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競正名!立院三讀通過將電競正式納入運動產業,並允許政府投資

台灣電競正名!立院三讀通過將電競正式納入運動產業,並允許政府投資

立法院今日 (7 日) 正式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電子產業、運動經濟業等將納入運動產業,並享有稅法優惠。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下稱修正案) 正式通過以後,確定將把電子產業、運動經濟納入運動產業,而在電子產業正式納入運動產業以後,台灣的電競業終於有望起飛,未來電競產業將可以享受稅法上的優惠,電競選手長久以來希望得到的補助也將到來,另外,甚至還可以擁有像是國家隊選拔、比賽、組訓以及國光獎章等好處可享。

此外,這次修正案通過以後,各級政府和公營事業可配合國家體育政策與體育產業發展計畫來投資職業運動,但股份比例不得超過 50%。

立委在這次修正案三讀通過後表示,這是立法院對於努力付出的運動員的承諾,透過這次的修法,讓政府定期檢討並調整相關策略,這項修正案將可以讓許多優秀的選手不會因為還沒有成名,就因為沒有成本或資金可以繼續投注,就被迫放棄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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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修正案內容中也額外增訂,如果有運動產業以強暴、脅迫、詐術或是其他非法手段,影響運動比賽的公平性的話,主管機關應停止一定期間補助、獎勵和租稅等優惠,希望能夠藉此減少體育賽事弊病。

立法院這一次也額外通過一項附帶決議,為了要培養國民運動的習慣,並振興運動產業,主管機關可以編列預算優先補助高中以下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

本次修正案帶來的未來是電競產業正式納入運動產業,除了可以讓電競正名,未來也更有利於相關人才的培育。多數愛玩遊戲的網友或是電競選手們對於這項決議報以正面態度,認為很高興政府終於能正視「電子競技產業」這一塊,不過也有許多網友開玩笑地說:「完了完了!以後有更多大學要開設電競系了XD!」、「當年的 TPA 終於可以瞑目了!」

雖然說相比其他國家的電競產業發展,這一次通過修正案還只能算是個起步,但日前就連國際奧委都承認了電競比賽項目,或許未來真的可以有所期待也說不定。

 

參考網站:新頭殼聯合新聞網4gamers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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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作者

對不起,我忘了寫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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