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答1999 !回顧 25 件在 1999 年台灣人會做的事 2013年8月23日 21:23回應 樓上超年輕欸!!!!話說錄影帶回帶機絕對是當時小孩子最愛的玩具之一(無誤還有那台床頭手提音響的重點是可以左右對錄哈哈哈!!
全球最多人用的 10 大熱門手機 App 應用程式,你也在用嗎? 2013年8月09日 11:48回應 ※ 引述《三十二朔月》的留言:> 那就奇怪了> 在中國,使用最頻繁的是米聊而不是微信╮(╯_╰)╭一年前可以說米聊,不過現在的確是微信。話說要不是微博有太多第三方客戶端,不然超過微信是肯定的。。
HTC 發表 Butterfly S 與 Desire 600,搭載 UltraPixel、3200mAh 電池,硬體效能大幅躍進 2013年6月20日 12:58回應 ※ 引述《tata》的留言:> Butterfly s的功能我看來已經0缺點了 > 雖然有些人覺得金屬機身質感較好> 但是目前市售大部分手機都是塑膠機身的有的。。新一機問題出的最嚴重的雙麥克風好像沒了,這樣優勢少了很多。
觀點:「封鎖境外侵權網站」可以保護著作權? 2013年5月28日 12:21回應 ※ 引述《arsee》的留言:> 罪惡,你以言論自由之名來達成!我想,您對這件事的了解程度似乎沒有很深。以法律層面來說,您說的完全沒錯,從政治制衡角度來說,也完全沒錯。(所謂的沒錯是以符合現今學術理論、人性正向論與邏輯正確性而論)然而現在的問題是:1、現代的言論自由已經不像十幾二十年前,以報章、電視媒體為主,而是經網際網路而取代。因著作權保護而管制網路就好像這樣的一個情境:在路上撿到一份美國TIME雜誌,但是警察看到後將他沒收,因為這份TIME雜誌不是國內出版的。我只是提出一個大概,太過細節譬如國內有代理商之類的請忽略。2、舉例來說,現今對岸的網路管理方式(GFW)即是黑箱作業的極端代表,您知道他封鎖list的更新速度有多頻繁嗎?若以台灣的正規申訴→修法增訂的流程,若是政府想干涉,台灣會有好幾年的言論黑暗期,即使人民再「開化」也經不起幾年的屏蔽。3、如本文作者所說,封鎖list是不可能公布的,則人民與制衡機關監督的效率會大打折扣。4、我不認為權利有先後,此案如果成立,損傷的將不會只有網路自由,獨立著作權人將會是最先受害者,這就是現實,法律無法保證幫助的了所有人,美國已經有先例,台灣所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也不在少數。試問:犧牲少數人的權利以造福大部分人是合理的?這句話希望您重新思考摁,反而是我自己邏輯很亂,總之有那裡出現嚴重問題的話請提出,我會再補充的。至於相關的文獻例證文中其實都有,可以找找。
HTC UltraPixel 、Nokia Pureview 相機技術大戰開打,技術詳解、誰更創新? 2013年2月20日 21:43回應 一直以來最受不了HTC的就是其相機的品質,上一台入手一個禮拜就幾乎沒用相機照過像了。這一次傳聞有三層三色式感光元件就認真期待了一個禮拜,不過看了VRZONE的測試照就幻滅了...銳利度暫且不說,其雜訊更是讓人不敢領教,若其宣稱為犧牲像素以達成高畫質的表現,那照出的成品就應該接受原尺寸的檢視,依本人眼殘式不負責評論,其畫甚至不比前代機種。不過稍微了解HTC的應該都知道,其相機調教都會將ISO拉高,也不排除其ISO跳高到1600的可能性...只能期待評測可以讓大家改觀了...
超懷舊!90 年代小孩的一天 2013年1月28日 14:27回應 90年代的小孩絕大多數都是宮崎駿+迪士尼+卡通頻道上來的,很少去看電影的=口=" 而且我們這個年代(欸曝露了...)都是玩鬥鬥拚吧...彈珠反而是去夜市才會打彈珠台ˊˇˋ"
二次元襪子深入分析:短襪、褲襪、泡泡襪,受歡迎襪子大集合 2012年12月19日 23:34回應 老實說我很少特別登入來發表言論...但看到這樓可以被批評成這個樣子還是滿心寒的...敝人常常在對岸的論壇閒逛,每次看到那些比較不禮貌的發言都會覺得"啊!台灣的網路素養還是好很多的!"但最近在各大論壇發現一陣歪風吹起:潛水的少了,嘴砲的反而多了。我認為,不喜歡看可以請您自行迴避,畢竟這邊是綜合性板塊,有什麼文章出現基本上都不會令人訝異,至於選文的類別,這只能取決於網站的自主篩選。以此作者來說,T客幫關於二次元的專欄基本都是他在寫作,如果專業性是如此,那他發這篇文章又有何妨?更何況此文在選圖上既沒裸露也沒煽情,問題何在?雖然網路沒有現實中的枷鎖,但也希望尊重他人的辛勞,更重要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在該作者虛心求教之時不要繼續見縫插針,勉之。
請回答1999 !回顧 25 件在 1999 年台灣人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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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超年輕欸!!!!
話說錄影帶回帶機絕對是當時小孩子最愛的玩具之一(無誤
還有那台床頭手提音響的重點是可以左右對錄哈哈哈!!
WeChat 微信暗藏木馬?收張圖…支付寶就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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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建議去查一下wechat是什麼東西,順便把內文認真看完。
全球最多人用的 10 大熱門手機 App 應用程式,你也在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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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三十二朔月》的留言:
> 那就奇怪了
> 在中國,使用最頻繁的是米聊而不是微信╮(╯_╰)╭
一年前可以說米聊,不過現在的確是微信。話說要不是微博有太多第三方客戶端,不然超過微信是肯定的。。
HTC 發表 Butterfly S 與 Desire 600,搭載 UltraPixel、3200mAh 電池,硬體效能大幅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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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ta》的留言:
> Butterfly s的功能我看來已經0缺點了
> 雖然有些人覺得金屬機身質感較好
> 但是目前市售大部分手機都是塑膠機身的
有的。。新一機問題出的最嚴重的雙麥克風好像沒了,這樣優勢少了很多。
觀點:「封鎖境外侵權網站」可以保護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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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see》的留言:
> 罪惡,你以言論自由之名來達成!
我想,您對這件事的了解程度似乎沒有很深。以法律層面來說,您說的完全沒錯,從政治制衡角度來說,也完全沒錯。(所謂的沒錯是以符合現今學術理論、人性正向論與邏輯正確性而論)
然而現在的問題是:
1、現代的言論自由已經不像十幾二十年前,以報章、電視媒體為主,而是經網際網路而取代。因著作權保護而管制網路就好像這樣的一個情境:在路上撿到一份美國TIME雜誌,但是警察看到後將他沒收,因為這份TIME雜誌不是國內出版的。我只是提出一個大概,太過細節譬如國內有代理商之類的請忽略。
2、舉例來說,現今對岸的網路管理方式(GFW)即是黑箱作業的極端代表,您知道他封鎖list的更新速度有多頻繁嗎?若以台灣的正規申訴→修法增訂的流程,若是政府想干涉,台灣會有好幾年的言論黑暗期,即使人民再「開化」也經不起幾年的屏蔽。
3、如本文作者所說,封鎖list是不可能公布的,則人民與制衡機關監督的效率會大打折扣。
4、我不認為權利有先後,此案如果成立,損傷的將不會只有網路自由,獨立著作權人將會是最先受害者,這就是現實,法律無法保證幫助的了所有人,美國已經有先例,台灣所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也不在少數。試問:犧牲少數人的權利以造福大部分人是合理的?這句話希望您重新思考
摁,反而是我自己邏輯很亂,總之有那裡出現嚴重問題的話請提出,我會再補充的。至於相關的文獻例證文中其實都有,可以找找。
觀點:從 GRID 看 NVIDIA 的 GPU 大戰略,不只是雲端遊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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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Bitcoin真的有通行大量化的跡象...
HTC UltraPixel 、Nokia Pureview 相機技術大戰開打,技術詳解、誰更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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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最受不了HTC的就是其相機的品質,上一台入手一個禮拜就幾乎沒用相機照過像了。
這一次傳聞有三層三色式感光元件就認真期待了一個禮拜,不過看了VRZONE的測試照就幻滅了...銳利度暫且不說,其雜訊更是讓人不敢領教,若其宣稱為犧牲像素以達成高畫質的表現,那照出的成品就應該接受原尺寸的檢視,依本人眼殘式不負責評論,其畫甚至不比前代機種。
不過稍微了解HTC的應該都知道,其相機調教都會將ISO拉高,也不排除其ISO跳高到1600的可能性...只能期待評測可以讓大家改觀了...
超懷舊!90 年代小孩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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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的小孩絕大多數都是宮崎駿+迪士尼+卡通頻道上來的,很少去看電影的=口=" 而且我們這個年代(欸曝露了...)都是玩鬥鬥拚吧...彈珠反而是去夜市才會打彈珠台ˊˇˋ"
Twitter 讓位,Google + 成為全球第二大社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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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微博
tencent→騰訊
二次元襪子深入分析:短襪、褲襪、泡泡襪,受歡迎襪子大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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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很少特別登入來發表言論...但看到這樓可以被批評成這個樣子還是滿心寒的...
敝人常常在對岸的論壇閒逛,每次看到那些比較不禮貌的發言都會覺得"啊!台灣的網路素養還是好很多的!"但最近在各大論壇發現一陣歪風吹起:潛水的少了,嘴砲的反而多了。
我認為,不喜歡看可以請您自行迴避,畢竟這邊是綜合性板塊,有什麼文章出現基本上都不會令人訝異,至於選文的類別,這只能取決於網站的自主篩選。以此作者來說,T客幫關於二次元的專欄基本都是他在寫作,如果專業性是如此,那他發這篇文章又有何妨?更何況此文在選圖上既沒裸露也沒煽情,問題何在?
雖然網路沒有現實中的枷鎖,但也希望尊重他人的辛勞,更重要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在該作者虛心求教之時不要繼續見縫插針,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