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味先用過期原料一案宣判,老董罰金兩千萬

蝦味先用過期原料一案宣判,老董罰金兩千萬

生產「蝦味先」的老字號零食商裕榮食品,在2017年的時候遭到檢舉採用過期原料。一審原本判決裕榮食品董事長88歲老董洪宗喜判刑2年、公司罰金3000萬元。而最近高雄高分院二審宣判,洪男改判1年8月,公司改罰2000萬元,可上訴。

另外,在二審判決其他人的部分,則是蘇姓廠長2年10月,緩刑三年,需支付國庫80萬元。謝姓採購經理1年10月,宣告緩刑3年,需支付國庫60萬元。 

蝦味先使用過期的原料製作

在2017年,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查獲裕榮食品股份公司涉嫌使用「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逾期原料,生產該公司旗下之「蝦味先-泡菜口味」、「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口味」、「蝦味先-日式照燒口味」、「蝦味先-蜜烤魷魚口味」等4項產品,及使用「紅麴」逾期原料,代工生產裕榮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

蝦味先用過期原料一案宣判,老董罰金兩千萬

而裕榮隨後發出道歉聲明,表示蝦味先全系列產品都將暫時停產,並全面下架、回收、銷毀。

當時裕榮的道歉聲明中表示,

「本公司因同仁誤將逾期之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存放於倉庫中,進而導致本公司於生產「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5項產品誤用,公司本於負責任之態度,已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之調查,並立即就前掲5項產品及其他品項予以全面下架、回收、銷毀,盼能消彌社會大眾及消費者的疑慮,以保護消費大眾健康安全之權益。」

不過,後來檢方查出認為,裕榮負責人洪宗喜、蘇姓廠長、謝姓採購經理、廖姓副廠長四人涉嫌從2014年5月間起,為降低成本,放任員工自倉庫內領取已逾有效日期1至3年不等之製造原料。

而以蝦味先等每包10元不等之價格,在這段期間共賣出254萬包,檢方估計至少詐得2548萬元。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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