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廣告標準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ASA)最近確定了「名人」的下限:在社群網路中擁有 30000 個粉絲的人。
這要與英國一個部落客推銷藥品的事件講起。
母嬰部落客 Sarah Willox Knott 在自己的 Instagram 主頁上,幫賽菲諾製藥公司推銷一種有助鎮靜和睡眠的藥物。Knott 在文中寫道,自己是一個夜貓子,但自從找到這種「藥房有售的藥品後,在短時間內就解決了自己的失眠問題」。
文章被標記為「廣告」,擁有廣告業務委員會(CAP)的編碼,也提前獲得了英國專利協會貿易集團的批准。但是, ASA 堅持認為擁有 32000 個粉絲的 Knott 已經違反了「禁止名人或者健康專業人士推銷藥品」的規定。
對此,賽菲諾認為自己所投放的部落客並不是 Instagram 上所認證的名人,粉絲數也沒有那些認證名人那麼多。
但這些抗議反駁在 ASA 面前是沒用的。
ASA 認為這個部落客擁有超過 30000 粉絲,被相當大一群人所關注,所以她屬於廣告業務委員會中的「名人」。另外,部落客 Knott 從四年前就開始在 Instagram 上發佈母嬰相關內容,其中有超過 1000 篇文章是獲得廣告主贊助的。
事實上,大多數地區的社群媒體廣告標準依然相當寬鬆。社群網路裡的部落客、網紅裡,一直都在尋找變現的方式。
無論是美國、歐洲還是國內,部落客在社群平台上可以通過官方的渠道獲得補貼或收入。但與品牌方、廣告主的合作、聯名,才是他們收入的大頭。
粉絲基數大、號召力強的部落客會被認為擁有「帶貨能力」,當品牌方與這些部落客合作時,不一定會明確告知粉絲這篇文章或者影片是廣告推廣。而是以更加「不讓粉絲牴觸方案」的方式,來進行促銷推廣。
比如 Instagram 某部落客發了精心拍攝、修圖的旅行照片,並在某一張照片中假裝不經意地露出某個產品。這樣一種猝不及防、卻又比較隱晦的廣告行為,不少地區的廣告管理相關部門也是束手無措。
- 本文授權轉載自:ifa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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