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8 15:14

Google Android Market、Apple App Store 7日鑑賞期事件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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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一切的導火線始於Apple App Store的一款「超級手機號碼追踨器」搞笑軟體,許多人甚至連市議員都誤以為真,要求依比照台灣消保法給予7天鑑賞期予以退款。以下是我們整理的懶人包。

台北市政府一向很注重消費者的保護(例如今年4月,但後來顯然沒有罰),這回針對Apple app store和Google Android Market所販售app軟體,引用下列法規,要求廠商要依法修改服務內容: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沒想到這樣的美意卻橫生枝節,Google 的回應是讓 Android Market 裡的付費軟體下架(回到半年前無付費軟體可用的狀態);iOS平台原本是30天內可以寫信退費,變成即將針對台灣市場推出7天內申訴退款,恐怕是大家始料未及的結果。以下為讀者整理整件事情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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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月初

「超級手機號碼追踪器」是一款在2011年5月於Apple App Store上架的軟體,聲稱是專業的手機追蹤軟體,只需輸入對方的電話號碼就能進行定位,還表示使用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衛星定位技術,售價$1.99美元。推出後攻佔台灣、香港、中國等地付費軟體第一名,許多人付費購買才發現是騙人軟體。該軟體在App Store介紹中加註此軟體僅供娛樂,並不提供真正的手機定位功能。

App Store HK:(台灣App Store已被下架,因此提供香港App Store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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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手機號碼追踪器

6/2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召開記者會,指出App Store的「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是騙人軟體,要求蘋果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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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法規會針對App store及Android Market發出消費警訊,除要求「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軟體從App Store下架,並發函要求亞洲蘋果公司及美商科高台灣分公司(Google Taiwan),在函到後15天之內必須修改服務條款,建立退費機制,業者若不配合,可依消保法第58條處6萬至150萬元罰鍰。亞洲蘋果公司則回應全案仍在瞭解中,不予置評。

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去年市府已經與PChome等各網路平台業者協議,提供7日免費鑑賞期,但透過手機購買軟體是新興消費行為,當時並未注意到這個部分。消費者選購手機買的不只是硬體,還有服務及擴充性,但蘋果及Google的服務條款均對第3人研發的應用軟體表示不承擔經銷責任,這是不負責任的商業手法。對消費者檢舉有詐欺嫌疑的軟體,若確實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會依據消保法第36條要求業者停止販售,下架退款,若業者不配合,同樣可依消保法第58條處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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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召開記者會指出「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是騙人軟體。(圖片來源:)

6/17

蘋果將「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軟體從台灣App Store下架。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發出新聞稿:

6/22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再度召開記者會,指出6月初揭露「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要求下架、退款事件,亞洲蘋果公司雖然已經將產品下架,卻未承諾退費;且台灣民眾必須用英文郵件申訴,中國卻可以直接用中文。

台北市消保官龔千雅表示退款機制部分,北市府給美商蘋果電腦公司的回覆期限為23日以前,若蘋果亞洲公司沒有善意回應,法規會將依消保法開罰,若業者仍不改善可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

來源:

6/24

美商蘋果公司透過律師回覆,已經向北市府承諾將修改App Store服務,依照消保法規定提供台灣用戶付費軟體7天內試用退費機制(編按:原先申訴退款時間為30天內),預計以一週時間修改程式。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說,近來有許多消費者反映蘋果申訴機制複雜,且不提供中文服務,也會要求蘋果公司修改服務條款時一併改善。

Google則表示因時差問題,無法聯繫上美國高層主管,將在週一(27日)提出處理方式。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未能承諾比照蘋果提供退費機制,一定會依照消保法開罰,最高重罰一百五十萬元。

來源:、

6/27

Google 停止 Android Market 付費軟體的下載,並發出新聞稿聲明立場。Google由美國官方致電台北市政府,表示拒絕台灣消保法的強制規定,並停止付費應用程式的銷售。

台北市政府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對Google重罰新台幣100萬元,並限令Google於7月1日前提出改善計畫。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發出新聞稿:

Google官方新聞稿:

在持續與台北市政府研議退費機制的同時,我們將在台灣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Android Market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15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我們從這項機制觀察到幾個現象:使用者可透過線上更新立即獲得付費應用程式,而大部分欲退費的使用者在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我們相信這項政策不但能協助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更能幫助台灣軟體開發人員有效管理業務。

 

節錄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新聞稿內容:

Google今日上午表明拒絕依照臺灣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給予手機應用軟體(APP)消費者七日的鑑賞期,並且揚言暫時停止對臺灣消費者銷售付費APP。葉主委指出,Google停售付費APP的舉措,顯然是意圖綁架全臺灣的消費者,來換取拒絕遵循臺灣法律的特權,臺北市政府決定依法裁處一百萬的罰鍰,並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計畫。

臺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碧珠指出,經市政府限期於上周四(23日)前改善在案,Google上週五上午要求市府暫不開罰,今日再做最後決定。但Google今日上午由律師代表到市府,並由美方人員致電市府,明確表示拒絕遵循臺灣消保法的強制規定,並且表示停止付費應用軟體的銷售,臺北市政府對此表示遺憾,並決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重罰Google新台幣一百萬元,並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計畫。


Google將於本週四派人直接來台溝通,市府將視Google屆時的立場,決定是否二度開罰。

▲Android Market只剩下免費應用程式可下載。

對此事件的相關評論與文章:

 (6/27) - 葉狀師闖天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

 (6/28) - 聯合新聞網(公益網站主持人章忠信)

 (6/27) - ysl 的程式天堂

 (6/27) - 電腦玩物

(6/28) - MMDays

 (6/27)

 (6/28)

 (6/30)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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