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裁罰事件,Google:法律解讀有疑慮,app 繼續下架 2011年7月16日 06:53回應 這是我的想法與感覺,也許有錯,可以指正與討論,但請不要漫駡與做人身攻擊,謝謝。首先先說明一下情形,我有台 XBOX 360 ,雖然遊戲片不多(因為後來不太敢買了),但卻都是正版遊戲,當然可能是運氣好,買到的大部分遊戲我都不會想退,可以留著閒暇時拿出來玩,但後來連續買到幾片,玩個十幾二十分鐘就不想玩的遊戲後,心裡的感受可真的是想@#$%,一片可是要一兩千元的東西,這種遊戲能退嗎?當然是不行,只能自認倒楣。嘔不嘔?當然很嘔了。難道買軟體就要賭運氣的嗎?所以後來就沒什麼在買遊戲了,這是廠商的損失?還是我的損失呢?不說網購,就拿實體店面而言,買東西大多都可以在店家實際測試一次,我都會請服務生開機或插電試用一下,覺得功能OK我才會買,絕不會只看包裝就買了(不知道其它人是不是像我一樣)。但就只有軟體,只能看著包裝猜內容好壞,賭賭看自己的運氣,這合理嗎?消費者的權利在哪裡?就算買個鬧鐘也要先聽聽看聲音是不是自己要的,不是嗎?為什麼軟體就要用的這麼神秘?是為了比較容易騙消費者購買嗎?不要說什麼有試用版,很多東西是沒有試用版的。所以,我覺得(個人感覺)消保法中應該訂出,那些賣軟體(不管是程式、遊戲或音樂)的店家,應該放台設備讓消費者可以實際測試該軟體是不是自已要的,畢竟我要買的主要是那些軟體的內容,而不是包裝。沒有實際測過,怎麼知道是不是適合自己,不是嗎?也就有人會說,你不會上網去看看評論。但不是每個軟體都有評論的,而有就算評論的也好有壞,你要怎麼看,再說別人的感覺會和自己的感覺一樣嗎?最後,很訝異的是,這種不合理的買賣方式,竟然會有很多人認同?這是為什麼呢?廠商需要保護,那消費者呢?難道像我一樣花一兩千元,買到了自己不會去玩的遊戲,我只能怪自己被廠商的包裝或廣告騙了嗎?為什麼硬體可以讓消費者試看合不合用再買,而軟體不行?是為了保護廠商,還是為了讓廠商容易誘惑消費者做冤大頭呢?
北市府裁罰事件,Google:法律解讀有疑慮,app 繼續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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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想法與感覺,也許有錯,可以指正與討論,但請不要漫駡與做人身攻擊,謝謝。
首先先說明一下情形,我有台 XBOX 360 ,雖然遊戲片不多(因為後來不太敢買了),但卻都是正版遊戲,當然可能是運氣好,買到的大部分遊戲我都不會想退,可以留著閒暇時拿出來玩,但後來連續買到幾片,玩個十幾二十分鐘就不想玩的遊戲後,心裡的感受可真的是想@#$%,一片可是要一兩千元的東西,這種遊戲能退嗎?當然是不行,只能自認倒楣。嘔不嘔?當然很嘔了。難道買軟體就要賭運氣的嗎?所以後來就沒什麼在買遊戲了,這是廠商的損失?還是我的損失呢?
不說網購,就拿實體店面而言,買東西大多都可以在店家實際測試一次,
我都會請服務生開機或插電試用一下,覺得功能OK我才會買,絕不會只看包裝就買了(不知道其它人是不是像我一樣)。但就只有軟體,只能看著包裝猜內容好壞,賭賭看自己的運氣,這合理嗎?消費者的權利在哪裡?就算買個鬧鐘也要先聽聽看聲音是不是自己要的,不是嗎?為什麼軟體就要用的這麼神秘?是為了比較容易騙消費者購買嗎?不要說什麼有試用版,很多東西是沒有試用版的。
所以,我覺得(個人感覺)消保法中應該訂出,那些賣軟體(不管是程式、遊戲或音樂)的店家,應該放台設備讓消費者可以實際測試該軟體是不是自已要的,畢竟我要買的主要是那些軟體的內容,而不是包裝。沒有實際測過,怎麼知道是不是適合自己,不是嗎?
也就有人會說,你不會上網去看看評論。但不是每個軟體都有評論的,而有就算評論的也好有壞,你要怎麼看,再說別人的感覺會和自己的感覺一樣嗎?
最後,很訝異的是,這種不合理的買賣方式,竟然會有很多人認同?這是為什麼呢?廠商需要保護,那消費者呢?難道像我一樣花一兩千元,買到了自己不會去玩的遊戲,我只能怪自己被廠商的包裝或廣告騙了嗎?為什麼硬體可以讓消費者試看合不合用再買,而軟體不行?是為了保護廠商,還是為了讓廠商容易誘惑消費者做冤大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