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9 00:00

【常識】經濟部能源局的「能源效率標示」到底是依照何種標準來表示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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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對於很多需要「耗能」的東西,都有公佈所謂的「能源效率標示」,除了一般常見的「家電、或衛浴部品」之外,用到「燃油」的汽 / 機車,一樣也是有能源效率的標示。



能源效率標示,基本上就是從「1~5」做成一個五級的分級制度;其中「1」表示最節能、而「5」表示最費能!經濟部推行的能源效率分級制度,就是要讓我們消費者在選擇耗能的消費性商品時,能有一個一目了然的依據。

不過,雖然是有 1~5的數字來區分,其中還是會有些問題;就是同性質商品依照它們製作規格的不同,也會有不同的標準來對待。所以,即使看到同樣是能源等級都被標示為「1」的兩件不同商品:例如兩部冷氣、或兩部冰箱,但它們的耗電量卻又不一定相同、或在同一個範圍值之內。

舉例來說,容量 100公升的冰箱、跟容量 500公升的冰箱,就算都被能源局評定為能源效率標示「1級」的冰箱,但它兩者之間的耗電量、也絕對是完全不在同一個範圍值之內的。

這其中會有差異,當然我們必須先了解、是因為檢測標準的不同所導致,而冰箱、洗衣機的不同標準,就是直接跟產品的「容量」有關;那麼汽 / 機車的標準又是如何呢?

汽機車的標準,來自於它的【排氣量】;「排氣量」就是它能源標章的主要分級標準依據。基本上,汽車排氣量等級的起跑點是從 1200c.c.開始、低於這個排氣量通通算成一級,而超過 1200c.c.、就每 600c.c.分成一個級別;直到 4200~5400c.c.為一個等級後,之後通通歸類在超過 5400c.c.的等級裡。

除了排氣量的區分之外,台灣在檢測車輛油耗測試值的方法上,又並存著兩種方式:
1. 美國(FTP-75)測試方法
2. 歐盟1999/100/EC指令及其後續修正指令測試方法


這兩種方法所測得的油耗數字,事實上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兩者之間雖然有一點點的關係(因為能源局表示:油耗值之測試值,依美國(FTP-75)測試方法所測得結果,經統計分析約為依歐盟1999/100/EC指令及其後續修正指令測試方法所測得結果的 1.09至1.30倍),但其實是不行透過固定公式去換算的!

而我們的能源效率標示等級,除了要依照排氣量來替車輛做分級標準外,也要依照油耗測試方法來分類;此外,一般的【小客車(轎式、旅行式)】 、以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及小客車(非轎式、非旅行式)】這兩者,也是不同的評定等級標準。

整體說來,上述前者的標準、會比後者嚴謹,也就是說:在同一排氣量、同一油耗測試方法的情況下,後者可以較差的油耗成績,得到跟前者相同的評定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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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頁請看排氣量分級、以及「等級區分」的表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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