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連開Uber多達18張罰單、累積罰百萬,還打算勒令 Uber App下架

交通部連開Uber多達18張罰單、累積罰百萬,還打算勒令 Uber App下架

今年Uber在台灣累積了不錯的成績,這個從國外起家的手機App,是全球熱門話題「共享經濟」的代名詞之一,在手機上媒合有車的使用者、需要搭車的乘客。不過,依照國內的現行法令,Uber所有的服務都屬於無照營業的白牌車,屬於違法營業,交通部從今年九月起已經連續對他們開了18張罰單,累計罰款已經達到百萬。

目前Uber在國內有推 uberX 以及 UberBLACK 兩種服務,uberX 是平價版的黑頭車,計程價位較低,而頂級服務 UberBLACK 則是強調以雙B車種為主的高級黑頭車接送。兩者的司機都被要求要穿著專門的制服,幫客戶開車門等服務。等於用平價的價格,消費者可以享受高級禮車的接送服務。

交通部連開Uber多達18張罰單、累積罰百萬,還打算勒令 Uber App下架

那麼,Uber的司機是怎麼來的呢?

去年Uber剛進入台灣的時候,總經理顧立楷曾經表示,Uber 台灣是採取與租車行合作的模式,由租車行提供司機。司機加入 Uber 之後, Uber 負責提供 iPhone、Wifi 和 3G 等配備。

但是今年Uber開始在網站刊登廣告,宣稱「開自己的車,每月賺十萬」徵集司機,網站上表示只要「年滿廿一歲,領有駕照並投保汽車保險,擁有任何中型或大型四門且車況良好的車輛」就有機會加入。

交通部認為Uber的問題主要有三:(1)國內法規規定,營業計程車需要有職業登記證、司機需有職業駕照才能營業;(2)Uber的計費未經經濟部標檢局審核,收費不透明;(3)Uber招聘白牌車可能會成為治安漏洞。

不過,交通部會突然這麼大動作針對Uber,主要還是來自於傳統計程車司機的壓力。

在今年七月份,一千多名傳統計程車司機曾經上街頭抗議,計程車業者認為,Uber屬租賃業,卻透過App叫車,利用白牌自用車個別攬客,等於是非法經營計程車的「計程」和「派遣」業務,侵害計程車合法經營權益,交通部應予取締。

無法勒令停業,只好勒令下架?

事實上,Uber與傳統計程車司機的戰爭不僅是在台灣,在世界各國都面臨一樣的抗爭。

而在台灣,為了與計程車區隔,總經理顧立楷也指出:「Uber使用的是合法的租賃車公司,租賃車在台灣已行之有年,Uber的創新之處在於讓訂車更有效率,提供司機彈性的載客模式,隨時可選擇上線或下線。」

但Uber的收費模式是按距離收費,實質行為有「計程」之實,卻不受計程車的法令規範,這是傳統計程車司機抗爭的主因。但Uber又沒安裝跳表機,在法規上不算是計程車,突顯現有法令跟不上數位腳步的問題。

交通部連開Uber多達18張罰單、累積罰百萬,還打算勒令 Uber App下架

目前交通部的開罰內容是:依照「公路法」向Uber開罰十一次、對違規載客的車主開罰七次並吊扣車牌。

並且交通部多次發文要求Uber登記為運輸服務業。但有趣的是,雖然交通部依法最重可處罰「勒令停業」,但因為Uber並沒有登記,又怎麼能「停業」?因此交通部只能轉向經濟部等單位求助,希望能「勒令」 Uber的App下架。

Uber:亞太市場為未來發展重點

而Uber這兩年來的成長的確很可觀,在2013 年,他們才在60 座城市、21 個國家設點,到了2014 年就已經擴展到250 座城市、50 個國家。最近他們官方更宣布公司已完成 12 億美元融資,未來將花費更多的注意力拓展亞太市場。

事實上,身為共享經濟的先鋒,Uber在數位領域帶來也有很多正面影響。包括有可以減少汽車的使用量、對環境更友善。而他們所顛覆的行業,其實也不僅僅只有傳統計程車司機而已。事實上,「共享」只是個出發點,往下發展,還可能會影響到更多的企業,像是快遞公司、搬家公司等等。

因此,Uber只是整個共享經濟將會帶來衝擊的先鋒,最好相關單位先能夠釐清這點,以及思考真正的解決辦法。畢竟共享經濟的應用越來越多,食、衣、住、行幾乎都有,如果以後再見招拆招,勢必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交通部聲明

今天在各媒體(聯合報自由時報)的相關報導之後,下午交通部於官網發表了一篇聲明,全文節錄如下:

隨著資訊科技資源普及,對於運輸業者透過新科技、資訊軟體之應用,提供民眾更多元、便利 之使用環境,有助於整體運輸產業之提昇與服務品質之改善,當為交通部所樂見,因此,對於Uber帶動國內新興服務型態之導入,政府並非以禁止角度來看待, 而係就其服務提供的實質內容是否符合國內運輸業市場秩序規範,以及是否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等面向予以輔導監督,隨著資通訊技術發展,國內計程車業在網路叫車、車輛派遣與APP服務等,近年亦有顯著進步,惟交通部仍然鼓勵國內產業亦能透過經驗學習,期能藉由良性競爭與互動,促進產業發展與品質提昇,先予述明。

至於有關交通部針對Uber招募自用小客車(白牌車)從事載客營業進行取締乙節,依據「公路法」規定,凡以汽車經營客、貨運輸而受報酬之事業,皆應 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備,並於籌備完竣後發給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方得開始營業。是以,任何公司倘有招募非職業駕駛以自用車輛(白牌車)加入載客營業,或派 遣非經小客車租賃公司授意之租賃車服務時,即有明確有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之行為,主管機關皆會嚴格加以取締,對於Uber自然亦不例外。

此外,經交通部多次聯繫,據瞭解Uber目前仍未在我國設立分公司專責Uber平台經營,未依法令規定申請從事國內運輸業或運輸服務業登記,亦未盡於國內經營事業應負擔之責任(如繳稅),因此,消費者倘於服務過程中發生消費糾紛,甚或個人資料之外流等,皆無法在我國法令架構下得到完全之保障,此為政府應負 之監督責任,亦藉此再次提醒消費者審慎為之。

運輸市場秩序之維護,以及民眾消費權益之保障,皆是主管機關不容或缺的重點課題,因此,交通部再次強調,包含Uber在內的所有有意進入國內運輸服務市場 之業者,皆應依規定辦理事業籌設,並在政府監督下,確實依法令規範經營,以與合法業者公平競爭;而消費者在選用相關服務平台時,則應確實留意個人資料及交易安全之維護,並應清楚瞭解接觸對象及雙方權利義務,以維自身權益保障。

交通部重申,為杜違法行為之持續發生,已責成公路總局針對目前Uber違規招募自用車輛從事載客營業進行取締,如查證屬實將以一案一罰方式賡續裁處。也呼籲有意從事類似營運行為者,皆應遵守政府相關法規,立即停止違反規定之行為,以維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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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貓總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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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貓貓總指揮 (發表於 2014年12月05日 21:17)
想鑽漏洞被開罰單,然後買文章來哭哭法律不支持╮(╯_╰)╭
不想繳稅金要怪法律(⊙ˍ⊙)
minimi
4.  minimi (發表於 2014年12月05日 21:46)
國外的反應也差不多,Uber幾乎要滅掉歐洲的計程車行業了╮(╯_╰)╭
ulyssesric
5.  ulyssesric (發表於 2014年12月07日 10:49)
Uber 前一陣子才被抓包,
App 會在未告知使用者的狀況下,
回傳一大堆和叫車業務顯然無關的資料:

*定位資訊(這個很正常)
*手機系統服務商與連線基地台
*手機所有元件包含 SIM 卡的型號與序號
*電池狀況
*網際網路流量
*WiFi 的 MAC 位址
*系統儲存空間容量
*root 狀況
*現在啟用的 App
*已安裝的 App(驚!)
*防毒軟體偵測(大驚!)
*所有收到簡訊與來電的號碼與時間(大驚!!!)
*Email 帳戶活動記錄 ╯-__-)╯ ╩╩

詳見:
http://www.gizmag.com/uber-app-malware-android/34962/

被抓包的是 Android 版 Uber App,
濫用使用者安裝時的授權機制肆無忌憚惡搞。
iOS 版有沒有類似行為不明;
不過這些資訊基本上只有 JB 後的 Cydia App 才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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