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f6720cacaf79dd5880f96a614143a 由於Google目前在台北市政府進行退費機制的研議,所以目前台灣Android Market的付費應用程式都已經關閉下載。稍早Google也發出新聞稿說明,但沒有表示什麼時候才會再次開放付費用應用程式下載。對於 Google 的處理方式,台北市政府快速回應,祭出重罰100萬的手段。

Android app不賣了

今天早上不少人應該都發現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應用程式都不見了,這是因為台北市政府要求Google提供退費機制,並提供七天猶豫期。而Google本身就已經提供了15分鐘鑑賞期,是否會延長到七天,目前還在討論。而在這期間,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應用程式可能都會停止下載,暫時不開放購買。

▲目前Android Market只會出現免費應用程式。

▲所有付費程式都已經下架,搜尋不到。

以下為Google官方新聞稿

Google表示:
在持續與台北市政府研議退費機制的同時,我們將在台灣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Android Market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15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我們從這項機制觀察到幾個現象:使用者可透過線上更新立即獲得付費應用程式,而大部分欲退費的使用者在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我們相信這項政策不但能協助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更能幫助台灣軟體開發人員有效管理業務。

 

網路上一片討論聲浪

目前網路上一片哀號,不管是噗浪還是Twitter都有不少人在討論,也有不少人反諷表示現在Android Market的程式都不用錢,非常讚。在此列舉一些討論串:

不來恩噗浪的討論串

C Jay噗浪的討論串

▲噗浪上出現許多Android Market下架付費應用程式的噗。

▲Twitter上也有許多人發表這次的看法。

2:44 更新:

Google已經由美國官方致電台北市政府,表示拒絕台灣消保法的強制規定,並停止付費應用程式的銷售。台北市政府則決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對Google重罰新台幣100萬元,並限令Google於7月1日前提出改善計畫。(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在此)

延伸閱讀:

變身美國人買Android程式

電信廠商發新聞稿表明立場

19:05 更新:

遠傳新聞稿:

遠傳電信一向以提供優質服務為宗旨,重視用戶的使用經驗。遠傳S市集目前已有完整的退費機制以保障用戶權益,用戶若遇到以下情況,可打電話至遠傳客服中心反映:
1. 下載之軟體不支援該終端設備 (如;某軟體只支援甲產品,在乙手機不支援)
2. 下載該軟體後開啟執行,卻在該終端設備上無法正常使用
3. 利用S市集檢舉機制,檢舉惡意欺騙、不實或不法之軟體
經確認後,遠傳電信會對前述狀況進行退費。
 
鑒於內容文創和軟體產業也是台灣非常珍貴的力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遠傳對於App、音樂、電子書、和影視著作的著作權人的權益也同樣重視。

 

台灣大哥大新聞稿:

  1. 用戶若在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下載軟體後有不滿意的情形,進線188客服專線,我們會立即為用戶辦理退租,不同於國際大廠的經營方式,用戶在電信業者經營的軟體市集進行消費,可以獲得最大的保障與後續服務。
  2. Android market上的一些優質軟體,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也有,而且有些費用又較Android market有競爭力,甚至常常有一些獨家軟體,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在商品力、服務力皆較國際大廠更優。
  • 對消費者,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在地化經營,最了解用戶需求,對軟體品質有把關,消費者一旦有問題,可立即回應協助解決
  • 對開發商,台灣大哥大match Market長期深耕在地市場,不但能給開發商最多宣傳管道,也能保障其軟體不被莫名下架

大家的回應

  • 柚子
    2人給推
    1.  柚子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4:58) 引用回覆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4000
  • Avatar
    4人給推
    2.  Po-Shiun Huang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03) 引用回覆
    不知道iPhone Appstore有沒有七天鑑賞期?
    台北市政府又怎麼處理?
    ╮(╯_╰)╭
  • Avatar
    3.  阿伯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08) 引用回覆
    一百萬對 Google 沒啥 ╮(╯_╰)╭
  • Amola Li
    7人給推
    4.  Amola Li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14) 引用回覆
    選舉要到了,是嫌政績還不夠黑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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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橘峰瀧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14) 引用回覆
    台北市政府好像管太寬了…
  • 1000003094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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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00000309420236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16) 引用回覆
    Apple本來就有提供的30天內,若你發現你買的軟體不滿異,可以寫信去退費,現在變成了「七天內」!!!!
    台北市政府你真的管很寬~!!!
  • L.I.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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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L.I.S.G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19) 引用回覆
    突然想起上個月的新聞:培訓App人才 北市勞工局開免費課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10513000415&cid=1211
    台灣 android market 暫時不能賣付費軟體,對開發者來說好像不是好事耶!那這些結業的學員怎麼辦?
  • 德賢
    5人給推
    8.  德賢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21) 引用回覆
    政府的人頭殼都壞去了╯-__-)╯ ╩╩
    該管的都沒管
    亂管一堆莫名其妙
    資訊在進步,官員的頭腦在退步
  • Avatar
    9.  米豆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27) 引用回覆
    沒有試用版就是這樣子搞呀~哭狗還是老大心態;改天搞不好會重演威脅中國的事件:如果台灣還要求退費機制,哭狗不排除離開台灣,看看你們的人民怎麼活下去!!!
  • Avatar
    1人給推
    10.  Honesty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28) 引用回覆
    ※ 引述《Po-Shiun Huang》的留言:
    > 不知道iPhone Appstore有沒有七天鑑賞期?
    > 台北市政府又怎麼處理?
    > ╮(╯_╰)╭

    http://mmdays.com/2011/06/05/taipei_insisit_app_free_trial_for_seven_days
    台北市政府要求 Apple、Google 提供七天 App 免費下載鑑賞期!?

    http://thenextweb.com/apple/2011/06/25/tawian-fights-for-longer-app-trials-apple-complies-google-doesnt/
    Taiwan fights for longer app trials; Apple complies, Google doesn’t
  • regmax
    2人給推
    11.  regmax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29) 引用回覆
    嗯..我覺得政府站在消費者立場講話是好事吧?

    不過以軟體來說 7天鑑賞期真的太久了
    但15分鐘感覺又太短
    看看協商一下改成12-24小時比較適合

    另外只釘Google不釘Apple也有厚此薄彼之嫌
  • Avatar
    7人給推
    12.  ねこ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31) 引用回覆
    如果軟體類可以有七天鑑賞期ˇˇ
    那我可不可以網購Win7旗艦版用七天 然後退貨勒?(≧▽≦)
  • regmax
    13.  regmax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31) 引用回覆
    原來apple也有被釘 那我上面那句薄彼之嫌可以忽略
  • 太公釣魚
    5人給推
    14.  太公釣魚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32) 引用回覆
    台北市政府是住海邊喔╯-__-)╯ ╩╩
    另外,台北市政府啥時變成最高行政首府了。
    搞到全台灣都不能買APP,鼓勵大家用謎版就對了╮(╯_╰)╭
  • 朝田龍太郎
    3人給推
    15.  朝田龍太郎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35) 引用回覆
    有這麼好事的地方政府,
    難怪台灣的科技公司都不想發展軟體業 ╮(╯_╰)╭
  • PCABC
    6人給推
    16.  PCABC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37) 引用回覆
    政府腦袋有洞

    別的不管管著個

    軟體來什麼鑑賞期阿



  • Otaku_Tek,腹黑不吃虧
    5人給推
    17.  Otaku_Tek,腹黑不吃虧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41) 引用回覆
    趕快上樓搶軟體~
    7天內玩膩了在退費

    ╯-__-)╯ ╩╩

    想想實在有夠智障
  • 650517119
    2人給推
    18.  650517119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45) 引用回覆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01307729964870
    順手辦了個FB抗議頁,台北市政府還我market來啊~~~~~~╯-__-)╯ ╩╩╯-__-)╯ ╩╩╯-__-)╯ ╩╩╯-__-)╯ ╩╩
  • weikos
    4人給推
    19.  weikos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48) 引用回覆
    軟體跟實體拍賣性質不一樣吧

    不能說都是網路上購買的,都一視同仁

    不然就跟前面網友說的一樣 , 7天內玩膩了在退費

    這還有搞頭嗎?
    囧rz

  • Avatar
    2人給推
    20.  不要做吃力不討好的事 (發表於 2011年6月27日 15:50) 引用回覆
    全世界有這個先例嗎.....如果沒有不要亂搞...免的被罵翻...


    不過大家罵小力一點..至少有人幫忙爭取一些權利...如果廠商答應..不就算賺到..有時候難免會採到地雷..(雖然我覺得是天方夜譚...畢竟寫軟體的也很辛苦)

    不過說到七天鑑賞....10年前沒想過...現在pchome隨你退...沒啥不可能...該說政府腦袋進步還是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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