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爭議是種商業談判,不是撤資與否而已

Uber爭議是種商業談判,不是撤資與否而已

「課稅和保險等江湖規矩Uber應該要遵守。」AppWorks之初創投合夥人程九如說。8月11日立委許毓仁召開公聽會,針對Uber在台營運爭議,廣蒐各界意見。會議中雖沒有和Uber達成共識,但與會專家大多認為Uber應該繳納車資收入稅款,不能再逃避。

財政部稅賦署長李慶華也指出,Uber已經在台灣落地,實際提供車輛交通服務,依規定全部收入都要納稅。Uber資深營運總監吳罡則回應,8月18日國稅局邀請包含Uber在內的業者參與討論課稅問題,Uber美國總部稅務部門主管將參加。

除了課稅議題,Uber還有多項爭議未解決。政府用什麼態度和Uber溝通協商外界都在看。

 

Uber爭議是種商業談判,不是撤資與否而已
(圖說:Uber資深營運總監吳罡。照片來源:侯俊偉攝影。)

 

若政府完全接受現有Uber主張,台灣將成次等使用者之國

「到底誰在台灣經營Uber業務?」前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強調。使用者搭乘Uber時,錢是先給了Uber,Uber再把錢給司機,Uber就是契約當事人。Uber不能主張自己是個「境外」的資訊服務「平台」,不負承運人責任,並且規避台灣稅捐及個資保護法規。

Uber爭議是種商業談判,不是撤資與否而已
(圖說:前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一直很關切Uber議題,她對於Uber在各國的法規議題有很深刻的洞見。照片來源:侯俊偉攝影。)

蔡玉玲指出,美國加州政府為了因應類Uber業者,推出TNC(Transportation Network Company)法規,但法規嚴格,不僅要求業者幫乘客保險,也要求提供司機營運資料。以保險來說,從司機與乘客利用APP配對成功,到乘客上車與下車這 段時間,政府要求Uber要幫乘客投100萬美元保險。此外,加州政府也要求Uber提供政府司機駕駛時間、里程與收費狀況等資料,而Uber也要幫司機 投保盡到資方責任。

除了美國,中國並沒有在Uber的三大主張的模式上讓步,小國新加坡也沒有。蔡玉玲以新加坡為例,新加坡雖是小國,也沒有在Uber議題上讓步,新加坡Uber納入一般計程車業者法規管理,並且依照當地法規繳稅與納保。《聯合早報》也指出「2017年上半年,在新加坡,有意提供私人召車服務的司機須通過一系列檢查與測試以考取職業執照。」

「若台灣政府不強硬起來,完全接受Uber現有的、不負責任的主張,那台灣使用者將成次等使用者,成為全球笑柄。」蔡玉玲指出。

 

不完全擁抱,但也不完全排斥Uber

華遠暨華鑫資本董事長戴偉衡指出,在互聯網+的世界裡,出現很多利用網路經營傳統服務的企業,產生如租房或租車等點對點行為。這些行為過去就存在, 但是範圍很小的個人行為,不會引來社會爭議,但是,當此行為從個人變成一種集體的「大眾」行為時,社會爭議就存在了,原有法規要如何去面對呢?

戴偉衡表示,政府處理Uber問題時,態度要更積極,「不完全擁抱,但也不完全排斥Uber」,要想辦法因勢利導,讓Uber願意和台灣業者合作或遵循應守法規。

「若台灣真的把Uber趕走,我們交通服務會變得更好嗎?Uber的課稅和保險議題不是重點,重點在於雙方如何合作?」程九如說。「政府宜先搜集資料,先了解事件的全貌,再做最後決策。」JavaScript.tw社群發起人王景弘說。

從中美與新加坡等國的案例可以發現,Uber爭議,不應落入撤資與不撤資,合法與非法這種非黑即白的二元論。因為Uber爭議是種商業談判,不是撤資與否而已。

Uber爭議是種商業談判,不是撤資與否而已

數位時代
作者

《數位時代》,關注國內外網路創業生態,精選全球科技業的重要趨勢、創新模式和最新動態,並有記者第一現場的報導,以及各類社群活動消息。希望能協助讀者早一步領略趨勢脈動、領先掌握下一步行動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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