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特 vs. 賈伯斯,Android vs. iOS

史密特 vs. 賈伯斯,Android vs. iOS

以下內容摘自Eric Schmidt和Jonathan Rosenberg合著的新書《How Google Works》。2001年到2011,Eric Schmidt (下文稱史密特) 擔任Google的CEO。在他的帶領下,Google從矽谷一家創業公司變成領先全球的科技巨頭,現有超過550億美元的年收入。他現在是Google的執行董事長。2002年,Jonathan Rosenberg加入Google,曾主管設計,客戶發展,廣告和產品部門,負責包括搜尋,廣告,Gmail,Android和Apps和Chrome等產品。他現在擔任Google CEO Larry Page的顧問。

史密特 vs. 賈伯斯,Android vs. iOS圖片來源

2010 年 3 月,一個春光明媚的日子,在矽谷的 Palo Alto,史密特坐在他的車裡,車子停在 Embarcadero Avenue 和 El Camino Real 的十字路口。他望著不遠處史丹佛大學足球場周圍一圈圈的樹木,一邊等著紅燈,一邊想著過去幾個小時裡發生的事。

就在剛才,他和Apple的 CEO 史蒂夫·賈伯斯 在名為 Califia 的餐館裡喝著咖啡。他們兩人就坐在咖啡廳的外面,就 Google 還在發開中的手機作業系統,Android,展開了激烈的討論。賈伯斯咬定,這款新的開源作業系統是基於Apple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技術。史密特辯解道,我們並沒有侵犯到Apple的智慧財產權,事實上,Android 完全是我們自創的。但他的論點並不被承認。「有一場硬仗要打了。」史密特如是想到。

1993 年,史密特第一次見到賈伯斯。那時,史密特在 Sun,賈伯斯還在 NeXT。NeXT 有一套自己的電腦語言,Objective-C,那時,史密特和他的同事正是到 NeXT 的辦公室來聽賈伯斯幫他們做介紹。賈伯斯對他們講述了 Objective-C 的優點,試圖說服這些 Sun 的科學家們相信,Objective-C 會是他們需要的,是一款適用於 Sun 的下一代的程式設計框架的新語言。

由此,賈伯斯和史密特有了一段維持多年的友誼,在 2006 年的夏天,史密特應邀加入Apple董事會。在他接受這份工作之前,他和賈伯斯也有過一段對話,關於Apple和 Google 之間利益的潛在衝突。Apple在開發 iPhone,而 Google 在 2005 年 8 月,收購了 Andy Rubin 的公司 Android,現在,他們動手開發自己的行動作業系統也將近一年了。

那時候,Android 到底會是什麼樣子還不確定,但在那時,它被定義為一款開源、沒有統一 UI(使用者介面)的行動作業系統,可由其他公司自行創建自己的 UI。我們希望 Android 會是通用的,供Motorola、Nokia、Samsung這樣的手機公司使用,它們可以在它的基礎上,添加自己的設計和app。不管是 Android 還是 iPhone,都還處在初期階段。8 月,史密特正式加入Apple董事會。

2007 年 6 月,Apple推出 iPhone,它幾近完美。它的設計無可挑剔,它針對網際網路方面做的最佳化,堪稱偉大。就在那一年的晚些時候,Android 團隊在 YouTube 上發佈了一段影片,揭開了 Android 的面紗。賈伯斯仔細觀看了該段影片,他認為它描述的用戶體驗方面,它與 iPhone 和 iPhone 的底層作業系統 iOS 實在太像了。史密特最終在 2009 年 8 月離開了Apple董事會,而後兩個公司之間的法律衝突一直持續到今日。

Android 和 iOS 締造的神話,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它們從兩個不同的方向,都實現了創新。

至於 Android,Google 認為我們自己能從這個開放的平台上獲得較好的經濟利益,同時也有能力掌控住因為開放而產生的種種問題。Android 是失控的,失控這個詞在 Google 這裡完全是正面的意思。在遵循了 Apache 授權合約的條件下,該軟體的原始程式碼可以供任何人免費的使用。這種「開源」的模式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獲得這個作業系統,也可以隨心所欲的使用和改變它。

Apple的做法恰恰相反。iOS 的程式碼是封閉的,要上到 App Store 的應用程式必須得到Apple的正式批准。賈伯斯一直認為,對消費者而言,最好的使用體驗就是讓Apple完全控制一切。他花了極大的精力去注意細節,注意他和他的公司所做的一切,目的就是創造出最好的產品。這從他的展示會上就可以看出來,一直以來,每一次展示都是他高度的精心策劃和製作的結果,就好像一場百老匯的演出。

Apple這種控制模型之所以有效,不僅僅是賈伯斯一個人的力量,他構架公司的方式,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在Apple,像 Google 一樣,主管都是有技術背景的人。你的創造執行團隊,都是一些偉大的聰明的人,而後又是由全世界超級聰明超級有創造力的人來掌管的,那麼,在大多數情況下,你都能做出正確的決定了。而當你大部分時候都正確的話,這個高度控制下的模型就可以有更驚人的創新。(recode.net

 

史密特 vs. 賈伯斯,Android vs. iOS

延伸閱讀:

Jobs 說:要有iPhone,於是世界變了!--寫在賈伯斯逝世兩周年

《Google 主義 vs Apple 主義》

「Google 根本是狗屁!」Google 與 Apple 之間的愛恨情仇

賈伯斯之怒:Apple和微軟對 Android 發動「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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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理之刻
1.  幽理之刻 (發表於 2014年9月29日 23:42)
可惜i6ˋ跟ios8了╮(╯_╰)╭
i5ˋios7雖然差評不少,不過好歹賈伯斯當時還活著有在注意縣在沒了賈伯斯整個慘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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