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觀點:Uber不該再用共享經濟的外衣包裝自己

讀者觀點:Uber不該再用共享經濟的外衣包裝自己

本文為讀者投書全文照登,如果你也對於某些議題有意見想要發表的話,可以在T客邦的臉書基地私訊檔案給小編,或是來函service@techbang.com.tw,來函請留署名以及職業別。

我相信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被台灣的計程車司機氣過,煙味、繞路、聊政治等等各種讓人受不了的體驗,再加上不斷高漲的車資,這些都是讓人選擇 uber 的原因。

可是我討厭欺騙。

我不喜歡 uber 用共享經濟包裝自己,事實上它就是經營計程車業務,它用沒有職業許可證的司機,執行計程車業務,它提供的保單至今仍然拿不出來,它向司機抽取高達 20 至 25% 的抽成,進行營利行為卻一毛錢稅都沒繳。(台灣的計程車行是需要提供保險證明跟繳稅的,司機則是繳個人所得稅。)

我也不喜歡某些計程車司機的行為,但是以台灣大車隊為例,現在使用 App 叫車已經可以直接在 App 裡刷卡,也有司機評價制度,除了車資以外,台灣大車隊已經與 uber 無異。

台灣的確應該因應網路時代的變遷,在許多法規上進行調整,以刺激台灣在新創事業上的能量,但是我們不能忘記,uber 在德國、日本以及韓國是多麼「奉公守法」,在台灣卻總是各種藉口拖延。

沒錯,uber 一直強調自己願意配合主管機關,透過媒體、透過社群傳達自己想要合法,但是政府不願意修改法規「讓它合法」。甚至舉辦各式各樣的連署,用民意強迫政府就範。

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uber 早就不是「資訊業」,也不是單純提供「媒合服務」,當你把 uber 做的事情一條一條列出來看的時候,你會發現 uber 就是一間計程車行,它就是「來自美國大車隊」,既然如此,為什麼是要交通部修改法規來配合它呢?uber 就是私營計程車,為什麼它不需要遵守台灣的法律呢?

我們可以看看現行計程車行跟 uber 提供了那些服務:

一、提供平台募集司機

二、提供平台讓消費者透過系統叫車

三、消費者可以透過平台使用信用卡付費

事實上 uber 就是一間私營計程車行啊!它最大的「新創」就是創造出低車資高抽成和尖峰時段的浮動費率這種獲利模式。

很多人說台灣的計程車司機不思進取,如果不是他們聯合漲價,司機水準又參差不齊,uber 怎麼會有機會深耕台灣市場。可是事實上,uber 本身的服務並不特別出色,服務好的是司機。那麼我要做的是修改對計程車司機的管理辦法,我們要修的是讓計程車資有合理的定價制度,而不是修法為私營計程行解套。

我當然也吃過計程車司機的虧,但是只要 uber 不依法繳稅、不提供司機與乘客完整的保障,我就不會贊成修法讓 uber 留在台灣。

再強調一次,我討厭的是欺騙。我討厭 uber 戴著新創的面具,把那些合法經營的車行跟司機的努力當成白痴的行為。

 

(張先生,文字工作者)

T小編
作者

使用 Facebook 留言
發表回應
謹慎發言,尊重彼此。按此展開留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