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紅想瘋了?來自美國的知名動物網紅 Mike Holston 近日因為徒手抓淡水鱷魚影片在網路上爆紅,卻也因此惹上大麻煩。澳洲昆士蘭州環保局已對其展開調查,最重恐挨罰超過 12 萬澳元(約新台幣 122 萬元)。
昆士蘭當局證實開查:「這不只是危險,還是違法」
根據澳洲媒體報導,昆士蘭州環境與科學部門已確認,正在對 Mike Holston 干擾鱷魚行為進行調查。發言人強調:「擅自接近、干擾鱷魚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而且極其危險。」
在昆士蘭州,若未經許可干擾鱷魚,即可被當場開罰 超過 2500 澳元(約新台幣 11,781 元)。而若證實有故意餵食、驚嚇、拍攝等行為,最高可罰 26,000 澳元(約新台幣 122,530 元)。
美國「動物版冒險王」網紅
Mike Holston,來自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原本是動物園飼養員與動物行為專家,後來成為全職網紅。他經營社群帳號,經常上傳與虎、鱷魚、鯊魚等動物近距離互動的影片。
目前在全球各大社群平台累積粉絲超過 1500 萬人,其中鱷魚互動影片就有數百萬播放量。儘管他標榜「教育性質」與「對動物充滿熱愛」,但這次「徒手抓鱷魚」的影片卻引來大量批評。
多個澳洲與國際動物保護團體紛紛發聲譴責這類行為,「將野生動物變成表演對象,不論意圖如何,都是一種現代娛樂式虐待。」不少網友也留言痛批:「這根本不是教育,是獵奇秀操作」、「你尊重動物,就該讓牠們待在自然中」。
流量經濟與野生動物之間的倫理紅線
這起事件再次引發外界對「野生動物網紅化」的倫理爭議。過去也曾有創作者以近距離接觸危險生物博眼球,卻最終遭官方制裁。像是先前就有 YouTuber 抱猴子自拍,結果猴子出逃造成意外,或非法攜帶穿山甲進行拍攝。
這次 Mike Holston 雖有專業背景與教育名義,但他的行為已違反當地法規。無論初衷如何,法律並不會因為「你有粉絲」就破例。對創作者來說,流量與責任之間的界線,或許該畫得更清楚一點。
請注意!留言要自負法律責任,相關案例層出不窮,請慎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