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2 14:30

用影片剪輯變造40則檢舉吐痰影片,「偽」檢舉達人最終判決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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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還記得去年的檢舉達人所檢舉的「吐痰影片」造假事件吧?有某位劉姓檢舉達人利用剪輯軟體來變造出許多民眾的吐痰影片進行檢舉,以獲取檢舉獎金。但因為多支影片的角度、時間長短都一樣而被抓包。關於這起事件,現在最高法院做出了判決。

38歲劉姓檢舉達人,於2016年至2018年間在新北市板橋區內用行車記錄器拍攝多名機車騎士影片,一共拍了200多支騎士違規吐痰的影片向環保局檢舉,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隨地吐痰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而檢舉人可以從罰鍰獲得百分之十作為獎金。

但後來環保局在審核他所提供的影片中,漸漸發現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因此交由警方偵辦,後來經過調查,發現有些影片不僅「痰」吐出去的路徑一樣,連落地的角度、時間長短也相同,這樣的情況多達40支影片。

最終檢方委請調查局鑑定,偵辦人員在劉的電腦剪輯軟體中,發現「口水.png」、「香菸.png」檔案,而後製的影片都有加入「.png」檔。

當時劉姓男子否認偽造,辯稱「『Adobe Premiere Pro CS6』無法再修改或再製任何格式的圖片」、「『口水.png』是因為拍攝後要把所需要的秒數剪下來,但軟體沒有標記的功能,所以我就在網路上下載雙色格紋的檔案做為標籤」

坦白說有點看不懂劉姓男子想表達什麼,畢竟Premiere是完全可以做到這樣的合成結果。不過,從他講到Adobe Premiere Pro CS6我們是比較懷疑他使用的軟體有沒有版權,畢竟這個版本是網路上最廣為流傳的破解版......根據調查局表示,使用這個檔案去進行剪輯,在影片後台處理會產生一組獨一無二、如同身分證字號的編碼,這組編碼在二個不同影片中出現,顯見影片有假。還是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本案經過新北地院審判,最初依40個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判劉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後來劉姓男子上訴,現在經過高等法院改判,認定為詐欺取財,判1年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不法所得定讞。

高院表示,依據各項證據認定劉男確實後製被檢舉人違規吐痰的影片,且40次檢舉行為的時間、對象都不同,犯意各別,應分論併罰。

不過衡量各次詐領金額、對被害人所造成的損害、犯後態度等情狀,高院改判為詐欺取材罪,從原本的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改為1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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