又不難懂╮(╯_╰)╭

那你可能也沒看懂重點
A6cfe6613fafbf7d9858f61c05e4bb22?size=48&default=wavatar
17.  文言文很強的高三生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19:43)
※ 引述《Jerome 》的留言:
> bumbler本身可能有負面的意思,請問我使用了哪一個負面字眼?

我看到你的話的第一個想法是
你針對編輯還在跟家人住以及買蘋果這兩件事進行攻擊
你的話我看到第三遍才理解你想表達的意思~~
三十二朔月
18.  三十二朔月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21:04)
※ 引述《Jerome 》的留言:
> 那你可能也沒看懂重點

你在四樓很明顯指名編輯還在跟家人住的影射
這部份屬於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侮辱字眼

管理員會提到涉及侮辱,不過是用系統預設的Tag來處理你的文章,大概是他對刪廢文懶得手動打理由。

這又不難懂╮(╯_╰)╭
436a3e1c109a902d2bcf4a1dd31b573b?size=48&default=wavatar
19.  Jerome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21:40)
就跟你說陳述事實不等於人身攻擊,你會認定我的言論是一種「攻擊」,表示你自己主觀認定「還在跟家人住」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我只是很客觀的陳述這件事,你卻一直主動用你的主觀意識來幫他感到丟臉,所以請你跟該編輯道歉。我知道這對你來說很難懂〒ˍ〒
436a3e1c109a902d2bcf4a1dd31b573b?size=48&default=wavatar
20.  Jerome (發表於 2012年11月25日 21:51)
同學,人身攻擊是很嚴重的指控。如果真的有人覺得「喔!你跟你父母住在一起!」是人身攻擊的話,那可能法官都會忍不住取笑你。(≧▽≦)



※ 引述《文言文很強的高三生》的留言:
> ※ 引述《Jerome 》的留言:
> > bumbler本身可能有負面的意思,請問我使用了哪一個負面字眼?
>
> 我看到你的話的第一個想法是
> 你針對編輯還在跟家人住以及買蘋果這兩件事進行攻擊
> 你的話我看到第三遍才理解你想表達的意思~~
>
發表回應
謹慎發言,尊重彼此。按此展開留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