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Android 完勝 iOS? 開什麼玩笑 2013年5月26日 20:35回應 ※ 引述《Sum Sum》的留言:> 那些應用又自己在後台自動啟動了說說哪些是『原生android os』的應用,會偷偷自動啟動的?我手上有一個專門用來測試app的android手機,開機擺著沒用,只有呈現「沒電」,而其它的反應「屁都沒有」!哪裡有什麼應用自己偷偷啟動的?所以,我在猜想「那些應用」該不會是您自己安裝的app 吧? 或是廠商篡改過Android 之後所加上的應用吧? 若是這二者,是不能歸咎於Android。建議先搞清楚問題的真因,而不是眼前所看到的現象!
台灣的網路,不能有檢閱機制 2013年5月26日 19:33回應 ※ 引述《Cyberlus Wang》的留言:> > 你根本沒有搞清楚問題的本質。> > 最大的問題不在封網的目的和動作,而是這個封網權限,不應該是由一個二級行政機關擁有。> > 真的要封網,也應該是由司法權(法院)來審查下令,不能交給行政權!> 我看你才是真正搞不懂原文作者的意思!看看他文章中情緒性的反對截網,及對『境外侵權影音網站將修法封鎖/智慧局增訂條文 立院下會期審查』的不滿。若立法通過賦予智慧財產局有權可以下令斷掉某個網站資料進入台灣,又怎能說該局不得行使這權限呢?台灣行政單位的命令,可以影響人民生活的事,多了去!農委會對農產品是否有權決定其販售?環保署對違法化工廠是否有權罰款乃至停止其營業?NCC是否有權關閉某通路商的違法營運?若違法的東西可以任意在網路上亂竄,而在司法沒判決前不得加以制止,那麼是否某甲把您本人所有背景資料貼上網,在還沒抓到某甲,或司法沒判決之前,這些資料都不得被取消? 若您同意可以,那我沒有話說!(個人隱私已被討論,所以可以取消。而違法著作權,還沒被討論個夠,所以不行嗎?)再說,要談到「怎樣做才是最適當」,這就跟民主政治一樣,一直都是「妥協的過程」所產生!若智財局亂發揮手中權限,難道人民就沒有能力制止它嗎? 在一個民智已開的國家,政府「分層授權」是很必要的行為,對於「違法網站」之認定,它本身就有一套還算能分辨的標準,不必一定要司法判決後才可行使(色情網站也要司法判決才能禁嗎?)。凡是作為已逾越這標準,那就是行政單位本身錯誤。再說,難道智財局還會分不清什麼網站內容是跟著作權有關,而去影響人民「知的權力」而封閉一個專門發牢騷的網站嗎?若人恐懼自己的權力喪失,這有必要先懷疑自己是否已有被害妄想症的徵兆!學會小心政府權力擴充以影響人民權益,這固然是正確行為,但盲目堅持禁閉網站要司法機關判決後才能行使,卻是愚蠢!(立法機關授權智財局可以,這還不夠格嗎?)若真要那麼做,也要問問各類資源(人力、費用、時間等)是否足夠?!當一個人不必那麼累,而有精神官能症,一定要什麼都經過自己確認、審核沒問題才放手!信任他人(其它單位),它本身就是要具有一定的智商與情商,該放手時就放手,吾等只需要一個能平衡的機制即可,當然這個機制是須有效的。
台灣的網路,不能有檢閱機制 2013年5月26日 00:25回應 封鎖不法網站,就是在「竊聽」? 這個作者......未免偏於極端想法!我們來假設一下,美國的槍店只負責賣槍,政府不能要求其審核買者是否有槍證,凡是政府要求槍店不賣槍給沒槍證人民就是在「致人民生命於被殺害危險之中」!這假設多麼可笑呀~~~槍是危險產物,所以不得任意買賣。那麼,非法侵犯他人財產就可以任意行使嗎? 難道,網路上的行為就可以違法嗎? 一經發現違法網站政府不能下令中斷嗎? 若政府不可以,那麼色情網站也不能被取締!本文的作者,腦袋中不知裝些什麼......再說,封鎖網站也不代表需要做全部封包篩選的動作,只要是清單中被列為違法的網站,當封包進入篩選器之後,若封包頭記錄來源是違法網站,就整包丟棄,哪裡還要再繼續去讀取封包內容(多讀只是在浪費資源),這又怎能算是竊聽呢? 本文的作者,腦袋中不知裝些什麼......
觀點:Android 完勝 iOS? 開什麼玩笑 2013年5月25日 23:14回應 本文作者「似乎」遺忘了,若Mac的利潤那麼好,可以主導市場的市占率,何以在賈伯斯還沒返回Apple之前,它已面臨可能倒閉的困境??Apple II 剛出來時,不很像目前iPad & iPhone的熱烈狀況? 但看看,經過十多年後還不是面臨了可能倒閉的困境!所以,可以推導出,若Apple保持現前的封閉式架構不變,也沒有在未來十多年後,像現今推出iPad & iPhone之領導產業的商品時,也一樣會再次面臨可能倒閉!歇後語: 湯肉一鍋端,別人都沒得吃,誰還來捧場?
官方談如何解決 Android 分裂問題,答案難以令人信服 2013年5月19日 18:32回應 固然因為硬體的不同,而使得軟體應用有些微的差異,但基本上這是走過去IBM PC的路,問題沒想像中的大。依PC發展過程,硬體規格的差異,未來必然會遵循大家皆認可的統一規格(目前也沒差異到想像中的大),而自己產品之特異處(如PC週邊設備不斷的出現),必然都會寫自己能與android相容的驅動程式。其實重點在於:android 必須擁有彈性比較大的API。對於這一點,從歷來Android API 的改版,也是一直在做(希望不要改版像目前這麼快,但手機產業也是新興市場,這是很難被保證的)。以個人的見解,自從v2.3.3版(API L10)之後,到v4.1.2(API L16) 才發生三個View元件有不相容的現象,問題沒想像中的嚴重!
英特爾擁抱 Android,「Wintel」走向分裂 2013年5月03日 22:34回應 >> 英特爾處理器的 Android 筆記本電腦和上網本>> 上網本是什麼東西…(⊙ˍ⊙)>是 Techbang 受到大陸用語入侵的證據 ╮(╯_╰)╭ 看到這個我也「感到悲哀」~~。為什麼貧賤夫妻百事哀呢? 因為勢弱!勢弱來自於沒錢。而台灣媒體之勢弱,而導致用語被同化,大約也是該媒體沒有足夠的人事成本吧?(抑或「媚陸」?)之所以如此感概,是因為剛才在udn 聯合電子報看到的一則電影預告,叫做「數字風暴」.....我搔頭想去打計算機,看看面板會不會出現颱風或颶風什麼的?後來,我看了簡介突然頓悟了,原來是「數位風暴」的意思。數字風暴......純粹的中國大陸原裝貨!聯合報集團也愈來愈不成才了,何苛求於T客邦啊!結論:台灣媒體淪陷不遠矣~~
你有更新系統的習慣嗎? 2013年4月23日 02:03回應 >更新之前只能多觀察確認該更新不會影響你的電腦>使用環境,免得更新不成電腦壞去。我的經驗是「頭殼壞去」......話說,這個月初我的筆電出現硬碟有壞區,不久就掛點(可惜還是找不到「點」滴 囧rz),送修一個多星期也沒回來。這事件似乎就是在更新套件後才發生的吧??@@a結果,果然不是筆電壞去的問題,而是我的頭殼壞去......哀~~
讓數據說話,看看 iOS 與 Android 誰才是真正的贏家 2013年4月23日 01:54回應 依照PC市場的演變,以及考量人性因素,封閉式的iPhone最終也將敵不過開放式的android。如同appple MAC 也敵不過IBM PC一般。上次,若不是Appple 請賈伯斯回來當執行長,又推出i系列的產品「及時」救了appple,還讓它大獲其利,當時,appple公司已搖搖欲墜快倒閉了,就跟sun一般,最後遲早會被oracle這類大鱷給吃了...最後心得: 對小民而言,還是開放的市場好呀,買什麼都便宜,功能也不 會差太多。 人,活的就是要有點爽度才愉快,看到大錢老是流到「營利性 質」的大公司口袋中,這人生就逐漸的變黑白的...=.="
觀點:智慧財產權走火入魔?為什麼要參與備份「海盜灣」運動 2013年3月08日 13:18回應 聰明的違法者,會採九分真實一分虛偽的理由,來矇騙世人,以從一分虛偽的行為中獲利,譬如海盜灣。聰明的守法者,同樣會採九分真實一分虛偽的理由,來矇騙世人,以從一分虛偽的行為中獲利,例如各類商業公司的某些調查數據。人,只要有了貪愛心,無論是什麼身份背景,永遠都紛紛擾擾並且處於煩惱與痛苦中......歇後語: 海盜灣玩的不漂亮,應該多向google 學習,如何被歡迎又能正常的賺大錢!
IE 10 大戰 4大瀏覽器實測,支援 HTML 5、效能並不差 2013年3月06日 21:41回應 個人已習慣使用Linux,鑑於chrome 無法在 root 權限下使用,所以firefox是首選 (不用root比較安裝,但要做複雜動作,還得變換身份,很煩...)。再加上常在網頁上打字,這個chrome 的編輯功能一直有bug都沒除掉,所以還是選擇firefox比較穩定。firefox 在Linux上的缺點,就是adobe 不再支援flash更新,現階段必須使用其它瀏覽器輔助,我選擇opera。flash的問題,要等到大家網頁都使用HTML5來撰寫後才能消除...IE ?...除了公司電腦用的網頁軟體偶爾使用之外,個人很少很少很少在使用(linux os 也不可能使用)。
觀點:Android 完勝 iOS? 開什麼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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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m Sum》的留言:
> 那些應用又自己在後台自動啟動了
說說哪些是『原生android os』的應用,會偷偷自動啟動的?
我手上有一個專門用來測試app的android手機,開機擺著沒用,只有呈現「沒電」,而其它的反應「屁都沒有」!哪裡有什麼應用自己偷偷啟動的?
所以,我在猜想「那些應用」該不會是您自己安裝的app 吧? 或是廠商篡改過Android 之後所加上的應用吧? 若是這二者,是不能歸咎於Android。
建議先搞清楚問題的真因,而不是眼前所看到的現象!
台灣的網路,不能有檢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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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yberlus Wang》的留言:
>
> 你根本沒有搞清楚問題的本質。
>
> 最大的問題不在封網的目的和動作,而是這個封網權限,不應該是由一個二級行政機關擁有。
>
> 真的要封網,也應該是由司法權(法院)來審查下令,不能交給行政權!
>
我看你才是真正搞不懂原文作者的意思!
看看他文章中情緒性的反對截網,及對『境外侵權影音網站將修法封鎖/智慧局增訂條文 立院下會期審查』的不滿。若立法通過賦予智慧財產局有權可以下令斷掉某個網站資料進入台灣,又怎能說該局不得行使這權限呢?
台灣行政單位的命令,可以影響人民生活的事,多了去!農委會對農產品是否有權決定其販售?環保署對違法化工廠是否有權罰款乃至停止其營業?NCC是否有權關閉某通路商的違法營運?
若違法的東西可以任意在網路上亂竄,而在司法沒判決前不得加以制止,那麼是否某甲把您本人所有背景資料貼上網,在還沒抓到某甲,或司法沒判決之前,這些資料都不得被取消? 若您同意可以,那我沒有話說!(個人隱私已被討論,所以可以取消。而違法著作權,還沒被討論個夠,所以不行嗎?)
再說,要談到「怎樣做才是最適當」,這就跟民主政治一樣,一直都是「妥協的過程」所產生!
若智財局亂發揮手中權限,難道人民就沒有能力制止它嗎? 在一個民智已開的國家,政府「分層授權」是很必要的行為,對於「違法網站」之認定,它本身就有一套還算能分辨的標準,不必一定要司法判決後才可行使(色情網站也要司法判決才能禁嗎?)。
凡是作為已逾越這標準,那就是行政單位本身錯誤。再說,難道智財局還會分不清什麼網站內容是跟著作權有關,而去影響人民「知的權力」而封閉一個專門發牢騷的網站嗎?
若人恐懼自己的權力喪失,這有必要先懷疑自己是否已有被害妄想症的徵兆!
學會小心政府權力擴充以影響人民權益,這固然是正確行為,但盲目堅持禁閉網站要司法機關判決後才能行使,卻是愚蠢!(立法機關授權智財局可以,這還不夠格嗎?)若真要那麼做,也要問問各類資源(人力、費用、時間等)是否足夠?!
當一個人不必那麼累,而有精神官能症,一定要什麼都經過自己確認、審核沒問題才放手!信任他人(其它單位),它本身就是要具有一定的智商與情商,該放手時就放手,吾等只需要一個能平衡的機制即可,當然這個機制是須有效的。
台灣的網路,不能有檢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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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鎖不法網站,就是在「竊聽」? 這個作者......未免偏於極端想法!
我們來假設一下,美國的槍店只負責賣槍,政府不能要求其審核買者是否有槍證,凡是政府要求槍店不賣槍給沒槍證人民就是在「致人民生命於被殺害危險之中」!
這假設多麼可笑呀~~~
槍是危險產物,所以不得任意買賣。那麼,非法侵犯他人財產就可以任意行使嗎? 難道,網路上的行為就可以違法嗎? 一經發現違法網站政府不能下令中斷嗎? 若政府不可以,那麼色情網站也不能被取締!
本文的作者,腦袋中不知裝些什麼......
再說,封鎖網站也不代表需要做全部封包篩選的動作,只要是清單中被列為違法的網站,當封包進入篩選器之後,若封包頭記錄來源是違法網站,就整包丟棄,哪裡還要再繼續去讀取封包內容(多讀只是在浪費資源),這又怎能算是竊聽呢?
本文的作者,腦袋中不知裝些什麼......
觀點:Android 完勝 iOS? 開什麼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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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似乎」遺忘了,若Mac的利潤那麼好,可以主導市場的市占率,何以在賈伯斯還沒返回Apple之前,它已面臨可能倒閉的困境??
Apple II 剛出來時,不很像目前iPad & iPhone的熱烈狀況? 但看看,經過十多年後還不是面臨了可能倒閉的困境!
所以,可以推導出,若Apple保持現前的封閉式架構不變,也沒有在未來十多年後,像現今推出iPad & iPhone之領導產業的商品時,也一樣會再次面臨可能倒閉!
歇後語:
湯肉一鍋端,別人都沒得吃,誰還來捧場?
官方談如何解決 Android 分裂問題,答案難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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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因為硬體的不同,而使得軟體應用有些微的差異,但基本上這是走過去IBM PC的路,問題沒想像中的大。
依PC發展過程,硬體規格的差異,未來必然會遵循大家皆認可的統一規格(目前也沒差異到想像中的大),而自己產品之特異處(如PC週邊設備不斷的出現),必然都會寫自己能與android相容的驅動程式。
其實重點在於:android 必須擁有彈性比較大的API。對於這一點,從歷來Android API 的改版,也是一直在做(希望不要改版像目前這麼快,但手機產業也是新興市場,這是很難被保證的)。
以個人的見解,自從v2.3.3版(API L10)之後,到v4.1.2(API L16) 才發生三個View元件有不相容的現象,問題沒想像中的嚴重!
英特爾擁抱 Android,「Wintel」走向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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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特爾處理器的 Android 筆記本電腦和上網本
>> 上網本是什麼東西…(⊙ˍ⊙)
>是 Techbang 受到大陸用語入侵的證據 ╮(╯_╰)╭
看到這個我也「感到悲哀」~~。
為什麼貧賤夫妻百事哀呢? 因為勢弱!勢弱來自於沒錢。
而台灣媒體之勢弱,而導致用語被同化,大約也是該媒體沒有足夠的人事成本吧?(抑或「媚陸」?)
之所以如此感概,是因為剛才在udn 聯合電子報看到的一則電影預告,叫做「數字風暴」.....我搔頭想去打計算機,看看面板會不會出現颱風或颶風什麼的?
後來,我看了簡介突然頓悟了,原來是「數位風暴」的意思。
數字風暴......純粹的中國大陸原裝貨!聯合報集團也愈來愈不成才了,何苛求於T客邦啊!
結論:台灣媒體淪陷不遠矣~~
你有更新系統的習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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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之前只能多觀察確認該更新不會影響你的電腦
>使用環境,免得更新不成電腦壞去。
我的經驗是「頭殼壞去」......
話說,這個月初我的筆電出現硬碟有壞區,不久就掛點(可惜還是找不到「點」滴 囧rz),送修一個多星期也沒回來。這事件似乎就是在更新套件後才發生的吧??@@a
結果,果然不是筆電壞去的問題,而是我的頭殼壞去......哀~~
讓數據說話,看看 iOS 與 Android 誰才是真正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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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PC市場的演變,以及考量人性因素,封閉式的iPhone最終也將敵不過開放式的android。如同appple MAC 也敵不過IBM PC一般。
上次,若不是Appple 請賈伯斯回來當執行長,又推出i系列的產品「及時」救了appple,還讓它大獲其利,當時,appple公司已搖搖欲墜快倒閉了,就跟sun一般,最後遲早會被oracle這類大鱷給吃了...
最後心得:
對小民而言,還是開放的市場好呀,買什麼都便宜,功能也不
會差太多。
人,活的就是要有點爽度才愉快,看到大錢老是流到「營利性
質」的大公司口袋中,這人生就逐漸的變黑白的...=.="
觀點:智慧財產權走火入魔?為什麼要參與備份「海盜灣」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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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違法者,會採九分真實一分虛偽的理由,來矇騙世人,以從一分虛偽的行為中獲利,譬如海盜灣。
聰明的守法者,同樣會採九分真實一分虛偽的理由,來矇騙世人,以從一分虛偽的行為中獲利,例如各類商業公司的某些調查數據。
人,只要有了貪愛心,無論是什麼身份背景,永遠都紛紛擾擾並且處於煩惱與痛苦中......
歇後語:
海盜灣玩的不漂亮,應該多向google 學習,如何被歡迎又能正常的賺大錢!
IE 10 大戰 4大瀏覽器實測,支援 HTML 5、效能並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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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已習慣使用Linux,鑑於chrome 無法在 root 權限下使用,所以firefox是首選 (不用root比較安裝,但要做複雜動作,還得變換身份,很煩...)。
再加上常在網頁上打字,這個chrome 的編輯功能一直有bug都沒除掉,所以還是選擇firefox比較穩定。
firefox 在Linux上的缺點,就是adobe 不再支援flash更新,現階段必須使用其它瀏覽器輔助,我選擇opera。flash的問題,要等到大家網頁都使用HTML5來撰寫後才能消除...
IE ?...除了公司電腦用的網頁軟體偶爾使用之外,個人很少很少很少在使用(linux os 也不可能使用)。