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遭KKTV及電影公司控告侵權,辯駁「合理使用」有道理嗎?

谷阿莫遭KKTV及電影公司控告侵權,辯駁「合理使用」有道理嗎?

谷阿莫在網路上以幾分鐘速讀電影系列成為網路紅人,但也時常引起影評人以及電影公司的不滿以及爭議。現在,由KKTV和電影公司「又水整合」正式對谷阿莫提告侵權。使得事件提升到法律的層級。

KKTV表示,谷阿莫使用《W-兩個世界》影片並未事先告知,表示「凡是未經過合法授權,對影音內容進行重製或公開傳輸,皆屬侵權行為。KKTV作為正版影音平台業者,定將持續打擊不法侵權行為,以保護正版影音內容,盼望藉此案加強國人的版權觀念,以促進影視產業的健全發展」。

至於「又水整合」片商也表示去年《Stand By Me哆啦A夢》、《哆啦A夢 宇宙英雄記》、《近距離戀愛》、《腦漿炸裂少女》等4部電影被谷阿莫「重製」解說,不僅將電影劇情全部破梗,更形容得相當無聊,十分影響票房。

至於谷阿莫,則是透過YouTube強調「網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重點不在評論內容,而在影片來源

不過,網路上對電影評論的人那麼多,為何唯獨谷阿莫爭議這麼多?其實問題不在於他評論的內容,而是在於他的影片的來源問題,有些是從網路上違法取得影片擷取,而非公開的宣傳片段,這點有版權上面的問題,可能也不適用於合理使用。

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也在臉書表示,谷被告的是「將網路上違法的影片剪接濃縮後予以公布的行為啊」。更酸谷說那麼多,但完全不觸及核心。

我們回顧一下前年谷阿莫也因為一部《真實魔鬼遊戲》的短片,遭到許多人的撻伐:

女學生被集體腰斬的可怕影片原來暗藏人生大道理

谷阿莫遭KKTV及電影公司控告侵權,辯駁「合理使用」有道理嗎?


反對谷阿莫的三個理由

隨著文章越來越熱門,電影人撻伐的觀點,總結為三點:

1.糟蹋了一部電影:背後的含意就是電影本來就該細細品味,不該用這種速食的方式來解讀,甚至在谷阿莫的誤讀下曲解原意,更重要的是他在裡頭還會爆雷,把一些重要的情節輕描淡寫提了出來。

2.影片來源有爭議:另外一點是,谷阿莫使用的影片來源,有些是從影片的完整檔案擷取,而非公開的宣傳片段。

3.抹殺原創者的心血:有些人認為,谷阿莫的電影對於看過電影內容的人,是屬於一次二次再創作的樂趣,不過這次針對《真實魔鬼遊戲》事件,因為這是一部台灣未上映的電影,因此谷阿莫的短片甚至破壞了原導演園子溫的用心經營,將《真實魔鬼遊戲》變成谷阿莫的微電影。

谷阿莫遭KKTV及電影公司控告侵權,辯駁「合理使用」有道理嗎?

 

其他人怎麼做?

在YouTube上也有許多以影片為主的搞笑批判影片,國內外均有,他們不像谷阿莫這麼受爭議,但在國內的人氣也沒有谷阿莫這麼大。

1.老實說系列

谷阿莫遭KKTV及電影公司控告侵權,辯駁「合理使用」有道理嗎?

而國人最熟悉的應該是「Honest Trailers」系列,國內有好心翻譯者將這系列翻譯為「老實說」系列。下面就是其中的一則。

 

2.囧星人點評影劇

囧星人也是近年來很受歡迎的YouTube評論者,據他自己說明,本身曾經是工程師,現在是網路節目企劃、導演和劇本作者。他的評論比較有深度,也更接近影評。

 

新聞來源:蘋果自由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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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huni
1.  xchuni (發表於 2017年4月25日 12:10)
所以這篇是說,廠商由於谷阿莫的行為而造成票房不佳,因此用侵權的理由打擊他。但是如果谷阿莫的行為造成票房更大賣,侵權可以無視?這樣算是打壓言論嗎?

再來廠商提到"盼望藉此案加強國人的版權觀念",這是一竿子打翻全台灣人嗎?算毀謗嗎? ╮(╯_╰)╭

貓貓總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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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貓貓總指揮 (發表於 2017年4月25日 14:22)
※ 引述《xchuni》的留言:
> 所以這篇是說,廠商由於谷阿莫的行為而造成票房不佳,因此用侵權的理由打擊他。但是如果谷阿莫的行為造成票房更大賣,侵權可以無視?這樣算是打壓言論嗎?

事實上廠商就是有權利這樣啊
谷阿莫在電影還沒在臺灣上映之前就用盜版片源來做評論
通常內容還是曲解、扭曲劇情的評論
你說這不影響上映後的票房? 不影響電影院是否進片的意願?
肯定有影響的

今天谷阿莫如果是在電影下線後做評論
評論內容不要這麼偏頗、扭曲
不用盜版片源,用官方售出的預告來做評論
出事的機率一定小很多
(當然還是可能出事,因為直接用官方預告也是侵權的)

打壓言論勒,言論自由不是建立在侵權的基礎上的吧?
另外廠商告的是非法盜用著作
而不是告他扭曲電影內容的負評好嗎
╮(╯_╰)╭

>
> 再來廠商提到"盼望藉此案加強國人的版權觀念",這是一竿子打翻全台灣人嗎?算毀謗嗎? ╮(╯_╰)╭
>
>

毀謗誰了? 國人的版權觀念本來就很薄弱
看到一堆谷粉幫谷阿莫護航就能知道這是事實了
╮(╯_╰)╭
xchuni
3.  xchuni (發表於 2017年4月27日 12:22)
※ 引述《貓貓總指揮》的留言:
> ※ 引述《xchuni》的留言:
> > 所以這篇是說,廠商由於谷阿莫的行為而造成票房不佳,因此用侵權的理由打擊他。但是如果谷阿莫的行為造成票房更大賣,侵權可以無視?這樣算是打壓言論嗎?
>
> 事實上廠商就是有權利這樣啊
> 谷阿莫在電影還沒在臺灣上映之前就用盜版片源來做評論
> 通常內容還是曲解、扭曲劇情的評論
> 你說這不影響上映後的票房? 不影響電影院是否進片的意願?
> 肯定有影響的
>
> 今天谷阿莫如果是在電影下線後做評論
> 評論內容不要這麼偏頗、扭曲
> 不用盜版片源,用官方售出的預告來做評論
> 出事的機率一定小很多
> (當然還是可能出事,因為直接用官方預告也是侵權的)
>
> 打壓言論勒,言論自由不是建立在侵權的基礎上的吧?
> 另外廠商告的是非法盜用著作
> 而不是告他扭曲電影內容的負評好嗎
> ╮(╯_╰)╭

呃...我在講A你在回B...看清楚好嗎?

我沒說廠商是不是應該或是有沒有權利提告。

今天廠商對於侵權的標準,如果僅根據對自己是否有利來決定有所作為,那麼對於"盼望藉此案加強國人的版權觀念,以促進影視產業的健全發展"不是很諷刺嗎?

是不是應該不論對自己是否有利或損害,廠商都應譴責並提告違法使用版權的行為?而不是有利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偷笑兼數鈔票。這樣對產業有幫助嗎?

先不談盜版權的議題,如果今天谷阿莫錄製一段影片,內容僅為自己論述電影觀完感想,並且公開在網路平台,大家因為他的感想而沒有去看電影,然後廠商因此提告求償,那麼這樣是不是打壓言論呢?

根據這篇文章的論述,給我的感覺就是:我要你閉嘴,告侵權是我要你閉嘴的工具。影視產業的健全發展是用來合理化我要你閉嘴的理由。我能數鈔票就好,產業發展干我屁事?


> >
> > 再來廠商提到"盼望藉此案加強國人的版權觀念",這是一竿子打翻全台灣人嗎?算毀謗嗎? ╮(╯_╰)╭
> >
> >
>
> 毀謗誰了? 國人的版權觀念本來就很薄弱
> 看到一堆谷粉幫谷阿莫護航就能知道這是事實了
> ╮(╯_╰)╭

還是...呃...我在講C你在回D...看清楚好嗎? 冷靜~
我是說檢察官、律師、法官、守法的人通通都在"國人"這個範圍內,這些人版權觀念薄弱嗎?如果改成"部分國人"是不是較為合理呢?

囧rz
貓貓總指揮
1人給推

4.  貓貓總指揮 (發表於 2017年4月27日 14:49)
※ 引述《xchuni》的留言:

>
> 呃...我在講A你在回B...看清楚好嗎?
>
> 我沒說廠商是不是應該或是有沒有權利提告。
>
> 今天廠商對於侵權的標準,如果僅根據對自己是否有利來決定有所作為,那麼對於"盼望藉此案加強國人的版權觀念,以促進影視產業的健全發展"不是很諷刺嗎?
>
> 是不是應該不論對自己是否有利或損害,廠商都應譴責並提告違法使用版權的行為?而不是有利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偷笑兼數鈔票。這樣對產業有幫助嗎?

當然有幫助
你沒錢怎麼發展產業
廠商損失被搞到賠錢
少代理一部電影
想看的人就損失一部
對觀影者來說才是損失

谷阿莫這樣才叫對產業發展沒有幫助
因為他講的大多都是扭曲的評論
搞得不少人以為看了他的幾分鐘評論就能等於看過這電影了

>
> 先不談盜版權的議題,如果今天谷阿莫錄製一段影片,內容僅為自己論述電影觀完感想,並且公開在網路平台,大家因為他的感想而沒有去看電影,然後廠商因此提告求償,那麼這樣是不是打壓言論呢?

沒有侵權的話,廠商是告不成的你懂嗎?
打壓個鳥蛋言論?

還不談版權勒,他就是盜版被告的啦
打壓言論 噗噗

>
> 根據這篇文章的論述,給我的感覺就是:我要你閉嘴,告侵權是我要你閉嘴的工具。影視產業的健全發展是用來合理化我要你閉嘴的理由。我能數鈔票就好,產業發展干我屁事?
>

廢話,就是這樣阿
你以為你活在什麼的世界中阿?
一包香菸漲20都有人唉唉叫了
廠商代理電影被惡搞沒辦法上架
一次賠幾百萬,剛好他又侵權
不找他拿找誰拿?

>
> 還是...呃...我在講C你在回D...看清楚好嗎? 冷靜~
> 我是說檢察官、律師、法官、守法的人通通都在"國人"這個範圍內,這些人版權觀念薄弱嗎?如果改成"部分國人"是不是較為合理呢?
>
> 囧rz

我更正,改成「大部分國人」 OK?
不過我看你版權觀念可能也...
嗯...

什麼講A講B講C講D
我就是對著你的留言回答的

真心覺得你不要活在你自己的泡泡中會比較好
建議你可以多看看世界
實務是怎麼運作的你可能也不太懂
電影市場真的夠慘了
好險不是大家都跟你想法一樣 呼~
╮(╯_╰)╭


SoIN
5.  SoIN (發表於 2017年5月03日 09:54)
※ 引述《xchuni》的留言:
> 呃...我在講A你在回B...看清楚好嗎?
>
> 我沒說廠商是不是應該或是有沒有權利提告。
>
> 今天廠商對於侵權的標準,如果僅根據對自己是否有利來決定有所作為,那麼對於"盼望藉此案加強國人的版權觀念,以促進影視產業的健全發展"不是很諷刺嗎?
>
> 是不是應該不論對自己是否有利或損害,廠商都應譴責並提告違法使用版權的行為?而不是有利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偷笑兼數鈔票。這樣對產業有幫助嗎?
>
> 先不談盜版權的議題,如果今天谷阿莫錄製一段影片,內容僅為自己論述電影觀完感想,並且公開在網路平台,大家因為他的感想而沒有去看電影,然後廠商因此提告求償,那麼這樣是不是打壓言論呢?
>
> 根據這篇文章的論述,給我的感覺就是:我要你閉嘴,告侵權是我要你閉嘴的工具。影視產業的健全發展是用來合理化我要你閉嘴的理由。我能數鈔票就好,產業發展干我屁事?


把中文學好一點,侵權的"侵"是指侵害,這種情況下,當然是由廠商來決定有沒有遭侵害,也就是說,即便權利被使用到了,只要廠商認定這不是侵害,那就沒有侵權的問題…

OK,講現實一點,你的感覺是滿奇特的,今天這件的事情帶來的明明就是『要批評我(指廠商)的話,我一定會不爽,那就請小心點自己批判時有沒有用到不合法的事物,我不爽的話一定會想辦法告你』
而今天谷阿莫則是到太嚴重的地步,一般真正在評論事物時,就算涉及批判,也會提出專業分析、讓人心服口服,但谷阿莫只是利用些聳動字詞炒風潮,明顯就是踏著別人的屍體走紅…

其實全世界都一樣,文創事業廠商其實在版權的建立上是具有隱性弱勢的,原因在於許多侵權者自身同時也是有相當族群擁護,所以在面對二次創作時,廠商也只能期待對方是出於好意、是出於能為這作品帶來一些效益的創作,真的動用到法律時,那也是萬不得己的了,不然別說二次創作了,網路上許多把影片局部、甚至完整上傳的都不見得出事了,為什麼就谷阿莫被告得那麼嚴重?

最後,再用你的言論來個例子…,『我罵你很爛、你希望我不要再罵、我不停止繼續罵、你告我公然侮辱、我批評你打壓言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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