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打擊詐欺集團,即時整合查緝能量,刑事警察局局長劉柏良指示所屬各外勤偵查大隊針對當前偵辦中之詐欺集團 及機房案件積極整備,蒐集犯罪線索及證據,並加速跨境情資交換與案件協查工作,及與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聯繫協調行動事宜,於昨日率先規劃執行同步查緝行動。
刑事局表示,本次行動結合10個縣市警察局,報請7個地檢署指揮,動員警力356名,聲請拘票72張、搜索票52張,針對詐騙機房、車手團及非法洗錢地下匯兌成員組織執行掃 蕩,於全臺同步執行搜索詐欺集團可疑據點52處。
本次行動共計逮捕詐欺集團成員65人,包含之前已行動查獲嫌犯共計191人,並查扣現金(新台幣)約218萬餘元、 及電腦主機、金融存簿、提款卡、轉帳單、作案用行動電話等相關贓證物1批,經清查相關被害人數多達100餘人,累計詐騙不法所得高達新臺幣2,761萬餘 元,另即時查獲取款車手,攔阻被害人被詐現金新臺幣26萬餘元。
警政署署長陳國恩指出,打擊詐欺犯罪應以「偵防並重」為策略導向,以「對外即時表揚、對內即時獎勵」之作法,針對協助攔阻被詐款項之各金融機構有功 行員,即時給予獎勵。至於預防詐 欺犯罪方面,警政署要求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結合各警察機關受理案件同仁,以「報案快、受理快、處理快」為工作主軸,即時有效斷話及攔阻被害款項,以降低 民眾被害,減少詐欺財損。
另外,警政署亦要求各警察機關依今年7日1日起施行之刑法沒收新制,針對詐欺集團不法利益所得或所生之資產,依法報請檢察官沒收,俾利追贓返還被害人之財物損失,實現被害人及司法之公平正義。
資料來源: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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