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初創企業的榜樣應該是 Google 而不是 Facebook

為什麼初創企業的榜樣應該是 Google 而不是 Facebook

Google 和 Facebook 的區別幾乎不能再大了。你可以把 Facebook 視為取得成功後不該幹哪些事情的反面典型,而把 Google 作為繼續爭取更大勝利的正面楷模。註:本文作者 VivekWadhwa 奇點大學負責創新及研究的副總裁,原文發表在 VB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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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發展如此之快,以至於這個 10 年過去後大多數的業界領袖都會被人遺忘。只有那些在研發上投入重金且願意承擔巨大風險的公司才能生存。在這一點上,再也沒有比拿 Facebook 和 Google 來闡釋其區別更合適的例子了。Google 不斷開拓未知領域,爭取下一個萬億美元的市場機會,而 Facebook 則故步自封,想要榨乾客戶的每一分錢。除非它中頭獎買對了公司,否則的話,在我看來,Facebook 註定是要滅亡的。

我希望不出幾年我的Tesla電動車就能使用 Google 的軟體自動駕駛。是的,我說的是科幻電影裡面看到過的自動汽車:Google 把它變成了現實。它的自動汽車已經在加州行駛了 50 萬英里,沒有發生任何事故,很快它就將給全球城市的交通帶來變革。

感謝 Google Fiber,有朝一日我家裡也許就能用GB級的網際網路。Google 的 Wi-Fi 氣球,所謂的 Google Loon,能在我勇攀高峰時也能保持連接。我希望 Google Glass 的後輩能取代我的筆記型電腦、iPad 和電視;把語音辨識和手勢功能融入,然後為我提供沉浸式的 3D 觀看體驗。

在我看到郵件之前 Google 就已經先讀了,通過分析我的搜尋,訪問過的網站,它可以知道我在想什麼。還「知道」其他人怎麼看我。如果我的朋友,著名的未來學家 Ray Kurzweil 在 Google 的使命成功的話,它將能夠理解我的需求。它會預測我想搜尋什麼,我想去哪裡,我要吃什麼。能理解我的大腦思考方式成為我的個人助手。
是的,這是 Google 在這個10年將要實現的技術。它從事的研究正是令Xerox PARC 因而著名的類型。它的思想甚至比蘋果還要遠大。

相比之下,看看我們從 Facebook 身上能指望什麼:更多的廣告,更多煩人的贊助商文章,對隱私更多的侵犯。也許 Facebook 還會繼續裝飾自己的 Timeline,改進其搜尋能力。當然,還會收購或山寨 Instagram、Pinterest 及 Foursquare 等熱門產品。但它不會開放任何震撼的技術,因為它並沒有 Google 式的「登月計畫」—它就沒那種文化和 DNA。它還是那個小孩在學生宿舍開發的社群網路。

現在 Facebook 已是上市公司,要承受巨大的壓力來證明其高企股價的理所當然。我認為它會試著從現有客戶身上榨取更多的收入,而後者無疑會對廣告和隱私侵犯變得更加沮喪(注:這位老兄似乎沒有意識到同樣一種行為在 Google 那裡就變成了用戶的助手)。他們最終會摒棄它轉向私有社群網路或下一個大事物。Facebook 可能會重蹈 AOL 和 Myspace 的覆轍。

在企業社會責任和被認知方式上這兩家公司也有區別。

Google 上市的時候留下了 300 萬股份(現在價值 30 億美元,後來又承諾追加利潤的 1%)給慈善事業。它把股份捐獻給了社群,並用慈善資金資助全球的健康、貧困、食品及能源工程解決方案。一位名為 Google for Entrepreneurs 的組織傳授並支援全球各地的創業者。該組織一直在跟我在奇點大學和史丹佛大學的團隊合作來幫助女性創業者。

Google 自早期以來就一直在做這樣的事情。在開發者和本地社群中贏得了巨大的聲譽。

Facebook 繼續疏遠客戶的錯誤,濫用客戶的資訊,不斷失去聲譽。在慈善和社區服務方面做得也不多—只有一些活動,卻為了得到積極的媒體宣傳而炒作。它開始支持諸如移民和網際網路可達性之類的事情,但卻因為缺乏敏感性而表現笨拙。

Facebook 飽受矽谷詬病,比方說,Facebook 建立移民宣導團體 FWD.US 時。Facebook 支持極右政客宣導的可疑運動。儘管我是移民改革的堅定支持者,但對此我仍然要嚴厲批評 Facebook。用傳奇風投家 Vinod Khosla 的話來說,FWD.US 會不會「拿犧牲氣候等價值來爭取多一點的工程師及移民改革」呢?

微軟取得巨大成功時受人憎恨,其自私、壟斷的行為和對客戶的自大讓它得到了「邪惡帝國」的稱號。出於許多同樣的理由,Facebook 用戶也不喜歡 Facebook。但 Google 設法避免了這一點:儘管它也侵犯隱私,在某些領域也形成壟斷,但它的客戶並不恨它。Google 樹立的聲譽讓它走得很遠。

因此 Google 和 Facebook 的區別幾乎不能再大了。你可以把 Facebook 視為取得成功後不該幹哪些事情的反面典型,而把 Google 作為繼續爭取更大勝利的正面楷模。(venturebea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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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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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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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OOMS (發表於 2013年9月22日 18:02)
對 facebook 一直很反感,第一是它的設計讓人感到噁心,可以說為利益不顧民意,吃相難看,第二作者看起來就不順眼,只是好運讓它紅起來,光看它拼命掙札,一直想拼命吃掉別的公司,他自已應該也知道 fb 的壽命不長,才一直想開發新的事業版圖。
FUCX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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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UCXSOP (發表於 2013年9月23日 05:47)
早就告訴過你們該拒用臉書了不是?
結果 T 客邦的臉書基地還是有人持續在按讚
真的是沒救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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