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首宗「吃麵自駕」案遭檢舉,國道警察表示已傳下周來作證

國道首宗「吃麵自駕」案遭檢舉,國道警察表示已傳下周來作證

先前報導過「黑人」陳建州日前於個人粉絲團刊出一則影片,寫道「體驗一下自動駕駛的厲害,順便吃一碗黑人牛肉麵。」的「吃麵自駕」事件,已經有人向國道警察檢舉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危險駕駛,而國道警察表示已經發出通知,傳藝人「黑人」陳建州到案作證。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國道警察第9大隊交通組組長賴福炎表示,已經接獲檢舉開始調查。不過,這種利用自駕、雙手未握方向盤的檢舉案件,應該是國道有史以來第一件。畢竟,一般人要檢舉駕駛時雙手離開方向盤有相當的難度,除非有人在旁邊錄影或自拍,不然很難成案。

警方表示事發當時的車行路段是在國道三號的21公里到24公里處,也就是景美以及木柵之間的路段。不過從影片中看不出來車號,也不知道「自駕吃麵」駕駛者的身份,唯一可以知道的是拍攝的人是藝人陳建州,因此警方以證人身份傳他下週來說明。

至於駕駛人到底是誰?先前影片中陳建州宣稱駕駛為「威盛電子」的工程師,影片末段也詢問後座乘客:「這個技術,威盛的嗎?」,後座乘客便回答:「Yes!」,似乎闡述是「威盛電子」內部人員欲展示研發成果所拍攝的影片。

那麼,自駕吃面是違反了哪一條交通規則呢?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的第一項1款,對於危險駕車的行為認定之一為「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而正常狀況來說,駕車時雙手不可離開方向盤,如果雙手離開方向盤,如果有臨時緊急狀況,將會來不及反應,因此屬於危險動作。就算是自駕車,也該手握方向盤。

另外,國內市售車所有的「自動駕駛技術」皆為「輔助」性質,並非可以將駕駛責任交由車輛本身的高階「自動駕駛技術」。也請大家不要學習。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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