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9 11:00

愛奇藝來台投資案遭否決,短期難在台灣設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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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可能已經有很多網友看過台灣愛奇藝網站的內容,也在上面追過了不少的熱門戲劇,不過,事實上愛奇藝到目前為止還是由代理商在台灣經營「愛奇藝台灣站」的模式運作,在台灣沒有實體公司。而昨天,他們來台設立分公司的申請,遭到了經濟部投審會的拒絕。

讓我們先來複習一下愛奇藝在台灣今年以來的發展。

雖然在之前已經有很多國內網友透過網路以及電視盒看過中國愛奇藝的內容,不過「愛奇藝台灣站」在今年三月底的時候正式開台,才算是正式進軍台灣。但是這個時候,「愛奇藝台灣站」只能算是將網站介面以及內容針對台灣用戶「在地化」,而不算是「落地化」,因為並未成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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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愛奇藝不在國內成立子公司,主要是受限於法令。

依照目前我國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大陸的影視音不得在台灣進行投資,但是可投資「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因此,愛奇藝後來就向我國申請了「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及「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表示自己不算影視產業,而是提供線上影音串流服務的資訊業,把自己歸類在合法的投資業別項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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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OTT是一種特殊的產業,因此愛奇藝的說法也不能算是錯,這筆申請案也讓相關機關傷透腦筋,到底誰來管理、哪一個部門管理在目前的法規都是問題。

在今年三月,當時的NCC主委石世豪也表示,若影音串流內容如同傳統的廣播電視,頻道可一個一個點選,可算是頻道內容跨境提供。依照行政院分工,廣播電視媒體要在台灣落地,須經文化部許可,NCC將與文化部討論。但愛奇藝這類影音網站,超過目前法律管理範疇,涉及網路與言論自由,如需制定新法,屬立法院權責。

而就在政府還找不出由誰來管的時候,愛奇藝在國內的觀看人數卻越來越多,,他們更宣佈單日流量平均已破百萬,並且舉辦了上網登錄免費看三個月VIP服務內容的活動,打算擴大台灣的會員市場。而付費方案則包括有包含每月239元、3個月657元及1年1999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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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目前為止,國外的OTT廠商能夠在台灣成立分公司的,僅只Netflix一家。但是Netflix屬於外資,跟陸資的狀況又不一樣。因此這個案子就在經濟部、文化部、NCC之間推來推去。

現在,根據昨天經濟部投審會所發表的公告表示,對於愛奇藝來台設立分公司一案「不予同意」。

投審會表示,北京愛奇藝科技公司申請匯入相當於新台幣100 萬元等值外幣,投資設立愛奇藝科技公司。本案愛奇藝雖申請在台經營「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及「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然實際上仍有透過入口網站在台灣經營影視音內容服務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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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考量鑒於中國並未開放我影視內容進入,且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暨「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相關規定,亦未開放大陸視頻網站進入台灣經營,因此對於本案,投審會表示不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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