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伯斯過世一週年,Apple 推出紀念影片,還有幾個小故事

其一

位於美國 Aspen 的 Center For Design Innovation 日前公布了賈伯斯在 1983 年於該處的演說。當時正處於大型電腦轉型成個人電腦的時期,個人電腦並不多見,不過在演說中年輕的賈伯斯就預測了在兩年內,市場上的個人電腦將會比汽車還要多。賈伯斯並請求設計師幫助 Apple 設計真正美觀的個人電腦(該年 Apple 推出了自家第一台具備 GUI 的 Apple Lisa 個人電腦),顯示了賈伯斯從年青時就執著於推出美觀的個人電腦。(詳細內容請參考這一篇文章)

其二

由於美國的「資訊自由法案」(FOIA) ,FBI 被要求公開一份關於賈伯斯的檔案,裡面有幾則關於其他人對賈伯斯的看法(詳細內容請參考這一篇文章):

  • 蘋果電腦的員工X對於賈伯斯(第一次)離開蘋果的原因表示,主要是因為他與 xxxxx(原文此處人名被保護,但推算應該是,當時他從百事可樂挖過來的約翰史考力)不同的管理風格以及哲學。對於賈伯斯的藥物問題表示從來沒看過。
  • 另一位在1960到70年與賈伯斯共事的同事也表示賈伯斯過去可能如同他們那一代的年輕人一樣有藥物問題,但是他從來沒有觀察到賈伯斯有這方面的問題,而且他也表示沒有看過賈伯斯有任何的偏見。他認為賈伯斯非常合適出任公職。
  • 接下來的三到四位與賈伯斯共事過的同事表達的意見與上一位差不多。
  • 再來就是指賈伯斯會「扭曲真相、曲解現實,以達成他自己的目標」的爆料者,而且他也表示賈伯斯的確有碰過大麻、LSD等藥物,但是那是在他們的大學時期。

其三

1991年是皮克斯關鍵的一年,迪士尼以2600萬美元的代價要皮克斯製作3部電腦動畫,但當時賈伯斯已經考慮將皮克斯出售,不過迪士尼保證該電影將於暑假黃金檔期推出,才讓賈伯斯打消了念頭。而這也是賈伯斯一生做過最睿智的決定之一,因為迪士尼要他們做的動畫,正是之後大紅特紅的《玩具總動員》系列。

之後皮克斯與迪士尼曾有一段合作的美好時光,《玩具總動員》、《蟲蟲危機》、《玩具總動員2》、《怪獸電力公司》與《海底總動員》等五部電影光全球票房就達到了25億美元的收益,但這也讓皮克斯(賈伯斯?)開始對發行商迪士尼占50%的收益感到不滿,雙方為此展開多次談判,但都沒有令雙方滿意的結果。

在經過各種紛紛擾擾後,2006年初迪士尼宣布以交換股票的方式併購皮克斯(當時市值達74億美元),自此皮克斯改名為「迪士尼‧皮克斯」,賈伯斯也自此成為迪士尼最大股東,佔有7.4%迪士尼股權。(詳細內容請參考這一篇文章)

其四

Google 全球資深副總裁 Vic Gundotra 於賈伯斯過世後,在 Google+ 分享了一個 Steve Jobs 的小故事:

2008年1月6日的星期天早上,我正在參加宗教儀式時,手機震動了。我小心的拿出手機來看,沒有顯示來電者,所以就掛掉了。

儀式結束後,我邊跟家人走向車子、邊檢查手機的簡訊,竟然是 Steve Jobs 傳來的。上面說:「Vic,你可以打我家裡的電話嗎?我有非常緊急的事要講。」

上車前我就打了電話。我在 Google 負責所有的行動應用,因此與 Steve 經常接觸,這真是個額外的福利。

「嗨!Steve,我是 Vic,很抱歉沒接電話,因為宗教儀式正在進行,而且是不明來電,所以我掛掉了」

Steve 笑著說:「Vic,除非是上帝打來的,儀式進行中任何人的來電都不該接。」

我緊張的笑著。在週間接到 Steve 的來電訴說讓他困擾的事是很常見的,但星期天接到電話而且要我打到家裡就很不尋常了。我不知道什麼事這麼重要?

「Vic,發生了很緊急的事,我得馬上講清楚,而且已經指定了一位成員幫你處理這件事,我希望明天可以獲得解決。」

「我正看著 iPhone 上的 Google 圖示,而且心情不太舒爽。第二個 o 的黃色漸層是錯的,我要 Greg 明天修正好。你那邊 OK 嗎?」

我是當然沒問題啦!幾分鐘後我收到一封e-mail,信中指示我要跟 Greg Christie 一起修正有問題的圖示。

11歲那年拿到 Apple II 以後,我就愛上它了,我有一堆蘋果的故事可以講。幾十年來,它們是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部份。雖然我在 Bill Gates 手下幹了15年,我依然很欣賞 Steve 和蘋果的產品。

當我想到了領導、熱情、關注細節這些事,我就會回想起當年 Steve 打給我的電話,那是我永遠忘不了的一課。執行長應該關注細節,即便是在星期天早上發現到黃色的色調有問題。

LIS
作者

我是李一詩,目前在T客邦負責經營開發者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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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浪翻雲 (發表於 2012年10月09日 18:14)
不論你喜歡蘋果或討厭他,不可否認賈伯斯這傢伙確實是改變了這個世界的一個重要人物。

今日電腦和電子產品會如此深入民間,就是這些30~40年前的科技先進(比爾蓋茨、羅伯特.諾伊斯、摩爾、黃仁勛)和現今的科技鬼才(馬克.紮克柏格、拉里佩奇、謝爾蓋布林)為我們帶來如今美好的科技世界。

所以在酸某個產品之前,先想一想你自己和上述人物一比較你究竟算是什麼東西?這樣你就比較不會自我膨脹,整天罵人、罵產品,以為自己很了不起?其實和這些改變世界的卓越科技貢獻者一比,你才會發覺自己有多渺小。

評論或罵他人或某產品很簡單,但這不會讓你名留青史,更不會讓你賺到錢。

人家憑自身努力成為億萬富豪時,你只能在網路上發發牢騷罵罵他的產品聊以自慰。

很可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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