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與科學作為藝術表達的型態,何為「數位藝術」?

科技與科學作為藝術表達的型態,何為「數位藝術」?

近兩年來因為臺北數位藝術中心(DAC)被關閉又重啟的新聞,讓藝文界指責的聲浪沒有停過,也讓「數位藝術」這個原本對台灣民眾來說格外陌生的字眼,成為被討論的關鍵詞;在國際藝壇上也同樣被如此熱議,但是這股熱潮則是歸因於各重要藝術博覽會、美術館、雙年展越來越多這樣的作品出現。而到底什麼是數位藝術?怎樣的作品是數位藝術?

科技與科學作為藝術表達的型態,何為「數位藝術」?

數位藝術是什麼?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目前英文翻譯為「Taipei Digital Art Center」,數位藝術(digital art)根據英國泰德現代美術館(Tade Morden)官方網站的定義為「使用數位科技去製做或是呈現的藝術」。

這個字詞的最早出現在1980年代,抽象畫家Harold Cohen與一個電腦工程師合作寫出一個名為亞倫(AARON)的電腦程式,利用電腦協助畫出大量的抽象繪畫作品;之後有好一陣子數位藝術被用來指稱運用滑鼠與電腦製作的作品,即所謂的電腦繪圖。

但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圖像的製作可以藉由跟觀眾的互動產生,所以某些互動數位裝置作品也會用數位藝術這個字詞來描述。

科技與科學作為藝術表達的型態,何為「數位藝術」?然而當初在馬英九任職台北市長時期,台北市欲建立「網路新都」政策而創立了台北數位藝術中心,當時公布的《台北市都市計畫書》的計畫緣起說明部分中,提及到:

「時值數位科技廣泛深入人類生活之際,藝術家以數位技術媒材創作之風氣益發熾烈,歐美各國自1990年代以來,均陸續投入大批人力物力設置數位藝術中心,包括德國ZKM、荷蘭V2變動媒體藝術中心、奧地利Linz電子藝術中心等。而亞洲各國如日本、韓國、大陸等亦於近年急起直追,均相繼規畫或興建數位藝術中心,擁有豐富藝術資源的台北市實不應自外於此領域。」

有趣的地方在於計劃書中明確提及的參照館舍「德國ZKM」、「荷蘭V2變動媒體藝術中心」以及「奧地利Linz電子藝術中心」,皆沒有使用digital art作為場館的命名。

德國ZKM(Zentrum für Kunst und Medientechnologie),Zentrum是「館」或是「中心」的意思,Kunst是「藝術」,Medientechnologie是「媒體科技」,在台灣多數翻譯為「德國新媒體藝術中心」。

而「荷蘭V2變動媒體藝術中心」,在其官方網站的英文名稱為V2 Lab for the Unstable Media,或多數會將Lab(實驗室)這個字眼改為Institute(研究中心)來指稱這間荷蘭的媒體藝術中心;最後奧地利Linz電子藝術中心官網顯示名稱為, Ars Electronica Linz,其中更出現「電子」這個字眼。

若從台北數位藝術中自2006年起,每年所舉辦的台北數藝術節(Digital art festival taipei)來看,這場台北數位藝術最重要的盛會中,展出的作品可說是五花八們;例如在2016年希勒‧杜薇海博(Heather Dewey-Hagborg)受邀展出的作品《撿到陌生人的臉》,她在公共場所採集人們的毛髮、皮屑、菸蒂、口香糖等遺傳物質,接著進行嚴密的科學分析,然後根據分析的資料創作出人臉雕塑,旨在接露基因科技未來轉換成基因監控的可能性,是對社會的批判,也是對未來科技社會的想像。而若要嚴格界定這件作品的藝術類別,其實更像是BioArt(生物藝術),而這樣所謂非嚴格「數位藝術」。而這樣的情況在展覽中屢見不鮮。

科技與科學作為藝術表達的型態,何為「數位藝術」? 

 

其實我們會發現台北數位藝術中心所觸及的藝術領域非常的多元與複雜,要去簡單的定義其實非常困難。一年前台北數位數中心關閉之際,前台北數位藝術中心辦公室主任王冠婷在演講表示,她帶著對數位藝術的迷惘前往歐洲各大數位藝術中心以及藝術與科技實驗室尋找答案,在演講中被探討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要如何去命名?

就如同上述所提及的有數位藝術、媒體藝術、電子藝術、新媒體藝術、科技藝術以及藝術、科學與科技,這麼多的國家運用他們自己的語言去命名當前這個新興的藝術領域,然而我們又如何去定義與命名?Marleen Stikker,荷蘭Waag Society的共同創辦人與總監回應道,她認為台灣用數位藝術這個字眼其實現制了發展的可能性,我們面臨的是一個嶄新的領域,那是藝術、科學與科技的應用與創作,它是個還在發展,隨時都有新的可能與樣態出現,因此我們要用更有彈性與開放的視角去看待,並不限制它的可能性。

其實數位藝術定義非常清晰,就是指那些運用電腦數位運算系統創作或是呈現的作品,但是讓我們無所適從的原因在於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將所有以「科技與科學作為藝術表達形式」的藝術作品,皆納入其業務範圍,這些作品的共通點在於仰賴高階科技與科學的技術與知識,並需要有大量的技術人員協助藝術家處理藝術創作上的技術難題,事實上國外有更細節的分類,包含媒體藝術、電子藝術、新媒體藝術、生物藝術、科技藝術、互動藝術、網路藝術等等。因此讓我們在台灣談論數位藝術的定義時異常的模糊。

技術與藝術創作

藝術本來就是一種技術,隨著科技與技術的改變,藝術家可以用來創作的媒材就越來越多元,用更適切地媒材與更精良的技術來體現他們天馬行空的創意。

回顧歷史,人類剛開始在洞窟裡用石頭或木炭在岩壁上畫下他們所看到的世界,經過時間的推移,研發出濕壁畫讓顏料可以在牆上更牢固,而後人們發現蛋黃調配色粉可以使顏色黏著於木板因此繪畫便可以攜帶,亞麻仁油取代蛋黃讓繪畫可以保持得更久,並且搭配上凡尼斯的使用讓油畫可以受到保護,又可以讓畫散發不朽的光澤。

十九世紀攝影術的出現震驚藝壇,不少畫家為之著迷,我們可以在德拉克洛瓦(Delacroix)或安格爾(Ingres)的作品中發現大量他們使用攝影技術幫助他們打草稿的證據,而印象派畫家幾乎各個都是攝影迷,1960年代錄影機的發明讓藝術家們似乎找到了新的寶藏一般,用錄影機紀錄並傳播作品或是拿來做為批判社會的工具,而現在錄影的使用早已普及,在美術館裡見到也不覺得稀奇。

二十一世紀科技的發展與進步的速度,讓我們的思考與觀念永遠趕不上,從十五世紀油畫被發明,到1836年便於寫生與攜帶的管裝顏料才被發明,這整整經過約莫兩百多年,而現在三五年就有個新的科技產品發表與上市,當然藝術家的創意以及他們的創作方式、技術與形式也以同樣以飛奔的速度改變著。

今年三月剛剛結束的第六屆香港巴塞爾藝術展 (Art Basel Hong Kong 2018),是我們一個絕佳的機會瞭望國際藝壇,在這全球最早最知名的商業藝術展中,各國畫廊無不拿出最好的藝術作品以獲得世界各地藏家的青睞,這個以藝術為名的博覽會似乎成了各國文化與經濟實力的大車拚。

在這場角力戰中搶登各大媒體版面的是HTC與藝術家Marina Abramović虛擬實境(VR)的作品〈Rising〉,位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Level 3 Concourse 的 HTC Vive 展間,一進去你便會感受到被冰山環繞的震撼感,Abramović處在玻璃缸內,猶如身處在極地的環境般,最後你必須再是否支持環境保護間做選擇,此選擇將影響水艙中的水位上升或下降,決定了是否能拯救藝術家免於溺水的命運。

藝術即對精良技術的崇拜

藉由Abramović與觀眾的互動,以及虛擬實境的技術,讓我們可以經驗到有別於日常的身體感,隨著時代進步,技術改變、創作者改變、觀眾也同樣在變,科技與科學作為藝術表達的形式似乎是必然的趨勢,而人類對於精良技術的崇拜其實就是藝術受人敬仰的本質之一,數位藝術備受重視,或許就是來自它喚起這種非常原始的人類情感。

Da Da
作者

I still young, wild and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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