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老公在HTC工作,Sony Mobile專案經理被開除告Sony非法解雇

隱瞞老公在HTC工作,Sony Mobile專案經理被開除告Sony非法解雇

103年4月,國內一名金姓女子透過顧問公司轉介,應徵了索尼行動通訊公司的專案經理職缺,薪資為13萬5千元。不過在履歷表上她刻意隱瞞了先生任職於競爭對手宏達電的資訊,在半年後被索尼行動發現而遭到解雇。金女認為配偶為個人隱私,沒有必要提供,因此控告公司非法解雇,而今天判決結果出爐。

事實上,當時金女到索尼行動應徵專案經理時,他在宏達電任職資深經理的黃姓男子就是履歷表上的推薦人,不過她當時並沒有說明這項關係。而且在填寫個資的時候,她在履歷表中有關有無親屬任職於競爭對手一欄項目中寫「無」,而且在家庭資訊欄中僅填入兩名子女。

不過,後來到了那一年的11月,金女又推薦她的丈夫來索尼行動任職,而黃姓男子錄取之後,索尼行動的人資單位經過比對,發現兩人的子女相同。因此認為金女違反員工行為守則將其解雇。金女因此向法院提告,聲請復職復薪。

金女向法院表示,他認為配偶欄屬於個人隱私,沒有提供的必要。並且辯稱自己出生於香港,長年居住國外,對於「配偶」算是「親屬」的觀念與台灣人不同,認為索尼行動的解雇不合法。

不過臺北地方法院的法官認為,金女所謂「出生香港」,在兩歲以後就已經在台灣居住,大學畢業以後才出國,對於「配偶」、「親屬」的文化認知應該與國人差異不大。而且履歷表上當初已經寫明「如有任何虛偽陳述,將不獲錄取或於受僱後不經預告且不附理由終止僱傭關係」,如果金女認定配偶職業屬個人隱私,應向公司表明不願揭露,而不是提供不實資訊。

此外,索尼行動於事發後兩度約談金女說明,但金女均沒有積極解釋,法院最終裁定解雇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並無違法。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自由時報ETTODAY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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