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3 15:30

視覺中國是怎麼成為一間不靠販賣圖片、以釣魚勒索為主業賺錢的圖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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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昨天報導了中國的知名圖庫公司視覺中國因為將各式各樣的圖片都標示為自己擁有版權,因此在中國引起軒然大波,於短短兩天之內惹來當地政府的調查,最後以暫時關站而暫時結束爭議。不過,為什麼視覺中國要這樣瘋狂地將所有的圖片都標示為他們的版權?這就要從他們的賺錢手段來說起。簡單的說,視覺中國就是一間不靠賣圖片賺錢的圖庫公司,他們主要的收入來源是靠控訴、或許該說是威脅他人侵權而賺錢的公司。

視覺中國創立於2000年6月,擁有中國最大的視覺內容版權交易平台。他們的生意模式是這樣的,視覺中國與「版權視覺內容」的生產者簽署代理協議,獲得內容的分銷權,使用者通過視覺中國平台付費獲得版權內容的使用授權,內容生產者獲得按協議約定的分成。

到這裡沒有問題,就是一般圖庫公司的經營方式。不管是插畫家或是攝影師,把自己的作品上傳到視覺中國的影像平台,然後讓需要的人付費取用,由視覺中國與生產者依照比例來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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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視覺中國2014年至2017年營收分別為3.9億、5.43億、7.35億、8.15億(均為人民幣)。根據最新一期發佈的2018年三季度財報中顯示,營收2.20億元,同比增長11.49%,淨利潤0.83億元,同比增長24.00%。你可以看出視覺中國的營收是每年都以相當的比例在成長。以一間圖庫公司來說,這個成長的比例可以說相當的高。

再來則是根據中國媒體的調查,至目前為止,視覺中國該公司目前正在執行的法律訴訟有135條,其旗下兩家公司漢華易美涉及法律訴訟4011條,華蓋創意涉及法律訴訟8000餘條,三家公司涉及糾紛案件共12000餘條,其中案由絕大部分為起訴他人公司作品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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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追蹤系統大規模「釣魚勒索」

當然了,既然是一間圖庫公司,如果有人取用了他們的圖片而不付錢,公司站出來控訴這些侵權的人,也是合情合理。

視覺中國開發了一個系統:鷹眼追蹤技術(圖像版權網絡追蹤系統),該系統能夠追蹤到公司擁有的圖片版權在網路上的使用情況。根據視覺中國的說法,這套系統可以更好地鎖定潛在的客戶並滿足其需求,實現精準營銷,大大降低了獲客成本,實現客戶數量大幅增長。報告期內,公司通過「鷹眼」發現的潛在客戶數量較去年同期有超過84%的增長;通過「鷹眼」新增年度協議客戶數量較去年同期增長超過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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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換一個一般人比較聽得懂的說法,這套系統其實是有組織地大規模在網路上尋找未授權使用他們圖片的各種企業,然後漫天開價的要求巨額賠償,通常一個小疏忽一張圖片也不接受刪除,直接索取幾十萬人民幣的天價賠償,要挾企業簽年度合同,並對這種商業模式冠以「釣魚勒索」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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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引用中國的法院裁判資料網站Openlaw顯示,與視覺中國有關的法律訴訟,2018年全年共有2968起,2017年更是達到5676起,也就是說,平均每天視覺中國要打15.6起官司——這還不包括更多選擇私下求全的案例。

何謂釣魚勒索?2017年4月,中國一家名為煎蛋網的自媒體發表過一篇題為《被視覺中國索賠圖片版權,很難受》的文章。表示他們因為涉嫌侵犯圖片版權,在給視覺中國發去了一封“求饒”郵件後,後者提供了一個合作方案(見下圖): 

簡單來說,視覺中國的做法是,當他們一發現到有網站用了他們的版權照片,一開始先不會通知,而是默默地觀察,等到累積到一定的數量,就發信來通知對方違法,一張照片索取高額的費用。然後又提出了「優惠方案」,建議對方跟他們簽年約,並且提供優惠套餐,看你選不選?

從該公司收入角度來看,這種作法堪稱「戰果頗豐」。

 

 

侵權當然要付費,問題是版權在誰手上?

雖然他們的做法有爭議,但是如果圖片版權真的在他們手上,你犯了錯用了人家的圖片,也只能說自己理虧。

問題是,在黑洞照片事件爆發出來後,網友發現不對呀,好像他們所謂的版權,也並不是在它們的手上?

這時我們就要來看看,視覺中國所謂的版權是怎麼來的?

在被指出國旗、國徽照片版權問題後,視覺中國發佈了聲明表示,國旗、國徽等不合規圖片由視覺中國簽約供稿人提供,視覺中國作為平台方負有審核不嚴的責任,為此深表歉意!

也就是說,他們表示這些版權都是由一些簽約供稿人提供,這些人上傳到視覺中國的平台上來的。言外之意就是說,該負責的是那些上傳的人,視覺中國只有把關不周的責任。

那麼,他們有多把關不周呢?

去年一間公關公司,他們接受了一間汽車公司的委託舉辦了一場新車發表會,請來的攝影師在現場拍照,然後將照片發給現場的媒體使用。但,媒體在使用相關圖片後卻收到了視覺中國的律師函,認為對方使用的這幾張照片版權在視覺中國,而視覺中國並未給該媒體授權。

公關公司對此感到驚奇,發現視覺中國的所謂「版權」來自於有人將拿到的新聞圖片,自己上傳到視覺中國的平台,因此視覺中國認為自己具有這些圖片的版權。

於是公關公司當然向視覺中國抗議,在溝通過程中,視覺中國的法務部員工認為這些照片的EXIF資訊中有「完整的圖片解析度、相機型號、日期」等資訊,可以「證明該照片的原始拍攝情況」,所以可以證明該攝影師為該組圖片的拍攝者及著作權人。

這種版權證明方式當然是相當可笑的,也非常不符合常理。因此,等於說視覺中國根本就沒有能力去證明上傳者本人,是照片的所有者。或者該說,他們根本就沒打算去證明上傳者是照片的擁有者,反正錢照收,出了事情就把責任推到上傳者身上。而倒楣被他們指責是侵權的人,就更沒能力去舉證照片的所有權在誰手上了。

因此,要不是這次出了黑洞事件,視覺中國應該還可以再繼續靠這種方式,爽爽的繼續躺著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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