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攻防戰!Uber出招提「連署」請願,一天破萬人支持

合法攻防戰!Uber出招提「連署」請願,一天破萬人支持

「公路法」修正隨時可能通過,或許真的讓Uber備感壓力,28日透過會員電子郵件信箱發送連署信,呼籲民眾支持新經濟,要政府別開罰,同時也希望在公路法中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讓平台業者納入其中。連署上線一天時間,已經有1萬2千人響應。

 

合法攻防戰!Uber出招提「連署」請願,一天破萬人支持
  • Uber發動網路連署,希望民眾表達對共享經濟支持,呼籲政府修公路法不該只是重罰,而能夠新增「網路運輸服務」類別截自movingtaiwan官網

Uber呼籲民眾連署,爭取「去重罰」、「合法化」

Uber透過和本土科技平台業者共同組成的「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Sharing Economy Industry Association, SEIA)發動連署,列出三點主要訴求:

一、不該用舊法管新經濟:科技資訊服務與共享經濟平台產業是下一波的發展藍海,國家政策需要與時俱進以適當監管新科技創造的變革,非以舊有的框架管制新經濟。

二、效法其他國家為了科技運輸平台訂「新法」:澳洲、美國、加拿大,甚至菲律賓及馬來西亞等國家,都為了新型態運輸行業主張訂立新法規,政府應該鼓勵創新,並且鬆綁不合適的舊規範以「賦予車輛駕駛人更多管道以增加經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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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ber舉例包含美國部分地區、菲律賓、澳洲,都已經讓科技運輸平台合法化截自movingtaiwan官網

三、勿用罰款禁止新型態服務:台灣民眾有享受新科技的權益,政府若只維持法令增加鉅額罰款太過消極,應該於「公路法」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確立不同的行業類別,將現有業者包括車輛分享平台 Uber、機車共乘服務平台 LetsRide 、機車快遞服務平台 Lalamove 啦啦快送等納入適當的法規管理。

Uber談發展三年遭遇,三度遭政府修法

此外,Uber更列出來台發展三年遭遇的「修法」困境,如2014年七月,因為計程車業者抗議,修改《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將原本不在條款中的「媒合司機與客人」行為定義為「派遣」,所以必須申請營業執照;2016年二月修改「自用車違規營業裁罰基準」,縮短吊銷車牌的違規次數及期限;以及最近即將上路的公路法修法,針對駕駛人罰緩提高至2500萬。

活動網站裡,不斷將「新經濟」、「科技進步」等關鍵詞提出,希望爭取共多民眾認同,Uber將合法議題導至輿論風向,某種程度也證明政府打算「重罰」的手段,確實踩到痛點。

Uber透過連署方式蒐集民意,或許能「放大」對民眾期待新經濟的意見,但這樣的連署,實際上沒有效力,最後能否順利影響修法,還是得看新政府如何接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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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
作者

《數位時代》,關注國內外網路創業生態,精選全球科技業的重要趨勢、創新模式和最新動態,並有記者第一現場的報導,以及各類社群活動消息。希望能協助讀者早一步領略趨勢脈動、領先掌握下一步行動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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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1.  (發表於 2016年11月30日 22:03)
希望能有效刺激計程車業
不過計程車這裡最大的問題是車隊卡油
或許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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