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9938a90d34e38e4299bb0f70dc81a9 有在上網的人都知道版權問題無處不在,版權保護也是全球各大商業組織的重要目標。不過前陣子瑞典官方批准了一個新興宗教,由19歲的哲學系學生 Isak Gerson 所創辦,中心思想是希望維護並推廣檔案與文件分享的自由。這對致力於反盜版的公司組織們來說,不免有點無言以對。

KOPIMISM這宗教的教義一句話就能寫完,白話的說,就是支持每個拷貝檔案的教徒無罪。不管他複製的是什麼,在KOPIMISM的教義中都是OK的。稍微聰明點的人就會猜得到,這個宗教的神聖符號是「CTRL+C」與「CTRL+V」。「複製」跟「貼上」,嗯,筆者相信許多人都跟小第一樣很常使用這類熱鍵……

▲「CTRL+C」與「CTRL+V」雙胞胎表示:「我們變成吉祥物了…」(圖片出處

相信一定有很多人都覺得這位同學怪怪的。但如果換個角度看,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結果。瑞典在2005年就已經通過了透過網際網路分享檔案是違法的條款,等於在全國有上網的用戶統統貼上盜版標籤,也與GNU GPL授權中鼓勵用戶散佈自由軟體的精神違背。KOPIMISM雖然像是要把網路分享行為宗教化,但實際上是希望喚醒瑞典人對版權的觀念也該與時並進,在網路世代,必須要有不同的版權思維。

KOPIMISM的粉絲團創立不滿一年,關注的人還不算多。

消息來源:Linuxpi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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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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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複製 (發表於 2012年1月09日 16:51) 引用回覆
    應該是複製與貼上
    Ctrl+X才是剪下,那麼基本....
  • 芒果
    2.  芒果 (發表於 2012年1月09日 17:00) 引用回覆
    或許有點基本....

    但是小編他可能編排的文案之鉅...不用以太高的標準來審視吧!

    相信Ctrl+X =>剪下...小邊沒道理不清楚!
    純粹打錯吧!
  • Amola Li
    3.  Amola Li (發表於 2012年1月09日 18:10) 引用回覆
    ※ 引述《複製》的留言:
    > 應該是複製與貼上
    > Ctrl+X才是剪下,那麼基本....

    感謝指正<(_ _)>
  • 小烏賊
    4.  小烏賊 (發表於 2012年1月10日 08:53) 引用回覆
    呵呵~~這樣都能成立宗教哦
  • yyc
    5.  yyc (發表於 2012年1月10日 11:54) 引用回覆
    還好不是崇拜剪刀,剪刀可以毀屍滅跡,也可以剪掉重練..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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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cccooler (發表於 2012年1月10日 19:08) 引用回覆
    啊啊啊~
    怎麼這麼吸引人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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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以身作則 (發表於 2012年1月12日 10:25) 引用回覆
    先把艾默拉的硬碟公開上網

    看看艾默拉有沒有不同的版權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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