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公司慣老闆出奇招:要求員工分攤辦公室電費,被員工告上法院

中國科技公司慣老闆出奇招:要求員工分攤辦公室電費,被員工告上法院

 

最近,中媒報導了一則奇特的勞資爭議案,廣東省一間科技公司要求員工分攤辦公室超額電費引發勞資糾紛,引發廣泛關注。

超額電費由員工分攤?

根據中媒報導,2021年6月15日,陳超(化名)入職珠海某科技公司,擔任研發部主管。半年後,他郵寄出《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以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剋扣工資,規章制度違法為由,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補發多扣的工資。

根據報導,該科技公司有一份《能源節約管理制度》規定,為了減少能源浪費,科學合理利用資源,公司給辦公經營場所設定了用電額度,每月超出額度的電費由勞動者分攤。公司依據該制度,每月從陳超工資中扣除了其應分攤的電費。內耗範圍包括水費、電費、辦公用品、醫療耗品等。

公司稱只是扣除了原告工作的辦公場所的用電內耗,每月扣電費數額分別為2021年6月扣32.62元(人民幣,以下同)、7月57.81元、8月57.04元、9月58.89元、10月37.28元、11月30.42元、12月17.06元。

「我沒有居住在辦公場所,公司每月扣電費不具有合法合理性。」陳超表示。

對此,法院認為,在員工沒有發生於辦公場所居住等因日常生活消耗公司電力的情況下,公司將員工應發工資扣除辦公場所的電費,不符合當地規定,也沒有法理依據,公司應將每月扣除的電費如數返還。另外,因公司在陳超工資中扣除經營用電費用,屬於剋扣工資,陳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法院經審理,判決該科技有限公司應向陳超支付工資差額 291.12元,支付經濟補償13442.35元。

對此,中國網友在微博上評論表示這規定太奇葩,根本是「花自己的錢來上班」「公司是不是也應該給每位員工分紅?」。

但也有網友表示,這聽起來雖然離譜,但是卻不算罕見,在很多公司都有類似的「內規」。

「我們公司不僅讓員工分攤辦公場地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裝置費用,還每個月從營運銷售額中扣除1萬元,作為管理層工資和社保支出。」

另一名網友表示,自己入職一家旅遊公司後,發現公司有兩名前台、3名人事,而財務人員只有1名時,就覺得人員組態有問題。後來她發現,公司處處貼著財務人員的轉賬二維碼,才知道列印檔案需要付錢、遲到了也需要付錢……更離譜的是,每個辦公室都有獨立電表,員工上班需用電,就得先充錢。

問題是,雖然看起來就很離譜,但是這些網友無奈的表示根本不敢抗議,因擔心失去工作,也還是只能在網路平台上吐苦水。

 

 

 

KKJ
作者

快科技成立於1998年,是驅動之家旗下科技媒體業務,中國極具影響力的泛科技領域媒體平台之一。

使用 Facebook 留言
發表回應
謹慎發言,尊重彼此。按此展開留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