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論自由在許多國家是天經地義的人民權利,但是在會留下網路紀錄的社群媒體上,人們的言論自由權利有多大呢?
用戶超過200萬,必須24小時內刪除仇恨言論
前日,德國通過一項新法律,規定任何用戶超過200萬人的社群媒體必須負責把關,如果有任何違法、種族歧視、仇恨言論等發言,都必須在24小時之內刪除這些文章或評論字句,如果超時言論還在,他們得被處罰500萬到5,000萬歐元不等的罰金。
包含Facebook、Twitter以及擁有YouTube的Google,在德國境內都必須遵守這項法律。這項立法,也讓德國成為西方國家最積極面對仇恨言論、極端發言的國家。
這幾年來,因為超過一百萬難民與移民湧入德國,許多種族歧視與仇恨言論快速增加,為了避免國內人民以仇恨言論互相對立,才制訂此法令。
因為超過一百萬難民與移民湧入德國,許多種族歧視與仇恨言論快速增加。
圖片來源:Photographee.eu/shutterstock
爭議
但是,也有一些隨之而起的批評,包含限制人民言論自由,以及不應該把決定言論是否適當的權力,放在經營社群平台的私有企業上。
此新法令將在今年10月,德國總統選舉之後,正式生效。
美國等科技公司,都得對此新法令繃緊神經。依照過去紀錄,Facebook只成功在24小時之內,移除39%的不當言論、Twitter成功機率只有1%,而最有效率的YouTube則有90%。
資料來源:The New York Times、BBC
- 本文授權轉載自:數位時代
請注意!留言要自負法律責任,相關案例層出不窮,請慎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