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5 16:15

三星少主回歸!從12年加刑變2年半緩刑,李在鎔二審大翻盤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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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至今已經被收押353天,而在去年八月,法院一審判決李在鎔判刑五年。不過檢方以及三星都不滿意這個判決而進入二審,檢方對李在鎔要求加刑到12年。今天二審判決出爐,法院判決大逆轉,李在鎔獲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並當庭釋放。

根據首爾高等法院5日公布的判決結果,認為李在鎔行賄獲利,只有部分有罪。李在鎔並未向前總統朴槿惠做出或隱晦的請求,三星也並未透過行賄以完成三星主管權更替。但法庭發現,李在鎔曾向朴槿惠的親信崔順實之女行賄。因此原本一審被判決5年的刑期減為2年6個月,而在韓國三年以下的刑期可以緩刑,因此李在鎔結束了他的被羈押人生、獲得當庭釋放。

從檢方究責的12年加重刑期,或是原本的五年刑期,這次的判決對李在鎔來說可以說是大逆轉。不過對於南韓的財閥企業來說,包括李在鎔的父親李健熙在內,都曾被司法單位因犯罪起訴,但幾乎都沒有真正被發監執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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