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諾貝爾管理學獎「廣西買兇殺人案」詳解,殺手「外包五次」、最後誰也沒殺掉的奇案

搞笑諾貝爾管理學獎「廣西買兇殺人案」詳解,殺手「外包五次」、最後誰也沒殺掉的奇案

2020年度的搞笑諾貝爾獎今天舉行線上頒獎典禮,其中的管理學獎很特別的頒給了廣西南寧一樁「誰也沒殺掉的兇殺案」中的五名殺手。因此我們就查了一下這起離奇兇殺案的來龍去脈。

其實這起案件是發生在2014年,而事件緣起於一位綽號“十四哥”的柳州籍商人覃佑輝,他投資參股了兩家公司,但是另外一名房地產公司老闆魏某因為合作糾紛,就對這兩家公司提起訴訟打官司。而這位「十四哥」因為擔心自己的投資虧損,所以就決定出資兩百萬元人民幣,找殺手把這位魏某幹掉。

殺一個人花兩百萬人民幣,找來的殺手應該是很專業才對。不過,沒想到這位殺手竟然把生意用一百萬轉包給另外一位殺手,自己就現賺了一百萬。然後,下一位殺手下手更狠,不但把案子轉包給另外一個人,而且還只給對方27萬,自己現賺73萬。第三位殺手則比較有良心,用20萬轉包給別人,自己只拿七萬。到了第四位轉包給第五位時,則是給對方10萬,自己拿10萬。

年度搞笑諾貝爾獎管理學獎得主「廣西買兇殺人案」,殺手「外包五次」、最後誰也沒殺掉

總之,這場荒謬的「殺手外包」生意,到了最後一任殺手凌顯四的手上,只剩下1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

而最後的這位「殺手」凌顯四在事後表示,接到了這個任務後,他怎麼想都覺得10萬元酬金太少。如果失風被抓到那可是殺頭的罪,只為了這一點錢賠上自己一條命,怎麼想都划不來。

所以,他就想了一條自以為聰明的「高招」。

 年度搞笑諾貝爾獎管理學獎得主「廣西買兇殺人案」,殺手「外包五次」、最後誰也沒殺掉

 

「殺手」直球對決受害者?

凌顯四他打了通電話給「被害人」魏某,約他在咖啡廳見面。魏某當然覺得很奇怪,他又不認識這個人,為什麼要見面?

結果在電話中,凌顯四就一五一十的告訴對方,有人花了十萬元要他把他幹掉。但是他覺得不划算,於是希望他好好配合,來咖啡店,讓他配合拍一張魏某雙手被反綁的照片,這樣他就不用殺人,也可以向「上頭」交差了事。

魏某掛完電話一頭霧水,跟同事講了這事,同事都說一定是來騙錢的。但魏某想了想,對方從頭到尾沒開口要錢,這事情顯得有點詭異。所以就跟同事一起依約前往。

到了之後,「殺手」還主動拿出自己的身份證給魏某看,告訴他:「我叫凌顯四,你可以叫我阿四。」講完還拿出一個白色手機,裡頭存有一張白紙寫著兩個車牌號碼的照片,以及用來確認受害者魏某不知在某個場合被拍到的照片。

凌顯四告訴他,「今天我不殺你,明天還是有其他人會來殺你」,請他好好配合,這樣才是雙贏。

魏某想想也有道理,所以就配合他拍了一張被反綁雙手的照片,而魏某帶來的公司同事,還在一旁全程錄影。之後魏某還關掉手機十天,刻意消失以配合演出。

 

被告不承認買兇殺人,只承認「捉人」

魏某之後還是報了警,然後包括凌顯四、覃佑輝、奚廣安、楊康生、楊廣生、莫天祥先後落網。

不過,因為殺人罪證據不足,在2016年時均被判無罪並發回重審。而後到了2018年,再度被判無罪。六名被告都否認「密謀殺人」,只承認有「捉人」。

但到了去年終審的時候,法官最後還是依照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覃佑輝有期徒刑5年,奚廣安有期徒刑3年6個月,楊康生、楊廣生有期徒刑3年3個月,莫天祥有期徒刑3年,凌顯四有期徒刑2年7個月。

 

搞笑諾貝爾管理學獎「廣西買兇殺人案」詳解,殺手「外包五次」、最後誰也沒殺掉的奇案

交易成本理論

其實這個案例相當有趣,可以用很多經濟學理論來討論。在這裡就簡單講一下交易成本理論(Transaction Cost Theory),也稱交易費用理論。

買兇殺人本身就是一種交易,而只要是交易,就會有所謂的交易成本。但是這個案例中,我們看到交易成本從200萬元人民幣,一路轉化為10萬元人民幣。那麼,「殺人」這件事,到底值多少錢?

事實上,「殺人」這個動作,可能基本上你只需要凶器去進行,或是你需要跑到一個被嚴加戒護的環境去進行,這些成本為有形的成本,另外還有無形的成本,比方說,找到負責執行的殺手、知道被殺的人在什麼地方,之類的。

在經濟學中,交易成本可以簡單的分為以下幾項:

  1、搜尋成本:商品信息與交易對象資訊的搜集。

  2、資訊成本:取得交易對象資訊與和交易對象進行資訊交換所需的成本。

  3、議價成本:針對契約、價格、質量討價還價的成本。

  4、決策成本:進行相關決策與簽訂契約所需的內部成本。

  5、監督交易進行的成本:監督交易對象是否依照契約內容進行交易的成本,例如追蹤產品、監督、驗貨等。

  6、違約成本:違約時所需付出的事後成本。

而我們可以看到,在前面四個殺手的交易過程中,幾乎都只是停留在搜尋成本以及資訊成本,只有到最後執行的時候,才涉及到後面的幾種成本。不過,有趣的是,賺錢賺最多的部分往往是在搜尋成本以及資訊成本上,而實際負責去執行的最末端,出力最大、花費最多,但賺得也最少。所以,這就是古人所謂的「資訊就是力量」。

不過,你覺得凌顯四最冤枉嗎?

其實從最後法官的判決來看,凌顯四判的最輕,而最前面的覃佑輝以及奚廣安判的最重,看起來是有道理的。當然,這個前提是,如果法院有把這些人交易的錢全部充公的話,如果沒有的話,則奚廣安顯然就是整個事件最大的受益者。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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