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免徵牌照稅、減免貨物稅優惠將再延4年至2025年底,行政院明天定案

電動車免徵牌照稅、減免貨物稅優惠將再延4年至2025年底,行政院明天定案

電動車免課貨物稅優惠原在2021年底屆滿,不過,財政部日前指出已與經濟部已取得共識,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優惠將延長實施4年至2025年12月31日,預估每年有1.1萬輛電動車受惠,每年減免稅收達3.6億元,但可帶動電動車產值近千億元。

電動車現行有兩大租稅優惠,包含免課牌照稅與減免貨物稅,原本皆為2021年底到期,依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能機動車輛牌照稅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但電動汽機車可享免徵牌照稅優惠至2021年底,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為免稅。

自2018年起,我國每年減免電動車牌照稅金額依序為0.43億元、1.7億元、3.6億元,主要是電動汽車輛數持續成長,而電動機車則多數比照125CC以下的燃油機車,原本就免徵牌照稅。

依照交通部統計,電動汽車、電動機車近四年分別增加10,283輛、34.1萬輛,顯見電動車成長較預期更佳。雖然每年減免稅收將達3.6億元以上,但是預期將可增加營所稅、綜所稅、營業稅等稅收合計8億元,預計可帶動電動車產值逾千億。

現行電動車貨物稅免徵措施部分,根據貨物稅條例第 12-3 條規定,電動新車出廠完稅價格(非終端售價,指課徵完關稅後,尚未課徵貨物稅之金額)在 140 萬元以下得已全數免徵。而若出廠完稅價高於 140 萬元,則可以扣除完稅價最高 140 萬可免徵的 21 萬元稅額後,剩餘的貨物稅則採減半徵收。

janus
作者

PC home雜誌、T客邦產業編輯,曾為多家科技雜誌撰寫專題文章,主要負責作業系統、軟體、電商、資安、A以及大數據、IT領域的取材以及報導,以及軟體相關教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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