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狂狼勇士配點

【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聖魂劍士配點

【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法師配點

【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楓之谷】BB改版全職配點與練功  (1/5新整理)

特約雜技團
使用 Facebook 留言
25981d487cd45d5c57b05d4852af77d5?size=48&default=wavatar
41.  Black (發表於 2011年1月09日 08:07)
影武者1~2轉我是照以前的點 這樣也可以嗎?有影響嗎?(就是批空斬10-存點 而下忍技能全部點滿)
尬車狂
42.  尬車狂 (發表於 2011年1月10日 19:44)
問一下

劍士2轉技能"基本能力提升"點滿有什麼效果?

支援1轉攻擊技能?還是可以支援3轉攻擊技能?

請點滿的人和我說一下
F8a7f963877c08a7406ffae4da52cea3?size=48&default=wavatar
43.  阿本 (發表於 2011年1月16日 13:13)
神偷3轉技能要先點血魔轉換3點 才能點楓幣護盾呀= = 我照妳們的配點點了之後才發現不對 唉呀呀 害我點錯了辣= =
E13c7cb3838d7061e14f8933f34f0952?size=48&default=wavatar
44.  三眼的樂天派s (發表於 2011年1月27日 11:27)
在此貼上3轉神偷正確配點:

配點建議:

影分身20→分身術20→血魔轉換3→楓幣護盾10→二段跳20→強化盾10→落葉斬20→黑暗殺20→楓幣炸彈3→勇者掠奪術8→楓幣炸彈20

說明:

先點影分身提高輸出,再來點第一招多體技分身術方便打怪、練功,血魔轉換實用性不高點3作為前置技能,然後是保命技楓幣護盾,這是神偷最重要的技能之一,二段跳提高機動力,強化盾提高防禦力,由於防禦力公式改變成為很實用的技能,落葉斬的攻擊距離較長且有一小段無敵時間,讓攻擊距離較短的神偷擁有較安全的攻擊技能,最後把黑暗殺點滿和勇者掠奪術點8,剩下的投資到楓幣炸彈,捨棄不把勇者掠奪術點滿是因為點滿60%、點到8級50%差距不大。另外的選擇是勇者掠奪術點滿,但黑暗殺、二段跳、強化盾,三者擇其一捨棄兩點。
56fdb642faac497249ec0e999063fb14?size=48&default=wavatar
45.  87 (發表於 2011年2月07日 01:01)
刀賊有影分身?
完全捨棄這招= =很明顯
說實在沒必要點
太小看這招了吧沒先點
我很囧..根本就是亂來
但是你們可能連王或許還在打
楓葉祝福可捨棄那招
那招打炎魔的時候沒必要
!!!!!靠!!!!
改一下閃雷的
還能跳10000?
改一下吧
可能你們亂打= =
楓幣護盾好用
我覺得龍騎士還有影武者
看不懂
49717f2ca63cf03fcbadacb248a06d31?size=48&default=wavatar
47.  冰 (發表於 2011年2月12日 18:33)
感覺暗夜行者的技能配點誇張ㄟ
你要點應眼不先點幻體功怎麼點啊
還有隱身術不是也要詛咒先點3嗎
居然都直接先點的= =
離譜!!>''<
7416ef7e32fb692d11985a44711daf0a?size=48&default=wavatar
49.  疑問的路人甲 (發表於 2011年2月16日 22:26)
11頁的 暗夜行者...技能一轉...太猛了 沒點詛咒直接點影身 因該詛3 雷鳥3
Cdd2de9a3b82419eca691620278b72d8?size=48&default=wavatar
50.  ss (發表於 2011年2月19日 17:37)
好無言 影武者沒技能書一樣不用完 還有 旋風斬很費 點1偶爾保命用到 其他點2轉的神速吧??和突刺~
B7590e898963374abb4ba8c9b6a671d8?size=48&default=wavatar
51.  pP (發表於 2011年3月21日 21:08)
龍魔導的技能配點有問題上面寫的都是點滿的害我的帳號費了
8d0c7b99a31efe51c0f5f02c987b52b0?size=48&default=wavatar
54.  蠢小冬 (發表於 2011年6月17日 18:49)
請問一下 箭神的射擊術無事防禦傷害能跟武器淺能無事防禦傷害共存增加嗎!?
發表回應
謹慎發言,尊重彼此。按此展開留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