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8 11:42

不過就打輸一場光碟機官司,廣達旗下廣明光電為何會被法院判決交出整間公司給惠普(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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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法院在美國六月五日做出判決裁定,就惠普與廣明光電多年來的官司「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訴訟案」一案,判決表示廣明需賠償惠普4.38億美元(130.21億台幣),由於廣明光電市值僅99.23億元,因此法院判決幾乎等於是要廣明交出整個公司給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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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起源於2013年,當時廣明也不算那起官司的主要角色,因為與它一起被告的還有索尼、東芝等大咖,誰也想不到這場官司之後會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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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惠普一口氣控告了索尼、東芝、日立、樂金、松下、三星、NEC以及廣明光電等生產光碟機的廠商,指控這些廠商壟斷價格,違反反托拉斯法,官司一打四年,其它光碟機廠商都選擇與惠普和解,但只有廣明選擇繼續打下去。

為什麼其它廠商都和解,廣明選擇打下去?他們的想法很簡單,因為他們是這些廠商中唯一的代工廠,並沒有定價能力,廣明認為反托拉斯法扯到他們身上不合理。

不過,惠普則指廣明是與這些廠商「合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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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到 2019 年 10 月 22日,德州聯邦地方法院判決認為廣明有參與價格操縱,進而與其他 6 家廠商連坐,全體被告被判賠 1.76 億美元,廣明不認提出上訴。當時廣明還開記者會強調,賠償金額為「全體被告」須賠償總金額,並非單指廣明及子公司。但是,事實上因為其它廠商都和解了,扣除了和解金額,廣明要賠的還是這麼多。

之後因為廣明不認而上訴,惠普依聯邦法進一步向地方法院法官要求將賠償金懲罰性提高到 3 倍,之後地方法院判決廣明需賠償 4.39 億美元。

距離官司開始的2013年至今,廣明現在已經早把生產重心轉移到工業機器人的發展上,最近還推出智慧堆棧及工廠智能管理系統,搶攻工業 4.0 智慧製造商機,但萬萬沒想到,就在公司轉型發展上了軌道的時候,可能會被七年前開始的這場官司擊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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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明總經理何世池在記者會上喊冤表示,公司僅為飛利浦、Sony等公司代工光碟機,「 我們沒有直接交易,都是間接交易,這跟其他被告交易模式不一樣,根本不應該被反托拉斯。」連說了幾次「Ridiculous(荒謬)」

他指出表示廣明當初認為這是很簡單的訴訟案子,把一樁自信會勝訴的官司案,弄到遭法院裁定資產移轉,何世池直言:「現在是事後諸葛,若當初和解,金額確實比現在所花的律師費都少,現在知道,當然當初早就給他(惠普)!」

不過,惠普還需親自至中華民國法院進行要求執行美國的判決。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 402 條的規定,外國判決的法院並無管轄權,我國法院仍然可以不承認該外國判決。因此,接下來還是有很多官司要打,這個事件沒有這麼快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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