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4 08:40

布魯斯威利要跟 Apple 打官司?在 iTunes 購買的音樂能當成遺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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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每日郵報報導,以「終極警探」一片成為打不死英雄的代名詞布魯斯威利,考慮要將蘋果告上法院,而原因竟然是為了他的 iTunes 裡頭購買的音樂?布魯斯因為不爽 iTunes 的規範中,無法將他本人購買的數以萬計音樂當成遺產分配給他的兩個子女,而考慮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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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報導的連結在此,報導一出,的確是引起許多網站的討論以及引用。但坦白說,小編對於這篇報導的真實性其實是存疑的。因為報導中並沒有布魯斯本人的發言,文中引用又都是「據說」布魯斯威利「考慮」要告蘋果,並沒有能確認新聞來源的證據。而像布魯斯威利這種大明星,恐怕也沒時間會針對每天這些小道新聞一一反駁。

▲「聽說你要為iTunes的線上音樂跟蘋果打官司?」「你覺得我有這時間嗎?」(設計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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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懷疑的是這則新聞的時機點。關於iTunes音樂繼承權的問題,其實最近在各大網站都有引起一陣討論,原因在於最近由美國出版的一本新書《Your Digital Afterlife》,就在討論這方面的議題。因此早在之前,已經有一些網站在討論關於數位資產繼承權的內容了。而這次老布的新聞,其實內容與之前討論《Your Digital Afterlife》新書的內容大同小異,只是將老布當成主角,把整個討論更加的生活化而已。

因此,我們不得不懷疑,要嘛就是老布跟《Your Digital Afterlife》的作者是好朋友,要幫他打書。要嘛就是書商在消費老布的知名度,用了這種模擬兩可的新聞內容,來藉此塑造議題。畢竟,老布在iTunes上會買多少首歌曲?以他的身價,會分心到這種小事上面去打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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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繼承權,那是什麼東西?」「誰知道?」(設計對白)

 

(快報:根據一樓網友提供的線報,在新聞出現一天之後,布魯斯威利的老婆已經在Twitter上表示,這的確是一則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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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繼承權的爭議

數位繼承權的爭議是什麼?我們如果買CD、買紙本書籍,可以上eBay轉賣,也可以將來送給我們的子女。但是當類似Apple、Amazon這些廠商所推出的線上商店越來越多,我們的資產從實體資產變為數位資產的時候,轉讓、繼承的問題就出現了。

根據Apple、Amazon現在的規範(也就是在你登入申請帳號的時候,一開始會跑出一頁長長的條文,通常使用者看都不看就省略跳過直接按同意的那一頁),我們在線上所購買的電子書、音樂、影片,都是屬於「副本」,而這個副本屬於我們購買所使用的那一個帳號,我們擁有的是這些副本的使用權,而非擁有權。而使用權是不能轉讓的,因此,當帳號的使用者不幸掛掉,帳號所擁有的內容也就跟著石沈大海了。

當然也有很多人為此感到非常不平。我們在iPad、Kindle上購買書本、音樂,付的錢其實不見得比實體的音樂、書本來得少,我們並不是因為他們比較便宜才在上面購買,而是因為用這些裝置來看書、聽音樂比較方便、節省空間。現在廠商突然告訴我們,我們其實從未「擁有」這些內容,這些都只是借用給你這輩子可以看、聽的權利?相信有很多人到了晚年,都會感到十分錯愕。

▲在Kindle上看書,其實你並沒有擁有這本書,你只是有看這本書的權利。

雖然美國的數位著作權法已經是相當先進了,但目前也發現既有的法律依然趕不上數位進化的腳步,因此正在這方面進行諸多的討論。不過在那之前,已經有業者先針對這方面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就是線上的「數位保險箱」。你可以將你的帳號、密碼存放在某個線上安全的地方,然後讓你的子孫或是小三可以在你死後登入到那個地方,得知你所有的帳號、密碼。如此一來,他們就可以使用你的帳號,存取你的音樂、電子書。不過,這種「借屍還魂」的辦法還是有許多問題存在,還是有待法律上來解決相關問題。

▲布魯斯威利的兩個小孩表示:爸爸,直接用硬碟copy給我們好了!(設計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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