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亞太共頻申請 NCC 核准通過,雙方用戶均無差別待遇共同使用網路

遠傳、亞太共頻申請 NCC 核准通過,雙方用戶均無差別待遇共同使用網路

去年九月,遠傳和亞太電信投出震撼彈,原先在 4G 網路和台灣大哥大合作的亞太電信轉而結盟遠傳,向 NCC 申請雙方將在接下來的 20 年內在 5G 網路進行共頻共網合作,亞太電信可使用遠傳九分之二的網路容量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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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約半年的審核,NCC 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基於促進無線電頻率使用效益,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附附款通過遠傳電信及亞太電信申請共用 3.5GHz 頻段無線電頻率。

NCC 表示,考量本頻率共用申請案,涉及行動通信產業發展、公共利益暨消費者權益等重要層面,經依電信管理法及其授權法規命令: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 19 及 20 條規定,並針對頻率使用效率、頻率用途及履行義務、市場公平競爭影響、消費者權益影響、營運違規紀錄、無線電頻率干擾情形、促進新興技術或服務發展、國家安全等各項審查重點,從消費者利益之保障、頻率使用效率之提升、對於行動通信相關市場之影響及其他有助於公共利益目標等予以衡酌,附附款核准本申請案,同時亦一併通過雙方合作案所涉營運計畫及網路設置計畫變更申請。

而附款內容則為,要求兩家公司應對該電信網路具有故障管理、組態管理、效能管理、帳務管理、安全管理等管控能力。

NCC 說明,兩家公司除就網路管控能力、服務品質提升、涵蓋率提升等面向提出補充說明外,並做出具體承諾如下:

  1. 網路獨立控管:雙方共同成立 3.5GHz 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定期開會並提出運作報告,報本會備查。
  2. 提升涵蓋率:雙方承諾增加建置基地臺數量共計 2000 台,擴大綿密訊號涵蓋,提供消費者優質體驗。

本次遠傳及亞太共用無線電頻率之頻寬計有 80MHz(3340MHz 至 3420MHz),兩家公司說明未來共用無線電頻率後,對於雙方用戶均無差別待遇共同使用網路,讓用戶擁有相同網路服務品質,並且建立消費爭議處理管道及終止或暫停服務之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確保各自用戶資料不受他方知悉。

 

資料來源:NCC

洪詩詩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長期報導手機、行動裝置、電信商以及行動支付、電商相關領域,負責手機平板器材、5G網路、無線耳機等產品評測,以及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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