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3:00

信用卡掛失、換卡是否收費?消基會調查二十家信用卡銀行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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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日前接獲消費者反應,銀行的信用卡使用年限愈來愈長,往往用到破舊損壞了,都還不到換發新卡的期限,但跟銀行要求補發新卡,卻發現各家銀行對於是否收費的標準不一。於是消基會最近就針對信用卡的使用年限、污損後補發新卡費用、信用卡掛失費用、調閱簽單手續費等各項目進行調查。

這次消基會是透過金管會銀行局今年6月份的信用卡業務統計資料,選擇流通卡數最多的前20家銀行為樣本進行調查,時間為2014年10月上旬。而調查結果如下:

信用卡的使用期限

本次調查中,有效期限最長的是(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磁條卡有8年;最短的是(5)花旗(台灣)商業銀行、(10)台灣新光商業銀行、(18)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期限為3-5年。其餘各銀行的信用卡期限為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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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若污損,30%銀行換發新卡需收取費用

信用卡有效期限3-8年,在使用的過程中,難免因消磁、刮傷剝落、或其他原因導致卡片不堪使用,這個時候就得換發新卡。雖然沒有明定應收取多少相關費用,但是在契約中銀行必須載明向持卡人收取的各項手續費。
調查結果發現有6家銀行需收取補發費用。包括(6)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悠遊聯名卡收費50元(一般卡免費);(7)永豐商業銀行:其網站訊息「損毀補發」 為每卡300元,但客服人員表示會依客戶和銀行往來程度做彈性調整;(10)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費用100元(無限卡免費);(12)華南商業銀行:悠遊 聯名卡收費50元(一般卡免費);(14)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費用100元;(15)大眾商業銀行:晶片卡收費200元(磁條卡免費)。另外(20)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網站訊息顯示「製卡工本費300元」,但電話客服人員表示,損毀補發不另收費。


信用卡掛失,持卡人需負擔掛失手續費100~200元
此次調查的20家銀行,在消費者掛失卡片後,需收取100~200元手續費。而部分銀行高等級的信用卡則免收費。而另有2家銀行,掛失費外另須加收卡片補 發費,包括(9)遠東國際商業銀行「Combo卡」補發加收300元、「mc2卡」收費200元;(15)大眾商業銀行晶片卡收費200元。消費者在掛失 卡片時,最好向銀行問清楚;而銀行業者也要主動告知收費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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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閱簽單手續費50~100元
本次調查中,國內交易部份,每筆簽單最便宜的手續費是50元,包括6家銀行:(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3)玉山商業銀行、(5)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9)遠東國際商業銀行、(13)澳盛(台灣)商業銀行、(16)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其餘銀行是100元。國外交易部分,最便宜的手續費是(1)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50元;其餘銀行皆收100元手續費。另外有部分銀行高等級的卡別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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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院消保處修正公告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持卡人如以郵購、電話訂購、傳真、 網際網路、自動販賣設備等特 殊交易訂購商品、取得服務、代付費用而使用信用卡,其信用卡雖在持卡人占有中,仍有遭他人冒用之可能,為降低持卡人因特殊交易而使信用卡遭冒用之風險,就 特殊交易冒用之損失新增相關規範:明訂持卡人之信用卡如有遭他人冒用,除應儘速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發卡機構辦理停卡及換卡手續外,持卡人於辦理停卡及換 卡手續前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概由發卡機構負擔」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因此,縮短信用卡換發期限、定期換發信用卡,以及限縮網路上的刷卡金額上限,將有利於防止在非實體通路上的盜刷(截止期限與檢查碼更換), 既符合明年度定型化契約精神,也是世界Bank 3.0的趨勢(實體與虛擬銀行通路結合),對消費者與業者雙贏。

  消基會表示,有關卡片污損的補發費用,以及掛失費用外加補發費用,目前法令未有規定,建議主管機關可參考禮券(包括晶片卡等)相關規定:商品 禮券如因毀損或變形,而其重要內容(含主、副券)仍可辨認者,得請求交付商品或補發;其補發費用紙券每次不得超過新臺幣50元,磁條卡或晶片卡每張不得超 過新臺幣100元。商品禮券為記名式者,如發生遺失、被竊或滅失等情事,得申請補發;其補發費用紙券每次不得超過新臺幣50元,磁條卡或晶片卡每張不得超 過新臺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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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申請信用卡前,要詳細閱讀申請書及契約書的內容,例如關於卡片遺失時,辦理掛失手續的方式、以及發卡銀行負擔損失的範圍、自己必須負責的範圍等相關規定,另外如果要求發卡銀行提供簽單對帳、補發卡片等額外服務,這些費用都可能另外計算手續費。很多消費者都擁有一張以上的卡片,申請各項服務前,最好先 弄清楚各發卡銀行不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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