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15:57

花蓮文化局被指大批電腦堆倉庫一年不拆封太扯,官方澄清卻發現這批電腦是「拆了後收起來放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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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有媒體報導花蓮縣「文化局採購61台電腦、筆電等堆倉庫一年未拆封」新聞被批很扯,因此花蓮縣文化局今天發表了澄清說明。不過看完他們的說明後,才發現事實是,這批電腦從107年購入後,一直到109年7月才拆封啟用。

今年花蓮縣審計室在三月份至花蓮縣文化局抽查,發現倉庫中有尚未拆封電腦主機(含螢幕)27台,另放置於保管箱中未提供民眾借用者計有筆電4台、平板電腦30台。這些資訊設備是由花蓮縣文化局107年透過教育部補助採購而來,卻沒有開放民眾使用遭到審計室糾正。

當時有媒體報導,花蓮縣文化局人員針對媒體詢問表示,因為「空間不足」,本想等新圖書總館完成後使用,對此因此被批為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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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針對上述報導,花蓮縣文化局表示上述報導不實,所謂「等新圖書總館完工再使用」的說法,可能是記者採訪不知詳情之工讀生或志工做出不正確資訊的回應。

花蓮縣文化局表示,其實107年拿到這些電腦後,他們就已經把電腦放到電腦教室,並非所謂的拿到「未拆封」。

不過,後來在同年發生了0206大地震,導致電腦教室漏水,文化局同仁為保護這27部電腦設備,所以將這些電腦移往倉庫存放,電腦教室在108年底整修完成後,今年開始整備設置電腦教室。由於今年三月審計部來抽查時,電腦教室線路還沒有安置完成,因此電腦還放在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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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他們解釋,電腦教室在今年7月已經將27台電腦安裝設置完成並啟用。

此外他們也解釋,文化局也解釋,另外5台筆電及30台平板電腦平時置放於倉庫,等活動或會議時才會取出使用,並非堆置於倉庫不用。平板電腦也整備完成開放民眾館內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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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了之後把電腦放兩年有比較好?

從他們的解釋來看,他們想解釋的是,並非將電腦主機拿來之後沒拆封沒動過就這樣一放兩年,他們其實一拿到電腦是有拆封的。只是因為電腦教室漏水,他們在107年2月「暫時」把這些電腦放到倉庫收起來保護。然後就這樣放到109年7月才拿出來安裝好。

所以我們來整理一下,原本被指說他們「買了一批電腦沒有拆封,就這樣放了一年」,他們跳出來反駁這種說法,說他們「有拆封,只是之後因為電腦教室漏水,所以把這些電腦放到倉庫兩年。」

其實看完這種說法,想必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這樣就不是浪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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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不是辦公椅,放著不用是「不使用的浪費」

我們試著想理解公家機關的邏輯,或許依照公家單位的想法是,當初採購來需要放在電腦教室的機器,就一定得給電腦教室使用。所以,電腦教室無法使用,這批電腦就只能跟著封存起來。

不過,現實情況是,電腦這種機器又不是健身器材或是辦公桌椅,是會隨著時間淘汰的。你現在花了一大筆錢,買來了一批電腦,電腦這東西就是,現在用可能可以上網流暢、打打時下最夯的遊戲,看影片也不會LAG。但是兩年之後,這台電腦就慢到讓你想吐血。

在任何正常的私人企業中,如果遇到類似的狀況,絕對不會把這些電腦就這樣放在倉庫,或許拿來給同事的電腦升級,或許會拿來進行展場的展示,總之,絕對不會放到倉庫中等電腦教室啟用。

我們猜測,公家單位或許不能這樣做,如果買來的電腦說要給電腦教室用,就一定得給電腦教室用,如果挪做其它的用途,可能就會有違法的疑慮。

所以,這中間一定出了問題,而且不是單一單位的問題,或許大多數的公家單位處理事情都是這樣的邏輯。

把電腦這樣對待,這絕對不是正常的解決辦法。根本就是一種「不使用的浪費」。

另外,他們所謂「另外5台筆電及30台平板電腦平時置放於倉庫,等活動或會議時才會取出使用」,也是同樣的問題。筆電以及平板是工作的工具,尤其是筆電,需要時常更新,還有要注意資安的問題,放在倉庫不用供起來,等到會議或活動再取出,並不會讓筆電變得壽命更長更久。事實上,這樣對筆電的壽命也並不見得是好事。

尤其是現在的行動裝置,就算你用的再小心,把他保護的多好,隔了一兩年之後,硬體本身就跟不上軟體的需求,自動變成了廢物。所以,真正物盡其用的作法應該是在這兩年內,卯起來用平板,才能發揮這些東西的最大價值。

這讓小編想到某次到一個公家機關,看到門口停著一台公務車看起來很新,還在想說現在的公家單位進步了,結果就有認識的人表示,那是「門面車」,是擺在那邊用來洗、用來看的,但沒事不會拿出來開。

這種「不使用的浪費」,很有可能在更多公家單位還可以找到更多的案例,這應該也與政黨無關,而且可能已經深入成為公家機關的文化,或許也無法解決。

 

  • 首圖僅為示意之用,與本新聞內容無關
  • 相關新聞:news.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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