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micgtoar

關於vmicgtoar

對不起,我忘了寫自我介紹!

台哥大全台大斷訊事件:斷訊1.5小時以內恐無法可罰

回應

基本上不可抗力因素,除了天災、戰爭等緊急狀況,就沒什麼狀況可以適用了。原因待查最後會是不可抗力因素,那我也沒話說。
雖然合約、電信營業規章如此,但並不代表使用者該乖乖吃鱉好嗎?要在市場生存還要消費者吞下去?此事件影響範圍、時間您覺得短,我想大部分使用者不這麼覺得。我不懂站在電信業者修復需時來要求用戶容忍度是什麼心態,即使於法無法維護自己權益,我也有選擇解約的權力。台哥大最後決策就是如此考量。這比標錯價要求廠商一定要出貨有理多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