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他人Instagram圖片到你網頁中、對方表示不同意你這樣做,這算侵犯版權嗎?紐約地方法院這樣裁定

嵌入他人Instagram圖片到你網頁中、對方表示不同意你這樣做,這算侵犯版權嗎?紐約地方法院這樣裁定

我們常在部落格以及媒體上,看到文章中會引用某些名人或是機構在臉書、Twitter、IG上面的貼文。在通常的情況下,名人會分享這些內容並不介意媒體或其他人拿去分享,因此沒有什麼版權的問題。不過,如果有人介意呢?國外一位女性攝影師,就因此告了知名媒體Mashable。美國的法院又會怎麼判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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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美國紐約地方法院裁定,根據Instagram的服務條款,Mashable嵌入專業攝影師的照片並不違反版權法。該案件起源於2016年外媒Mashable一篇關於女性攝影師的報導,其中嵌入了來自攝影師辛克萊爾(Stephanie Sinclair)發表在Instagram上的圖片。

由於Mashable在嵌入這張圖片時候沒有直接獲得該圖片的授權,因此辛克萊爾起訴Mashable的母公司Ziff Davis,稱其利用Instagram嵌入圖片作為變通手段。

法官金巴‧伍德(Kimba Wood),Instagram對上傳到該伺服器上的照片保留了「完全有償、免版稅、可轉讓、可分許可」的權利,如果一張照片被公開發布,它還提供了嵌入的選項。伍德認為這就認為是使用者賦予了展示該照片的子許可證。

嵌入Instagram圖片算侵犯版權嗎?紐約地方法院做出裁定

伍德表示:「最初上傳內容的使用者已經授權Instagram將內容使用權『公開』,並轉授權給分享該內容的使用者。」這讓版權問題變得沒有意義。

對此辛克萊爾認為,Instagram的使用條款太過「循環往復」、「不可理解」、「自相矛盾」。她還表示,Instagram設置了一個不公平的二分法:要嘛讓人們合法地在其他網站上發佈照片,要嘛迴避這個世界上最受歡迎的照片分享服務之一。

伍德回應說:「Instagram在照片和影片分享社群媒體上占據了主導地位,再加上Instagram對使用者提出的廣泛的權利轉讓要求,這意味著[辛克萊爾]的兩難境地確實存在。但透過將照片發佈到她的公開Instagram賬戶上,原告做出了自己的選擇。本法院不能解除她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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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B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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