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9 10:30

共享機車萬年霸佔停車格沒人理?新北共享運具管理辦法:不得超過 7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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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共享經濟蔚為流行,Wemo、iRent、GoShare 也一步一步擴張版圖,此外也有 Moovo 等業者陸續佈點經營,截至去年底光是新北市境內就一共投入了 1,647 輛機車、250 輛汽車及 180 輛電動輔助自行車。

對於日益增加的車輛數量,新北市也著手祭出更多管理辦法,首先在 2020 年 7 月三讀通過了「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近期「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也通過市政會議審查,並將於 2021 年 3 月公告實行。

這項管理辦法有哪些項目?除規範業者營運管理與基本服務事項 ,也明文規定業者需提送保險計畫,包含產品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第三人責任險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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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管理辦法規範業者須於營運計畫書記載運具調度計畫、維修保養及汰換計畫、災害應變計劃、使用權利金、保證金、營運許可內容等,向交通局申請許可。

車輛週轉率有多高?

新北市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吳政諺表示,根據統計,市境內共享汽車和共享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周轉率為每一輛車平均一天租借 2-3 次,共享機車則為每車每日 2.5 次~4.1 次,且持續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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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機車佔用停車格怎麼辦?

為避免發生大量共享運具占用路邊停車位、影響市民停車權益,交通局將依自治條例審查共享運具業者提送的營運計晝書,獲許可後始得營運,並比照臺北市管理機制,營運車輛不得於同一格位停放超過 72 小時

若擅自擴展營運範圍、任意投車,將通知限期業者改善,未改善或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廢止其營運許可,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以維護停車秩序和市容。

每輛車都要有 GPS 追蹤

交通局長鍾鳴時強調,所有共享運具都要納入管理,每輛車都要有 GPS 追蹤,不僅讓使用者在使用中享有權利外,也明文規定業者需提送保險計畫,包含產品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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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也將不定期派員稽查業者有無依核定的營運許可內容、服務區域營運,期透過共享運具提供民眾彈性的運具選擇及降低私人運具持有,建立共享運具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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