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假新聞法案上路,新加坡對「分享者」加重兩倍刑罰、最高監禁10年

史上最嚴假新聞法案上路,新加坡對「分享者」加重兩倍刑罰、最高監禁10年

2019年5月8日,歷經長達兩天的馬拉松辯論,新加坡國會通過了一項全面的立法來對抗假新聞,法案的全名稱為:「防止線上虛假和操縱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POFMA)。

內政和法務部長 K. Shanmugam 表示:此假新聞法案絕非執政黨行使權力的政治工具,而是要塑造新加坡成為理想的社會。今年的10月2日,此假新聞法案正式實施。

你不能不知道的新加坡「假新聞法案」

1. 法案如何定義虛假新聞?

這項新法案的通過旨在提供政府所需的權力,來對抗網路上的虛假行為,以進一步保護公眾利益。虛假新聞的定義為對事實的陳述是虛假或誤導的,但觀點、批評、諷刺或模仿都不在此範圍內,公眾可以繼續上傳和分享。

2. 如果識別出虛假新聞,將會發生什麼?

若政府真的要採取行動,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1. 必須有錯誤的事實陳述
2. 必須符合公共利益,而採取行動。

相對應地,部長將在其官員或是幕僚的建議下,決定此訊息是否虛假,並同時評估對公共利益的影響。一旦做出判斷,相對應的部長們與新加坡信息通訊媒體發展管理局(Info-communications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合作採取行動。

▲圖片來源:Georgejmclittle via Shutterstock

這可能涉及頒布命令,要求在虛假新聞旁邊進行更正或將其刪除,也可能涉及封鎖傳播虛假訊息的某些帳戶和網站。分享虛假訊息的人,尤其是那些知名度高、具有影響力的人,也可能被要求提出糾正或刪除虛假訊息,因為他們承擔著更大的責任,要更加謹慎對待可能破壞社會的內容。

法務部長表示,研究已經顯示更正錯誤是有效的,是對抗虛假新聞的重要解毒劑。

根據此法案,在6個月內發佈3個被認定為假新聞的網站頁面(被稱為declared online location),必須禁止此網站從廣告或訂閱中獲得相關收入,作為對網站進行的懲罰 。

3. 什麼時候將適用刑事制裁?

唯有「惡意行為者」或那些故意以虛假新聞破壞社會的行為者,才會受到刑事訴訟的制裁。

比方那些故意在網上散佈虛假訊息,並知道會影響選舉結果的人,如果在法庭上被判有罪,可被處以最高50,000新幣(約台幣112萬元)的罰款,或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兩者皆有。

對於那些使用虛擬跳板(bots)擴大散播虛假訊息的人將受到更嚴厲的處罰,他們可能被處以最高100,000新幣(約台幣224萬)的罰款和最高10年的監禁。法院將有對什麼是虛假新聞裁判的最終決定權,這意味著,法院對政府上訴中任何虛假內容的決定均可以被法院推翻。那些反對政府裁決的人必須先向對應的部門上訴,然後才能向高等法院上訴。

新加坡政府認為,人們會於分享線上內容時更為謹慎,即使是私人聊天的視窗中也是如此,因為強制性的處罰並不是開玩笑的。

Twitter 和 Facebook 之類的社交媒體平台也將被要求需要刪除或糾正所謂的虛假訊息。如果政府部門認為某些帳號傳播假新聞,部長們還可以命令將帳號們封鎖。若相關公司不願遵守假新聞法案,將被處以最高100萬新幣(約為台幣2,245萬元)。

各界針對假新聞法案的憂心忡忡

新聞媒體 New Naratif 的運動份子兼總編輯 Kirsten Han 表示,這項法案「極為令人擔憂」,因為法律的適用範圍如此廣泛,很難預測真正實施方式和後果。「最令人擔憂的是寒蟬效應的影響和自我審查的進一步強化。」

Google 等公司也表達了對新法律的擔憂。Google 於5月時就回應擔心該法案將「損害創新和數位資訊生態系統的成長。」亞洲互聯網聯盟(The Asia Internet Coalition)將反假新聞法案描述為「迄今為止相關法律中影響最深遠的法案,」從而賦予「新加坡政府認為訊息何謂真、假的充分酌處權。」每個人都在繼續觀察新加坡政府將會如何將假新聞法案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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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straitstimesviceasiatimesstraitstimes

數位時代
作者

《數位時代》,關注國內外網路創業生態,精選全球科技業的重要趨勢、創新模式和最新動態,並有記者第一現場的報導,以及各類社群活動消息。希望能協助讀者早一步領略趨勢脈動、領先掌握下一步行動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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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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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明 (發表於 2019年10月26日 16:54)
雖然部分法條仍有疑慮,但整體而言作法正確。
一、面對網路假訊息威脅,網路平台業者必須負起自律之責。要達到自律成效只有立法規範及監管方面做起。
二、防範假訊息只有強制刪文或強制更正澄清才有防治成效,僅用澄清無法防範假訊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相信假訊息民眾不僅不理會即時澄清訊息,甚至可能成為散佈假訊息另一來源。

最後,這件事其實可以給同樣面臨網路假訊息威脅的中華民國作為立法參考。此時政府應檢討防範假訊息僅用即時澄清之功效,立法規範及監管網路業者遵守自律,以及發現假訊息及散佈源之管理措施,才能達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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