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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堂法務大翻車?想用專利壁壘圍堵《幻獸帕魯》卻遭審查官吐槽駁回,雙方互嗆公文網路全公開

任天堂法務大翻車?想用專利壁壘圍堵《幻獸帕魯》卻遭審查官吐槽駁回,雙方互嗆公文網路全公開

日本遊戲巨頭任天堂與熱門遊戲《幻獸帕魯》開發商 Pocketpair 的專利糾紛持續發酵,近期日本智慧財產權圈更流傳出一份讓人大開眼界的官方公文。任天堂為了建立專利壁壘所提交的遊戲操控技術專利申請,遭到日本特許廳正式下達駁回處分。

這份審查文件之所以引發網友與法律界熱議,是因為任天堂智慧財產部與特許廳審查官岸智史在公文中立場極度針鋒相對,用詞火藥味十足,被廣大網友笑稱簡直是神仙打架,雙方都徹底被逼到氣炸。

非官方同人影片成絆腳石,任天堂專利遭到打臉

任天堂為了強化自家遊戲系統的專利保護,向特許廳提交了一項遊戲操控與處理方法的專利申請。然而,特許廳審查官在檢視先前技術時,查出早在 2013 年網路上就出現過一支由粉絲自製、非官方的 3D 寶可夢同人遊戲影片。

審查官據此認定,既然 2013 年就已經公開過類似的技術與遊戲畫面,任天堂現在申請的技術就不具備原創性與進步性,因此不予核准。

但是,這項判定直接踩中了任天堂的痛腳,雙方隨後在官方文件上展開了極其激烈的法理與語氣攻防。

https://www.j-platpat.inpit.go.jp/c1801/PU/JP-2026-077713/11/ja

任天堂法務大翻車?想用專利壁壘圍堵《幻獸帕魯》卻遭審查官吐槽駁回,雙方互嗆公文網路全公開

三大焦點激烈交鋒,審查官神吐槽反擊

首先,針對拿違法同人作品當審查依據是否合適,任天堂在意見書中強烈抗議,強調該 2013 年的同人作品影片,屬於侵害寶可夢版權的違法同人作品,特許廳不該將違法產物當成合法的技術審查依據。

 

1.怎麼可以拿侵權作品來當依據?

任天堂法務抗議:我們在意見書裡一再強調,那個2013年的影片明明就是「侵害寶可夢版權的違法同人作品(海賊版)」,特許廳怎麼可以把這種違法產物當成合法的審查依據?

 

特許廳審查官: 「專利法從來沒有規定『侵權物品不能當作公開技術』。這跟著作權侵害有沒有關係是兩回事,這是所有專利實務家的常識。」

 

2.審查官文件裡直接寫「皮卡丘」、「小智」,是在侮辱人嗎?

關於公文中使用角色名稱的爭議,任天堂不滿審查官在正式文件中直接寫出 Pokémon、小智與皮卡丘等名稱,痛批審查官將侵權品當作正規產品認定極不適當。

任天堂抗議:

任天堂不滿審查官在官方正式公文中直接寫出「Pokemon」、「ポケモン」、「サトシ(小智)」、「ピカチュウ(皮卡丘)」等角色名字,痛批審查官「故意把侵害品當成正規品來認定,極度不適當!如果不會正確客觀認定,乾脆不要寫角色名!」

 

特許廳審查官吐槽:

審查官反駁說,因為影片裡有大量物件,為了讓大家看得懂拒絕理由,才必須客觀提及影片裡的名稱。

審查官甚至在文件裡神吐槽:「如果按照你們的意思,難道我要把『皮卡丘』改寫成『頂著黃色小動物姿態的物件』,把『小智』改寫成『戴著紅色帽子少年的物件』嗎?就算這樣改,邏輯還是一樣通啦!」

 

3.「遊戲影片」能當作專利技術的證據嗎?

任天堂抗議:

最後,在遊戲影片能否作為程式技術證據的交鋒上,任天堂認為,那支YouTube影片「只不過是玩家遊玩的單純影片,根本沒有具體開示出內部的技術程式架構」。

 

特許廳審查官反擊:

審查官搬出最新的審判案例與業界背景,直言現在遊戲製作分業很細,大家都會參考、組合現有的遊戲機制。看影片的畫面跟玩家發言,就已經足夠讓業內人士看出程式是如何控制物件動作了,因此拒絕理由絕對站得住腳。

 

宇宙最強法務部受挫,網友熱議官民硬碰硬

經過一系列激烈的攻防,特許廳最終判定核心的專利請求項全數駁回。

這份公文曝光後,立刻在社群平台 X 上引發大批智慧財產權專家與網友圍觀。大家紛紛笑說:

  • 「宇宙最強的任天堂法務部,居然被日本政府的公務員全面打臉!」

  • 「這是我見過寫得最有人情味、火藥味也最重的官方拒絕理由書。」

  • 「海賊版雖然不道德,但在專利法理上『技術被公開過就是被公開過』,特許廳這波可說是毫不留情的過度殺戮(Overkill)。」

 

這場大企業與國家機關的正面硬碰硬,不僅讓大眾看見日本專利審查的嚴格無情,也成為近期網路上最經典的法律界奇觀。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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