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2 12:00

新北市政府統計去年全市網購爭議案件達10,127件,Facebook、Line購物找不到人退貨問題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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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106年度受理消費爭議案件共計10,127件,超越前年(105)年的9,142件,受理案件數持續飆升。消費爭議最多之5種類型依序為網路購物、線上遊戲、通訊服務、通訊及周邊產品及家用電器產品,其中網購爭議更高達2,229件,且不乏臉書廣告惹議,新北市政府除積極與網紅合作宣導網購消費資訊外,更製作宣導動畫短片提醒消費者,於社群 網站購物千萬要小心。

回顧去(106)年消費爭議之首為網路電視購物類型,由於社群網站購物爭議層出不窮,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雖然賦予網路購物之消費者7日內得不附理由解約的權利,但相關消費爭議仍然層出不窮。最常發生的,就是常有民眾反映透過Facebook粉絲頁或LINE群組購物,事後想依法主張解約退貨權利,卻找不到賣家的真實姓名及住址,也不知道該向誰主張權利。

法制局長黃怡騰 表示,今年度已製作宣導動畫短片於youtube、市府行政大樓電視牆、互動式資訊看板、市民廣場電視牆播放,並規劃於捷運月台電視擴大播出,以期收到宣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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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為線上遊戲消費爭議,多以玩家遭停權、伺服器常斷線或不易連進,以及未成年人花數萬元購買遊戲點數,家長發現後請求返還金錢等爭議。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多數手機線上遊戲公司在臺灣均未設置分公司或辦事處專責處理 消費爭議,玩家對此類境外公司進行申訴往往面臨實際上之困難,故於購買點數前應審慎評估風險。

排名第3及第4為通訊服務及周邊產品爭議,其中以手機瑕疵、通信品質不良、提前終止合約之違約金爭議為主。消費者除應注意定型化契約有關費率、綁約期間及違約金等內容外,更應仔細核對每期帳單之收費項目及金額,以免被收取預期外的加值服務費用。

第5為家用電器爭議,多為新機瑕疵屢修不復及家電頻繁故障、過保固期後收取高額維修費用等類型,隨著3C產品周期越來越短,消費者應於購買之前請業者確實揭露產品保固資訊,保固期間之復原方法及過保固期後之維修方式及費用,以保障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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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於進行交易前,應謹記「二不三要原則」,「二不」為「不要衝動購物」、「不向沒有地址之商家購物」,如臉書或Line為社群網路服務平台,無須以真實姓名及地址註冊,故安全性遠低於購物平台,建議消費者應減少於臉書或Line進行交易,以降低消費風險;「三要」為「要慎選賣家」、「要充分審閱契約」、「要詳細檢視商品」,也就是說消費者應慎選評價優良之交易對象,並充分利用審閱期審閱定型化契約條款,瞭解自身權利義務,另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應仔細檢視商品,如有瑕疵,應立即主張權利,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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